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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八百六十九 火部二

宋朝 太平御览 李昉等 著

○火下

  《西京杂记》曰:惠帝七年夏,雷震南山,大木数千株,皆火燃至末。其下数十亩地,草皆焦黄。其后百许日,家人就其间得龙骨一具,鲛骨二具。

  又曰:樊将军哙问陆贾曰:"自古人君皆云受命於天,云有瑞应,岂有是乎?"贾曰:"有之。夫目瞤则得酒食,火华则得钱财,故目瞤则祝之,火华则拜之。况天下大宝、人君重位,非天命何以得之哉!"

  《王子年拾遗记》曰:岱山东有员渊千里,孟夏之月,水腾沸,以金石投之,则烂如土矣。孟冬之月,稍焦涸,中有黄色烟从地出,起数丈,烟色万变。山人掘之,入地数尺,得焦石如炭,或有碎火,如俗闻之火。有草名莽煌,叶圆如荷,去之十步,炙人衣服则焦,鸟兽不敢近也。刈以为席,冬弥温,以枝相历磨,则火出。

  又曰:昔伯禹随山浚川,起自积石,凿龙门,至窒穴。初入窒穴之时,孔八尺,稍入,幽暗不可复行。禹乃负火而入,有黑蛇长十丈,头有角,衔夜明之珠,以导於禹。

  又曰:员峤之山,一名环丘。有云石,广五百里,或四五十里。扣之片片,则蓊然云出,俄而遍润天下。有木名曰倚桑,煎椹以为蜜。亦有冰蚕,长七寸,黑色,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而不濡,其质轻软柔滑,以之投火,则经宿不燎。唐尧之世海人献之。

  又曰:始皇好神仙之事,求天下异术。有宛渠之民,乘蠡舟,泛黑水,而至於雍部。始皇与之语及天初开之时,了如亲见。始皇问曰:"闻子明於见远,愿闻其术。"对曰:"臣之国,去咸池日没之所九万里焉,日月之所不照。以万岁为夜,其昼则天豁然中开,阔数百丈,万岁还合,则为一日也。及其为夜,琢燃石以代日光。此石出於然山,其土石皆自光明,钻斩皆火出,大如栗,则辉曜一室。昔炎帝时火食国人献此石也。"

  又曰:申弥国去都万里,有燧明国不识四时昼夜。其人不死,厌世而升天。国有火树,名燧木,屈盘万丈,云雾出於中间,折枝相钻,则火出矣。后世圣人,变腥臊之味,游日月之外,以食救万物,乃至南垂,目此树表,有鸟若鸮,以口啄树,粲然火出。圣人感焉,因取小枝以钻火,号燧人氏,在庖羲之前,则火食起乎兹矣。

  又曰:郅寄字君珍,丧亲尽礼。去墓一百里,每夜行,常有鸟衔火以夹之。

  《六韬》曰:军不举火,将亦不食。

  《庄子》曰:木与木相摩则燃,金与火相守则流。阴阳错行,则天地大骇,於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

  又曰:利害相摩,生火甚多,(内热也。)众人焚和。(众人遗利则和,若利害存怀,则其和焚矣。)

  又曰:曾子居卫,缊袍无表,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

  又曰:孔子穷於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又曰:指穷于为薪,火传,(穷,尽也。为薪,犹前薪也。前薪以指,指尽前薪,故火传而不灭。)不知其尽也。(前火非后火,故为薪而火传,火传而命续,由夫养得其极也,世岂知其尽而更生哉?)

  又曰: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适不能救,乃更足以成彼之威。)

  又曰: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

  又曰:马血为磷,人血为野火。

  又曰:尧让天下於许由。许由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於光也,不亦难乎!"

  《列子》曰:赵襄子率徒十万,狩於中山,籍芿(音仍。)燔林,扇赫百里。有一人从石壁中出,从烬上下,众谓鬼物。火过徐行而出,若无所经涉。襄子怪而留之,徐而察之:形色七窍,人也;气息音声,人也。问奚道而入火,其人曰:"奚物而谓石?奚物而谓火?"襄子曰:"向之来所出者,石也;而向之所涉者,火也。"其人曰:"不知也。"

  《管子》曰:黄帝作钻燧出火,以熟荤臊。

  《韩子》曰:鲁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而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不救火。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所以不救也。事急不及以罚,救火者尽赏之,则举国不足以赏,於民请徒行罚。"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令下未遍,火已灭矣。

  《淮南子》曰:火上寻,水下流。

  又曰:南方,火也。其帝祝融,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为朱鸟,其音徵,其日丙丁。

  又曰:十一月水正而阴胜阳。阳气为火,阴气为水。水胜故夏至湿,(通合反。)火胜故冬至燥。燥故炭轻,湿故炭重。

  又曰:练土生木,(练,治也。)练木生火,练火生云,(云,金气也。)练云生水,练水生土。

  又曰:夫火熯则水灭之,金坚则火消之。

  又曰:失火而遇雨,失火则不幸,遇雨则幸也,故祸中有福也。

  又曰:槁竹有火,弗钻不{难灬};土中有水,弗掘无泉。(掘犹穷也。{难灬}音然。)

  又曰:被蓑而救火,毁渎而止水,乃愈益多。

  又曰:畜火井中,操钓上山,揭斧入渊,欲得所求,难也。

  又曰:甑得火而液,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疾雷破石,阴阳相薄,自然之势。

  又曰:夫救火者汲水而趋之,或以瓮瓴,或以盆盂,其方圆锐橢(敕果反。)不同,盛水各异,其於灭火均也。

  又曰:顺风从火,紫芝与萧艾俱死。(萧,蒿也。)

  又曰:今人放烧,或操火往益之,或雨者。皆未有功,而相去亦远矣。

  又曰:圣王之养民也,非求用之也,性不能已。若火之自热,水之自寒,夫有何修焉?及恃其力、赖其功者,若救火舟中。(言舟中之人同心救火,其用为易。)

  又曰:夫狂者之不能避水火之难而越沟渎之险者,岂无形神气志哉?然而用之异也。(与人异也。)

  又曰:夫寒之与暖相反,大寒地坼水凝,火弗为衰其暑;大热砾石流金,火弗为益其烈,寒暑之变,无损益於己,质有之也。

  又曰:未尝灼也,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也,而不敢擢刃者,见其有所害也。

  又曰:老槐生火,久血为磷,人弗怪也。(血精在也,暴露百日则为磷,遥望若野火也。)

  又曰:炎帝纪火,死而为灶。(炎帝,神农,以火帝王天下,死托祀於灶神。)

  《抱朴子》曰: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阴阳之馀气也。夫言气,则其不能生日月可知也。若水火是日月所生,亦何必尽如日月之方圆乎?今火出於阳燧而火不圆也,水出於方诸而水不方也。又阳燧可以取火於日而无取日於火之理,则日精之生火明矣;方诸可以取水於月而无取月於水之道,则月精之生水可知矣。

  又曰:南海之中,萧丘之上,有自生之火,火常以春起而秋灭。丘方千里,当火起之时,满此丘上,纯生一种木,火起正著此木。木虽为火,所著但小焦黑。人或得以为薪者,火著如常薪,但不成炭。炊熟则灌灭之,后复更用,如此无穷。又夷人取木华,绩以为火浣布,木皮亦剥以灰煮为布,但不及华细好耳。白鼠大者重数斤,毛长三寸,居空木中,其毛亦可绩为布。故火浣布有三种焉。

  又曰:暗非火积,水非鱼属,然暗竭则火灭,水涸则鱼死。伐木而寄生死,芟草而菟丝萎。

  又曰:立夏日,服六壬六癸之符,或服飞霜之散,则不热。幼伯子、王仲都,此二人衣之以重裘,曝之於夏日之中,周以十炉之火,口不称热,身不流汗,盖用此方也。

  《傅子》曰:管宁之辽东而归,海中遇暴风,馀船皆破,惟宁船自若。夜晦,船人尽惑,莫知泊所。忽望见火光,趣之,得岛,一无居人,又无火烬,行人咸异焉,以为神光之祐。皇甫谧曰:"积善之应也。"

  《尸子》曰: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也。

  《阴符经》曰:火生於木,祸发必克。

  《孙子兵法》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燧。

  《吕氏春秋》曰:齐桓公使人告鲁曰:"管夷吾,寡人之仇也,愿生得之。"鲁君许诺,乃使转其拳,胶其目,置之匣中。至齐境,桓公使以朝车迎之,祓以爟火。(爟火,所以祓除不祥也。爟,读曰灌。)

  又曰:燕雀处一屋之下,自以为安。灶突决火,栋宇将焚,燕雀不知祸将至矣。

  又曰:伊尹说汤五味,九沸九变,火为之纪。

  《博物志》曰:燧人钻木而造火。

  又曰:临邛有火并一所,纵广五尺,深二三丈,在县南百里。昔人以竹木投之以取火。诸葛丞相往观视后,火转盛。以盆著井上,煮盐得盐。后人以家烛火投井中,火即灭,迄今不复然也。

  又曰:临邛有火井,深六十馀丈,火光上出。人以筒盛火,行百馀里,犹可燃也。(《蜀王本纪》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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