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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十二 竹部一

宋朝 太平御览 李昉等 著

○竹上

  《易》曰:震为苍琅竹。

  《尚书·禹贡》曰:荆州,厥贡惟菌、簵、楛。(箘、簵,美竹。)

  又《禹贡》曰:杨州曰,筱簜既敷。(筱,竹箭;簜,大竹。禹治水。敷,布也。)厥贡,瑶、琨、筱、簜。

  《毛诗·斯干》曰:如竹苞矣,如松茂矣。

  又《竹竿》曰:《竹竿》,卫女思归也。適异国而不见答,思而能以礼者也。籊々竹竿,以钓于淇。

  《韩诗外传》曰:黄帝时,凤皇栖帝梧桐,食帝竹实。

  《周礼·春官》曰:孤竹之管,孙竹之管,阴竹之管。(郑玄注曰:孤竹,竹特生者;曙竹,枝根之末生者;阴竹,生山北者。)

  《礼记·月令》曰:仲冬,日长至,则伐木取竹箭。

  《左传·文下》曰:贼杀齐懿公於申池,纳诸竹中。

  又《襄三》曰:晋伐齐,刘难、士妊惺诸侯之师,焚申池掷犟木。(二子,晋大夫也。)

  又曰:东南之美者,有会稽掷犟箭焉。(会稽,山名,今在山阴县。竹箭,筱也。)

  《孝经河图》曰:少室之山,大竹堪为釜甑。(此竹亦爨器也。安思县多苦竹,竹之丑有四:有青苦,有白苦,有紫苦,有黄苦。)

  《汲冢周书·王会》曰:成王时,路人献大竹。

  《史记》曰:智伯率韩、魏攻赵襄子,襄子奔晋阳。原过后至,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与原过竹三节,莫通,曰:"我以是遗赵无恤。"襄子自割竹,有朱书。

  又《货殖传》曰:渭川千亩竹,其人与千户侯等。

  《汉书》曰: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应邵注曰:以竹始生皮作冠,今鹊尾冠也。)

  又曰:上使发卒数万人,塞瓠子河,下淇园掷犟以为楗。

  又曰:竹大者,一节受一斛,小者数斗,以为柙(音匣。)榼。

  又曰:梁孝王修兔园,多植竹。

  又《地理志》曰:秦地有鄠、杜竹林,南山檀柘,号称陆海。

  《后汉书》曰:郭伋为并州刺史,出行郡,童子乘竹马相待。

  又曰:寇恂为河内太守,移书属县,讲兵肆射。伐淇园掷犟,为矢百馀万。(《前书音义》曰:淇园,卫之苑,多竹筱也。)养马二千匹,收租四百馀万斛,转以给军。

  《晋书》曰:杜预讨吴,州郡多望风归命。众军会议,或曰:"百年之寇,未可尽克。今向暑,水潦方降,疾疫将起,候来冬更为大举。"预曰:"昔乐毅藉济西一战,以并强齐。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后,皆迎刃而解,无复着手豦也。"

  又曰:武帝平吴之后,复纳孙皓宫人数千。自此掖庭殆将万馀人,而并宠者甚众。帝莫知所適,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晏寝。宫人乃取竹叶插户,以盐汁洒地,而引帝车。

  又曰:王徽之,常居空宅中,便令种竹。闻其声,徽之啸咏指竹曰:"不可一日无此君!"

  谢灵运《晋书》曰:玄康二年,巴西界竹花紫色,结实如麦。

  《晋书·载记》曰:长安谣曰:"凤皇凤皇,止阿房。"符坚以凤皇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乃植桐竹数十万株于阿房宫城,以待之。慕容冲,小字凤皇,至是终为坚贼,入止阿房城焉。

  《宋书》曰:卜天兴弟天生,少为队将,十人同火。房后有一坑,广二丈馀。十人共跳之,皆度,惟天生坠。天生乃取实中苦竹,削其端,使利,交横布坑内。更呼等类共跳,并惧不敢。天生乃复跳之,往反十馀,曾无留碍。众并叹服。

  《南史》曰:南海王子罕,字云华,武帝第十一子也,颇有学问。母尚容华,有宠,故武帝留心。母常寝疾,子罕昼夜祈祷。于时以竹为灯缵照夜,此缵宿昔枝叶大茂,母础亦愈。咸以为孝感所致。

  又曰:徐伯珍,少孤贫,学书无纸,常以竹叶、箭箬、甘蔗,及地上学书。

  《南史·隐逸传》曰:沉麟士,字云祯,居贫,织帘。诵书乡里,号为织帘先生。常为人作,竹误伤手,便流泪而还。驮蓣者谓曰:"杆不足损,何至涕零?"答曰:"杆本不痛,但遗体毁伤,感而悲耳!"

  《梁书》曰:武帝临雍州,命吕僧珍为中兵参军,委以心膂。僧珍阴养死士,归之者甚众。武帝颇招武猛士庶,飨从会者万馀人。因命接行城西空地,将起数千间屋为士舍。多伐林竹,沉於檀溪,积茅盖若山阜,皆未之用。僧珍独悟其旨,因私具橹数百张。及起兵,悉取檀溪林竹,母为舡舰,葺之以茅,并立办。众军将发,患诸将须橹甚多,僧珍乃出先所具,每舡付二张,争者乃息。

  《隋书》曰:明克让,字弘道,平原鬲人也。父山宾,梁侍中。克让少好儒,善谈论,博涉书史,丝壤将万卷。三《礼》礼论,尤所研精;龟策历像,咸得其妙。年十四,释褐湘东王法曹参军。时舍人朱异在仪贤堂讲《老子》,克让预焉,堂边有修竹,异令克让咏之。克让揽笔辄成,其卒章曰:"非君多爱赏,谁贵此贞心?"异甚奇之。

  《唐书》曰:南诏理无刑名桎梏之具,罪,以竹五本束之,伏犯者,挞蒲俺。

  又曰:开成四年,襄阳三县山殖册实成米,百姓彩实。

  《庄子》曰:鹓雏非练实而不食。(练实,竹实也。取其洁白也。)

  《淮南子》曰:大清掷晡也,凤麟降,蓍龟兆,甘露下,竹实盈。(竹实,凤皇食。)

  又曰: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竹以水生,不可以得水。(瓦得火则破,竹得水则死也。)

  又曰:槁竹有火,弗钻不燃;土中有水,弗掘无泉。(掘犹穷也。)

  《梅子》曰: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律管;河内葭莩以为灰,可以候气。取灰实管端,置之深宫,复以缇幕,勿令见风,日长至,则灰飞管通矣。

  《唐子》曰:希见食笋,归煮竹根。

  《家语》曰:子路见孔子,孔子曰:"君子不可不学。"钟路曰:"南山有竹,不揉自直。斩而为用,射达於犀革。以此言之,何学之为?"孔子曰:"括而羽之,镞而砺之,其入不益深乎?"

  《吕氏春秋》曰:昔黄帝命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西方山名。)乃之沅渝之阴,(山名。)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钓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

  《山海经》曰:长石之山,西有共谷,其中多竹。卫丘山南,帝后(郭璞症曰:俊,舜字假借音。)竹林在焉,大可为舟。

  又曰:竹生花,其年便枯。竹六十年一易根,易根必经结实而枯死。实落土复生,六年还成町。

  《穆天子传》曰:天子西征,至于玄池,天子休于玄池之上,乃奏广乐,三日而终,是曰乐池。乃树掷犟,是曰竹林。

  《吴越春秋》曰:越王问范蠡用兵,对曰:"越有处女,愿君王问之。"处挪当见於王,道逢老人,自称袁公,跪被林杪,竹末折,堕地。处女即捷其末,公操蒲熬,而刺处女。处女举杖击之,飞上树,变为白猿。

  《三辅旧事》曰:武帝作延陵及庙,窦将军有青竹田在庙南,恐犯蹈之,言作陵不便。

  《世说》曰:魏武征袁本初,治舍馀有数十斛竹片,咸长数寸,众并谓不堪用,正合烧除。太祖意甚惜,思所以用之,谓可为竹甲,而未显其言。驰使以问杨主簿德祖,德祖意悬同。

  《风俗通》曰:杀青。案,杀青,作简书之新竹,有汁,后加於火上。故作简者,於火上炙乾之。

  《水经》曰:东阳定县,夹岸缘溪,悉生支竹,及芳枳木连,杂以霜金橙。

  《说文》曰:竹,冬生草也。

  《华阳国志》曰:有竹王者,兴於遁水。有一女,浣於瞬吊,有三节大竹流入女足间。推之不去,闻有儿声。持归,破竹,得男。长养,有武才,遂雄夷狄,氏竹为姓。所破竹,於野成林,今王祠竹林是也。

  又曰:何随家养竹园,人盗其竹,何随遇行见,恐盗者觉怖走竹伤其足,挈履徐步而归。

  《文士传》曰:蔡邕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从东间数第十六,可以为籥。取用,果有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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