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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五百四十七 礼仪部二十六

宋朝 太平御览 李昉等 著

○丧服

  《周礼·春官·司服》曰:凡凶事,服弁服。(服弁,丧冠也。其服斩縗、齐縗也。)凡吊事,弁绖服。(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也。《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绖。大如緦之绖,其服锡、縗、緦、縗、疑縗。诸侯及大夫亦以锡縗为吊也。)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縗。(王后,小君也,诸侯为之不杖期也。)王为三公六卿锡縗,为诸侯緦縗,为大夫、士疑縗,其首服皆弁绖。(君为臣吊服也。疑縗十四日升衰。疑之言拟也,拟于吉。)

  《仪礼·丧服》曰:丧服,斩衰裳,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为父,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后者。妻为夫,女子子在室为父,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其母,出妻之子父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绖,无受者:(无受者,服足而除,不以经服而受也。)寄公为所寓,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为旧君、君之母妻,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又曰: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嫡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

  又曰: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传曰:繐衰者何?以小功之繐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传曰:何以繐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叔父、嫡孙、昆弟之下殇。

  又曰: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又曰:緦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

  又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皆既葬除之。

  又曰: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礼记·檀弓上》曰: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欲其一心厚之者,姑、姊妹嫁,大功,夫为妻期。)

  又《檀弓》曰:成人有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蚩兄死者,言其衰之不为兄死,如蟹有匡、蝉有緌,不为蚕之绩、范之冠也。范,蜂也。蝉,蜩也。緌谓蜩喙长在赐下。)

  又《丧服小记》曰: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馀从而服,不从而税。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斩衰之葛,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

  又曰:《服问》曰:三年之丧,已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无所变於大功齐斩之服,不用轻累重。)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有本谓大功以上也。小功以下,澡麻断本。)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

  《礼统》曰:天子诸侯皆为贵臣妾服三月,適夫人为八妾服三月,八妾为夫人服与舅姑同。

  《家语》曰:门人疑所以服夫子者。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于是弟子皆服而加麻,出有所之,则犹绖。

  《孔丛子》曰:秦庄子死,孟武伯问于孔子曰:"古者同僚有服乎?"曰:然。同僚有相友之义,贵贱殊等,不为同官。问诸老聃:昔虢叔、闳夭友太颠、散宜生、南宫括。五臣者同僚,比德以赞文武。及虢叔死,四人者为服友之服。古达礼者行之。"

  又曰:子思居卫。鲁穆公卒,县子使乎卫,闻丧而服。谓子思曰:"子虽未臣鲁,父母之国也,先君宗庙在焉,奈何弗服?"子思曰:"吾岂爱乎?礼弗得也。"县子曰:"请问之。"答曰:"臣而出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不为之服。"

  又曰: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緦,既葬而除,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加麻。"

  又曰:鲁人有同岁上计而卒,欲为之服,问于季立。季立曰:"思好者其緦乎?昔诸侯大夫共会事于王,及以君命同盟,霸主其死也,则皆有哭临之礼。今之上计,上觐天子,有交宴之忻,同名绨素。上记先君,下禄子弟,相敦以好,相厉以义,又数相往来,特有思亲,比之朋友,不亦重乎?"

  《白虎通》曰:弟子为师服者,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竭敬而亲之,死则哀痛之。恩深义重,故为之服。入则绖,出则否。

  习凿齿《汉晋春秋》曰:初,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虽贵遂服,自天子达,而汉文除之,毁礼伤义,常以为叹。今上天纵至孝,有曾、闵之性,虽夺其服,而实行丧礼。丧礼行,除服何为耶?若因此革魏之薄而兴先王之法,以敦厚风俗,垂之百代,不亦美乎?"玄曰:"汉文以来,世乃浅薄,不能行国君之丧,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难行也。"祜曰:"就不能使天下如礼,且使主上遂服,不犹善乎?"玄曰:"若主上不除而下除,此为但有父子,无君臣,三纲之道亏矣。"君子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之为重,岂不蔽惑哉!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尽于其新,三纲之道,二服恒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诗》云:'犹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挚虞《新礼议》曰:虞谨案:古者诸侯临君其国,臣诸父兄之诸侯,未同于古。未同于古,则其尊未全,不宜使绝期之制,而令傍亲服斩衰之重也。诸侯既然,则公孙之爵亦宜如旧。

  又曰:丧无弟子为师服之制。《新礼》:弟子为师衰。臣虞谨案:自古无服师之礼。故仲尼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夫子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请丧夫子若父而无服。"遂心丧三年。此则怀三年之哀而无齐衰之制也。出则绖,居则否,所谓吊加麻也。先圣为礼,必易从而可传。师从之义诚重,而服制之若历代相袭,不以为疑,宜定亲新礼,无服如旧。

  挚虞《决疑要注》曰:礼:故臣为旧君齐衰三月,谓策名委质称臣吏者也。见察举而不为吏者,吊服加麻。

  ○衰冠

  《毛诗·羔裘》曰:《素冠》,刺不能三年也。"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笺云:时无三年之恩于父母,废其丧礼,故冀幸一见素冠,急于哀慼也。)

  《周礼·春官·小宗伯》曰:王崩,悬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肆师》之职:大丧,禁外内男女之衰不中法者。

  又《夏官·太仆》曰:大丧,悬首服之法于宫。(首服之法谓免髽笄,总长短之数于宫门,示四方也。)

  又《天官·内司服》曰: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服,共丧衰亦如之。

  《仪礼·丧服》曰:斩衰者,不缉也。冠绳缨,条属,冠六升外毕,锻而勿灰。齐衰者,缉也。

  又曰:疏衰裳齐。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緦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缘各视其冠。"

  又曰:緦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緦也。锡衰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又曰: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削,杀也。)若齐,裳内衰外,员,广出于适寸。(员在背上,适辟领也。员出于辟领外傍一寸。)适,博四寸,出于衰。衰,长六寸,博四寸。

  《礼记·檀弓》曰: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恶其乱礼。不当物谓精粗广狭不应法制。)齐衰不以边坐。

  又《檀弓》曰: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缩,从也。今礼制衡读为横。今冠缝横,以其辟积多。)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解时人之惑。丧冠缩缝,古冠耳。)

  又《间传》曰: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緦。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

  《礼记外传》曰:凡言斩衰者,以六寸之布,广四寸为衰,帖于心前,剪而不缉也。(衰者,言悲摧也。缉者,缝缏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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