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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周郑交质

清朝 吴楚材 著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1)。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2)。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3),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4),蘋、蘩、蕰、藻之菜(5),筐、筥、锜、釜之器(6),潢污行潦之水(7),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注释

(1)畀(bì):托付,给与。

(2)祭足:郑国大夫。温:周地名。

(3)要(yāo):约束。

(4)毛:草。

(5)(pín)、蘩(fán)、蕰(wēn)、藻:均为野菜。

(6)筐、筥(jǔ)、锜(qí)、釜:四种容器。

(7)潢污:积水。行(hánɡ)潦(lǎo):流动的水。潦,路上的流水。

译文

郑武公、庄公父子先后任周平王的执政大臣,平王又兼用虢公。庄公抱怨,平王说:“没有这事。”因此周与郑便交换人质。平王之子狐为人质去往郑国,庄公之子忽为人质前往周朝。平王驾崩,周王朝想把国政全部托付给虢公。四月,郑国的祭足领兵割取温地的麦子。秋,又割取成周的谷子。周王朝和郑国遂彼此仇恨。
君子说:“言不由衷,交换人质也没有用。明确互相谅解的原则而后行动,又根据礼制加以约束,即使没有人质,谁能使其产生隔阂?假若互信互谅,那涧、溪、沼、沚的草,萍、蘩、水藻一类的野菜,方筐、圆筐、蒸锅、炒锅一类的器皿,甚至地面上的积水与流水,都可以敬献鬼神,贡奉给王公;何况君子于两国间建立信赖关系,按照礼仪行事,又何必用人质?《诗经·国风》有《采蘩》、《采》,《大雅》有《行苇》、《泂酌》,这四篇诗都是昭示忠实和信赖的。”

评析

【题解】
本篇就周王室与郑国之间交换人质以明各自诚信,而后又因种种芥蒂反目成仇的事情,阐述了作者“信不由中,质无益也”(言不由衷,交换人质也没有用)的观点。文章在客观上也反映了其时周室衰微,无力驾驭诸侯的历史背景。
【解读】
此文通篇以“信”和“礼”二字着眼。文章将周王室与郑国并称为“二国”,对这种“君不君,臣不臣”的状况进行了委婉讽刺。本文神闲致远,笔挟飞霜,虽寥寥九十余字,却抵得上他人滔滔滚滚千万言,不愧为一篇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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