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富强富国热爱祖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前位置: 汉程网> 国学> 东坡易传> 恒 卦 (第三十二)

《东坡易传》·恒 卦 (第三十二)

宋朝 东坡易传 苏东坡 著

震上   巽下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

  所以为“恒”者,贞也。而贞者施于既“亨、无咎”之后者也。上下未交,恩泽未渥,而骤用其贞,此危道也。故将为“恒”,其始必有以深通之,其终必有以大正之。方其通物也,则上下之分有相错者矣。以错致亨,亨则悦;悦故无我咎者。无咎而后贞,贞则可“恒”。故“恒”非一日之故也,惟久于其道而无意于速成者能之。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物未有穷而不变者①。故“恒”非能执一而不变,能及其未穷而变尔。穷而后变,则有变之形;及其未穷而变,则无变之名,此其所以为“恒”也。故居“恒”之世,而“利有攸往”者,欲及其未穷也。夫能及其未穷而往,则终始相受,如环之无端。   「校注」

  ①不变者:《苏氏易传》无“者”字,误。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照”者,日月也。运之者,天也。

  四时变化而能久成。

  将明恒久不已之道,而以日月之运、四时之变明之,明其未穷而变也①。阳至于午,未穷也;而阴已生。阴至于子,未穷也;而阳已萌。故寒暑之际人安之,如待其穷而后变,则生物无类矣。   「校注」

  ①明其未穷:《苏氏易传》作“明及其未穷”,亦通。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

  非其至情者,久则厌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风”,非天地之常用也;而天地之化所以无常者,以有“雷”、“风”也。故君子法之,以能变为“恒”;“立不易方”,而其道运矣。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恒”之始,阳宜下阴以求亨;及其终,阴宜下阳以明贞。今九四不下初六,故有“浚恒”之凶。上六不下九三,故有“振恒”之凶。二者皆过也,易地而后可。下沈曰“浚”,上奋曰“振”。初六以九四不见下,故求深自藏以远之,使九四虽田而无获,可谓贞矣。然阴阳否而不亨,非所以为恒之始也,故“凶”。始不亨而用贞,终必两废,故“无攸利”。夫“恒”之始,宜亨而未宜贞。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艮”、“兑”合而后为“咸”,“震”、“巽”合而后为“恒”。故卦莫吉于“咸”、“恒”者,以其合也。及离而观之,见己而不见彼,则其所以为“咸”、“恒”者亡矣。故“咸”、“恒”无完爻,其美者不过“悔亡”。“恒”之世,惟四宜下初,自初以上,皆以阴下阳为正。故九二、九三、六五、上六,皆非正也。以中者用之,犹可以“悔亡”;以不中者用之,则无常之人也。故九三“不恒其德”。

四库全书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