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东坡易传 >泰 卦 (第十一)

《东坡易传》·泰 卦 (第十一)

宋朝 东坡易传 苏东坡 著

坤上   乾下

  “泰”,小往大来,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阳始于“复”而至于“泰”。“泰”而后为“大壮”,“大壮”而后为“夬”。“泰”之世,不若“大壮”与“夬”之世,小人愈衰而君子愈盛也。然而圣人独安夫“泰”者,以为世之小人不可胜尽,必欲迫而逐之,使之穷而无归,其势必至于争,争则胜负之势未有决焉,故独安夫“泰”,使君子居中,常制其命;而小人在外,不为无措,然后君子之患无由而起,此“泰”之所以为最安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财”,材也。物至于“泰”,极矣,不可以有加矣,故因天地之道而材成之,即天地之宜而“辅相”之,“以左右民”,使不入于“否”而已。“否”,未有不自其已甚者始,故“左右”之,使不失其中,则“泰”可以常保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王弼曰:“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连引者也。茹,相连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于外。初为类首,举则类从。”故曰“以其汇,征吉”。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阳皆在内,据用事之处;而摈三阴于外,此阴之所不能堪也。阴不能堪,必疾阳;疾阳,斯争矣。九二,阳之主也,故“包荒,用冯河”。“冯河”者,小人之勇也;小人之可用,惟其勇者。“荒”者,其无用者也;有用者用之,无用者容之不遐弃也,此所以怀小人尔。以君子而怀小人,其朋以为非也,而或去之,故曰“朋亡”。然而得配于六五,有大援于上,君子所以愈安也,虽亡其朋,而卒赖以安,此所以为“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乾”本上也,“坤”本下也。上下交,故“乾”居于内,而“坤”在外。苟“乾”不安其所而务进以迫“坤”,则夫顺者将至于逆,故曰“无平不陂”。“坤”不获安于上,则将下复以夺“乾”,“乾”之往适,所以速其复也,故曰“无往不复”。当是时也,“坤”已知难,而贞于我则可以“无咎”之矣。九三之所孚者,初与二也;以其所孚者为乐,进以迫“坤”而重违之,则危矣。故教之以“勿恤其孚”,而安“于食”,是以有“泰”之“福”。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四库全书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