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富强富国热爱祖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前位置: 汉程网> 国学> 資治通鑑> 卷三十四 漢紀二十六

《資治通鑑》·卷三十四 漢紀二十六

北宋 資治通鑑 司馬光主編 著

起柔兆執徐(丙辰),盡著雍敦牂(戊午),凡三年。

  孝哀皇帝建平二年(丙辰、前五年)

  春,正月,有星孛于牽牛。

  丁、傅宗族驕奢,皆嫉傅喜之恭儉。又,傅太后欲求稱尊號,與成帝母齊尊;喜與孔光、師丹共執以為不可。上重違大臣正議,又內迫傅太后,依違者連歲。傅太后大怒,上不得已,先免師丹以感動喜;喜終不順。朱博與孔鄉侯傅晏連結,共謀成尊號事,數燕見,奏封事,毀短喜及孔光。丁丑,上遂策免喜,以侯就第。

  御史大夫官旣罷,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漢自天子之號下至佐史,皆不同於古,而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於是朱博奏言:「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盡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上從之。夏,四月,戊午,更拜博為御史大夫。又以丁太后兄陽安侯明為大司馬、衞將軍,置官屬;大司馬冠號如故事。

  傅太后又自詔丞相、御史大夫曰:「高武侯喜附下罔上,與故大司空丹同心背畔,放命圮族,不宜奉朝請,其遣就國!」

  丞相孔光,自先帝時議繼嗣,有持異之隙,又重忤傅太后指;由是傅氏在位者與朱博為表裏,共毀譖光。乙亥,策免光為庶人。以御史大夫朱博為丞相,封陽鄉侯;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鍾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

  上以問黃門侍郎蜀郡揚雄及李尋。尋對曰:「此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衆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揚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朱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凶惡亟疾之怒。」上不聽。

  朱博旣為丞相,上遂用其議,下詔曰:「定陶共皇之號,不宜復稱定陶;尊共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稱永信宮;共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為共皇立寢廟於京師,比宣帝父悼皇考制度。」於是四太后各置少府、太僕,秩皆中二千石。傅太后旣尊後,尤驕,與太皇太后語,至謂之「嫗」。時丁、傅以一二年間暴興尤盛,為公卿列侯者甚衆;然帝不甚假以權勢,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關內侯師丹所劾奏,免為庶人。時天下衰粗,委政於丹,丹不深惟褒廣尊號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仁聖,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

  又奏:「新都侯莽前為大司馬,不廣尊尊之義,抑貶尊號,虧損孝道,當伏顯戮。幸蒙赦令,不宜有爵土,請免為庶人。」上曰:「以莽與皇太后有屬,勿免,遣就國。」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儀親屬,皆遣就國。

  天下多冤王氏者!諫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陛下!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帝深感其言,復封成都侯商中子邑為成都侯。

  朱博又奏言:「漢家故事,置部刺史,秩卑而賞厚,咸勸功樂進。前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姦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上從之。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詔歸葬定陶共皇之園,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復土。

  初,成帝時,齊人甘忠可詐造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逢天地之大終,當更受命於天;以敎渤海夏賀良等。中壘校尉劉向奏忠可假鬼神,罔上惑衆;下獄,治服;未斷,病死。賀良等復私以相敎。上卽位,司隸校尉解光、騎都尉李尋白賀良等,皆待詔黃門。數召見,陳說「漢曆中衰,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命,故絕嗣。今陛下久疾,變異屢數,天所以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號,乃得延年益壽,皇子生,災異息矣。得道不得行,咎殃且無不有,洪水將出,災火且起,滌盪民人。」上久寢疾,冀其有益,遂從賀良等議,詔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秋,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

  上旣改號月餘,寢疾自若。夏賀良等復欲妄變政事,大臣爭以為不可許。賀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尋輔政。」上以其言無驗,八月,詔曰:「待詔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信道不篤,過聽其言,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衆,姦態當窮竟。」皆下獄,伏誅。尋及解光減死一等,徙敦煌郡。

  上以寢疾,盡復前世所嘗興諸神祠凡七百餘所,一歲三萬七千祠云。

  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鄉侯風丞相朱博令奏免喜侯。博與御史大夫趙玄議之,玄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博曰:「已許孔鄉侯矣。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況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卽許可。博惡獨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氾鄉侯何武前亦坐過免就國,事與喜相似,卽幷奏:「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土之封,非所當也;皆請免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嘗怨喜,疑博、玄承指,卽召玄詣尚書問狀,玄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宣等奏劾「博、玄、晏皆不道,不敬,請召詣廷尉詔獄」。上減玄死罪三等;削晏戶四分之一;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博自殺,國除。

  九月,以光祿勳平當為御史大夫;冬,十月,甲寅,遷為丞相;以冬月故,且賜爵關內侯。以京兆尹平陵王喜為御史大夫。

  上欲令丁、傅處爪牙官,是歲,策免左將軍淮陽彭宣,以關內侯歸家,而以光祿勳丁望代為左將軍。

  烏孫卑爰疐侵盜匈奴西界,單于遣兵擊之,殺數百人,略千餘人,敺牛畜去。卑爰疐恐,遣子趨逯為質匈奴,單于受,以狀聞。漢遣使者責讓單于,告令還歸卑爰疐質子;單于受詔遣歸。

  哀帝建平三年(丁巳、前四年)

  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當,欲封之;當病篤,不應。室家或謂當:「不可強起受侯印為子孫邪?」當曰:「吾居大位,已負素餐責矣;起受侯印,還臥而死,死有餘罪。今不起者,所以為子孫也!」遂上書乞骸骨,上不許。三月,己酉,當薨。

  有星孛于河鼓。

  夏,四月,丁酉,王嘉為丞相,河南太守王崇為御史大夫。崇,京兆尹駿之子也。嘉以時政苛急,郡國守相數有變動,乃上疏曰:「臣聞聖王之功在於得人。孔子曰:『材難,不其然與!』故『繼世立諸侯,象賢也』。雖不能盡賢,天子為擇臣、立命卿以輔之。居是國也,累世尊重,然後士民之衆附焉,是以敎化行而治功立。今之郡守重於古諸侯,往者致選賢材,賢材難得,拔擢可用者,或起於囚徒。昔魏尚坐事繫,文帝感馮唐之言,遺使持節赦其罪,拜為雲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韓安國於徒中,拜為梁內史;骨肉以安。張敞為京兆尹,有罪當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殺之,其家自冤,使者覆獄,劾敞賊殺人,上逮捕不下,會免;亡命十數日,宣帝徵敞拜為冀州刺史,卒獲其用。前世非私此三人,貪其材器有益於公家也。孝文時,吏居官者或長子孫,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後也;其二千石長吏亦安官樂職,然後上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其後稍稍變易,公卿以下傳相促急,又數改更政事,司隸、部刺史舉劾苛細,發揚陰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中材苟容求全,下材懷危內顧,壹切營私者多。二千石益輕賤,吏民慢易之,或持其微過,增加成罪,言於司隸、刺史,或上書告之;衆庶知其易危,小失意則有離畔之心。前山陽亡徒蘇令等縱橫,吏士臨難,莫肯伏節死義,以守、相威權素奪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詔書,二千石不為故縱,遣使者賜金,尉厚其意,誠以為國家有急,取辦於二千石;二千石尊重難危,乃能使下。孝宣皇帝愛其善治民之吏,有章劾事留中,會赦壹解。故事:尚書希下章,為煩擾百姓,證驗繫治,或死獄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唯陛下留神於擇賢,記善忘過,容忍臣子,勿責以備。二千石、部刺史、三輔縣令有材任職者,人情不能不有過差,宜可闊略,令盡力者有所勸。此方今急務,國家之利也。前蘇令發,欲遣大夫使逐問狀,時見大夫無可使者,召盩厔令尹逢,拜為諫大夫遣之。今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豫畜養可成就者,則士赴難不愛其死;臨事倉卒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嘉因薦儒者公孫光、滿昌及能吏蕭咸、薛脩,皆故二千石有名稱者,天子納而用之。

  六月,立魯頃王子部鄉侯閔為王。

  上以寢疾未定,冬,十一月,壬子,令太皇太后下詔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上亦不能親至甘泉、河東,遣有司行事而禮祠焉。

  無鹽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馳道狀;又,瓠山石轉立。東平王雲及后謁自之石所祭;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幷祠之。河內息夫躬、長安孫寵相與謀共告之,曰:「此取封侯之計也!」乃與中郎右師譚共因中常侍宋弘上變事,告焉。是時上被疾,多所惡,事下有司,逮王后謁下獄驗治;服「祠祭詛祝上,為雲求為天子,以為石立,宣帝起之表也。」有司請誅王,有詔,廢徙房陵。雲自殺,謁及舅伍宏及成帝舅安成共侯夫人放,皆棄市。事連御史大夫王崇,左遷大司農。擢寵為南陽太守,譚潁川都尉,弘、躬皆光祿大夫、左曹、給事中。

  哀帝建平四年(戊午、前三年)

  春,正月,大旱。

  關東民無故驚走,持稾或掫一枚,轉相付與,曰「行西王母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髮徒跣,或夜折關,或踰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郡國二十六至京師,不可禁止。民又聚會里巷阡陌,設博具,歌舞祠西王母,至秋乃止。

  上欲封傅太后從父弟侍中、光祿大夫商,尚書僕射平陵鄭崇諫曰:「孝成皇帝封親舅五侯,天為赤黃,晝昏,日中有黑氣。孔鄉侯,皇后父,高武侯以三公封,尚有因緣。今無故復欲封商,壞亂制度,逆天人之心,非傅氏之福也!臣願以身命當國咎!」崇因持詔書案起。傅太后大怒曰:「何有為天子乃反為一臣所顓制邪!」二月,癸卯,上遂下詔封商為汝昌侯。

  駙馬都尉、侍中雲陽董賢得幸於上,出則參乘,入御左右,賞賜累鉅萬,貴震朝廷。常與上臥起;嘗晝寢,偏藉上袖,上欲起,賢未覺,不欲動賢,乃斷袖而起。又詔賢妻得通引籍殿中,止賢廬。又召賢女弟以為昭儀,位次皇后。昭儀及賢與妻旦夕上下,並侍左右。以賢父恭為少府,賜爵關內侯。詔將作大匠為賢起大第北闕下,重殿,洞門,土木之功,窮極技巧。賜武庫禁兵,上方珍寶。其選物上弟盡在董氏,而乘輿所服乃其副也。及至東園祕器、珠襦、玉匣,豫以賜賢,無不備具。又令將作為賢起冢塋義陵旁,內為便房,剛柏題湊,外為徼道,周垣數里,門闕罘罳甚盛。

  鄭崇以賢貴寵過度諫上,由是重得罪,數以職事見責;發疾頸癰,欲乞骸骨,不敢。尚書令趙昌佞讇,素害崇;知見疏,因奏「崇與宗族通,疑有姦,請治。」上責崇曰:「君門如市人,何以欲禁切主上?」崇對曰:「臣門如市,臣心如水。願得考覆!」上怒,下崇獄。司隸孫寶上書曰:「按尚書令昌奏僕射崇獄,覆治,榜掠將死,卒無一辭;道路稱冤。疑昌與崇內有纖介,浸潤相陷。自禁門樞機近臣,蒙受冤譖,虧損國家,為謗不小。臣請治昌以解衆心。」書奏,上下詔曰:「司隸寶附下罔上,以春月作詆欺,遂其姦心,蓋國之賊也。免寶為庶人。」崇竟死獄中。

  三月,諸吏、散騎、光祿勳賈延為御史大夫。

  上欲侯董賢而未有緣,侍中傅嘉勸上定息夫躬、孫寵告東平本章,去宋弘,更言因董賢以聞,欲以其功侯之,皆先賜爵關內侯。頃之,上欲封賢等而心憚王嘉,乃先使孔鄉侯晏持詔書示丞相、御史。於是嘉與御史大夫賈延上封事言:「竊見董賢等三人始賜爵,衆庶匈匈,咸曰賢貴,其餘幷蒙恩;至今流言未解。陛下仁恩於賢等不已,宜暴賢等本奏語言,延問公卿、大夫、博士、議郎,考合古今,明正其義,然後乃加爵土;不然,恐大失衆心,海內引領而議。暴評其事,必有言當封者,在陛下所從;天下雖不說,咎有所分,不獨在陛下。前定陵侯淳于長初封,其事亦議,大司農谷永以長當封;衆人歸咎於永,先帝不獨蒙其譏。臣嘉,臣延,材駑不稱,死有餘責,知順指不迕,可得容身須臾;所以不敢者,思報厚恩也。」上不得已,且為之止。

  夏,六月,尊帝太太后為皇太太后。

  秋,八月,辛卯,上下詔切責公卿曰:「昔楚有子玉得臣,晉文公為之側席而坐;近事,汲黯折淮南之謀。今東平王雲等至有圖弒天子逆亂之謀者,是公卿股肱莫能悉心、務聰明以銷厭未萌故也。賴宗廟之靈,侍中、駙馬都尉賢等發覺以聞,咸伏厥辜。書不云乎:『用德章厥善。』其封賢為高安侯,南陽太守寵為方陽侯,左曹、光祿大夫躬為宜陵侯,賜右師譚爵關內侯。」又封傅太后同母弟鄭惲子業為陽信侯。息夫躬旣親近,數進見言事,議論無所避,上疏歷詆公卿大臣。衆畏其口,見之仄目。

  上使中黃門發武庫兵,前後十輩,送董賢及上乳母王阿舍。執金吾毋將隆奏言:「武庫兵器,天下公用。國家武備,繕治造作,皆度大司農錢。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給共養;共養勞賜,一出少府。蓋不以本臧給末用,不以民力共浮費,別公私,示正路也。古者諸侯、方伯得顓征伐,乃賜斧鉞,漢家邊吏職任距寇,亦賜武庫兵,皆任事然後蒙之。春秋之誼,家不臧甲,所以抑臣威,損私力也。今賢等便僻弄臣,私恩微妾,而以天下公用給其私門,契國威器,共其家備,民力分於弄臣,武兵設於微妾,建立非宜,以廣驕僭,非所以示四方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上不說。

  頃之,傅太后使謁者賤買執金吾官婢八人,隆奏言:「買賤,請更平直。」上於是制詔丞相、御史:「隆位九卿,旣無以匡朝廷之不逮,而反奏請與永信宮爭貴賤之賈,傷化失俗。以隆前有安國之言,左遷為沛郡都尉。」初,成帝末,隆為諫大夫,嘗奏封事言:「古者選諸侯入為公卿,以褒功德,宜徵定陶王使在國邸,以填萬方。」故上思其言而宥之。

  諫大夫渤海鮑宣上書曰:「竊見孝成皇帝時,外親持權,人人牽引所私以充塞朝廷,妨賢人路,濁亂天下,奢泰亡度,窮困百姓,是以日食且十,彗星四起。

四库全书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