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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五·经籍考二

元朝 文献通考 马端临 著

○经(易)

  昔伏牺氏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盖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

  及乎三代,是为《三易》。夏曰《连山》(言似山内出气),殷曰《归藏》(言万物莫不归而藏於其中。杜子春曰:《连山》伏牺,《归藏》黄帝。○《周礼疏》按:今《归藏·坤》开筮:帝尧降二女为舜妃。又见《节》卦云:殷王其国,常母谷若。依子春说《归藏》黄帝,何得有帝尧及殷王事?盖子春之意,伏牺、黄帝造其名,夏、殷因其名以作《易》也),周文王作《卦辞》,谓之《周易》。

  周公作《爻辞》。孔子为《彖辞》、《象辞》、《系辞》、《文言》、《序卦》、《说卦》、《杂卦》,谓之《十翼》。班固曰:“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即《十翼》也(先儒说重卦及爻辞并《十翼》不同)。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商瞿,姓),以授鲁桥庇子庸(姓桥,名庇,字子庸),子庸授江东?干臂子弓(?干,姓也,音韩),子弓授燕周?鬼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装。及秦焚书,《周易》独以卜筮得存,唯失《说卦》三篇,後河内女子得之。汉初,传《易》者有田何,何授丁宽,宽授田王孙,王孙授沛人施仇、东海孟喜、琅邪梁邱贺,由是有施、孟、梁邱之学。又有东郡京房,自云受《易》於梁国焦延寿,别为京氏学,尝立,後罢。後汉施、孟、梁邱、京氏,凡四家并立,而传者甚众。汉初又有东莱费直传《易》,其本皆古字,号曰《古文易》,以授琅邪王璜,璜授沛人高相,相以授子康及兰陵母将永,故有费氏之学行於人?,而未得立。後汉陈元、郑众,皆传费氏之学。马融又为其传,以授郑元,元作《易注》,荀爽又作《易传》,魏代王肃、王弼并为之注。  自是费氏大兴,高氏遂衰。梁邱、施氏、亡於西晋,孟氏、京氏有书无师,梁、陈郑元、王弼二注列於国学。齐代唯传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今殆绝矣。《归藏》,汉初已亡,按晋《中经》有之,唯载卜筮,不似圣人之旨。唐开元中,备有《三易》。至宋,惟《归藏》略存而不传习。汉募群书多散逸,而《易》独完,学者传之,遂分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传之孔子,《卦》、《象》、《爻》、《彖》与《文言》、《说卦》等离为十二篇,而说者自为章句,《易》之本经也。二曰焦赣之《易》,无所师授,自本言得之隐者,第述阴阳灾异之言,不类圣人之经。三曰费直之《易》,亦无师授,专以《彖》、《象》、《文言》等参卦爻。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田何之学,施、孟、梁邱之徒最盛。费氏初微,但传民?。至後汉时,陈元、郑众之徒皆学费氏,费氏兴而田何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及王弼为注,亦用卦、《象》相杂之经,自晋之後,弼学独行,遂传至今。

  《西汉志》:《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隋志》: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

  《唐志》:七十六家。八十八部,六百六十五卷(失姓名一家,李鼎祚以下不著录十一家,三百二十九卷)。  《宋三朝志》:二百七部,二百四十卷。

  《宋两朝志》:十一部,七十三卷。

  《宋四朝志》:三十七部,二百一十九卷。

  《宋中兴志》:一百四十家。一百八十四部,一千三百六十六卷。

  ※丁宽《易》

  本传:初,梁项生从田何受《易》,时宽为项生从者,读《易》精敏,材过项生,遂事何。学成,何谢宽,宽东归,何谓门人曰:“《易》已东矣!”宽至雒阳,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号《周氏传》。景帝时,宽为梁孝王将军距吴、楚,号丁将军。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义而已,今《小章句》是也。宽授同郡砀田王孙,王孙授施仇、孟喜、梁邱贺,由是《易》有施、孟、梁邱之学。

  ※孟喜《易》

  本传:喜从田王孙受《易》,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且死时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也(耀,荣也)。同门梁邱贺疏通证明之(疏通,犹分别。证明,明其伪也),曰:“田生绝於施仇手,中时喜归东海,安得此事?”又蜀人赵宾,好小数书,後为《易》,饰《易》文,以为“箕子明夷,阴阳气亡箕子;箕子者,万物方ぼ滋也”(师古曰:《易·明夷》:“箕子之明夷,利贞。”此箕子者,谓殷父师说《洪范》者也,而宾妄为之说。ぼ滋,言其根ぼ滋茂也。ぼ音该,又音皆)。宾持论巧慧,《易》家不能难,皆曰“非古法也”(心不服)。云受孟喜,为名之(名之者,承取其云,实授宾也)。後宾死,莫能持其说。喜因不肯仞(仞,亦名也),以此不见信。

  ※京房《易传》四卷

  本传:房治《易》,事梁人焦延寿字赣。赣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其说长於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孟康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王一日,六十四卦为三百六十日,馀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王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

  晁氏《读书记》曰:《汉艺文志》、《易》京氏凡三种,八十九篇。《隋经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种,七十三卷。《唐艺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五种,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见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书。今传者曰:京氏《积算易传》三卷,《杂占条例法》一卷,名与古不同。所谓《积算易传》,疑《隋》、《唐志》之《错卦》是也;《杂占条例法》者,疑《隋》、《唐志》之《逆刺占灾异》是也。景迂尝曰:是书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卦凡八变六十有四,於其往来升降之际,以观消息盈虚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万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大抵辨《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悉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奇耦相与,据一以超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

  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而终不脱乎本(以飞某卦之位,乃伏某宫之位),以隐赜佐神明者,谓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终”。终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含”(於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乾》建甲子於初,《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为归魂之世;而归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刚日则节气,柔日则中气,其数虚则二十有八,盈则三十有六。盖其可言者如此,若夫象遗乎意,意遗乎言,则错综其用,唯变所?。苟非彰往而察来,微显而阐幽者,曷足以与此!《易》学自商瞿至孟喜,授受甚明,房受之喜,而瞿牧、自生者不肯仞。京房曰:“京非孟氏学也。”刘向亦疑京?之孟氏,予不知当时为何说也。今以当时之书验之,盖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同为一家之学,则其源委孰可诬哉!

  石林叶氏曰:世传京房《易》学,据《汉书·传》:《易》自商瞿至田王孙,皆自有次第。故言《易》者,以田王孙为正。孟喜从王孙学,好自称誉,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王孙死时,枕喜股膝,独传己,为梁邱贺所排矣。京房受学焦延寿,延寿受学孟喜,孟喜且不为当时所信,况延寿乎?史谓延寿独得隐士之说,?之孟氏。《易》家不相同,皆京氏为异党,而受梁邱贺学者,亦京房。颜师古谓别一人,亦受学田何。今世有《京房易》,皆阴阳历数之书。又有《京房杂算数》十篇,其言庞杂,专主占筮,两人莫知为谁审为受延寿学者。今考《京房传》,本以卦气直日为说,与其书不类。占事知来,房力犯弘恭、石显,自不能保其身,亦何贵於占乎?《易》於他经,孔子最所致意。盖言五十而学《易》,可以无大过。而自司马迁以来,学者皆言孔子传商瞿,瞿本非门人高弟,略无一言见於《论语》。性与天道子贡且不得闻,而谓商瞿得之乎?  《朱子语录》曰:京房卦气用六日七分,季通云:“康节亦用六日七分”,但不见康节说处。

  又曰:京房辈说数,捉他那影里才发见处,便算将去。且如今日一个人来相见,便就那相见底时节,算得这个是好人不是好人,用得极精密。他只是动便算得,静便算不得。

  陈氏《书录解题》曰:京房《易传》三卷,《积算杂占条例》一卷,吴郁林太守陆绩注。京氏学废绝久矣,所谓《章句》者,既不复传,而占候之存於世者仅若此。校之前志,什百之一二耳。今世术士所用“世、应、飞、伏、游魂、归魂、纳甲”之说,皆出京氏。晁景迂尝为京氏学也,用其传为《易式》,云或作四卷,而《条例》居其首。又有《参同契》、《律历志》,见阴阳家,专言占候。

  ※焦氏《易林》十六卷

  说见占筮门。

  ※费直《易》

  本传:直长於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琅邪王璜平中(音仲)能传之。

  ※郑康成《易注》

  《崇文总目》:今唯《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合四篇,馀皆逸。指趣渊确,本去圣之未远。

  ※王弼《易注·略例·系辞注》十卷

  晁氏曰:《上下经》魏尚书郎王弼辅嗣注;《系辞》、《说卦》、《杂卦》、《序卦》,弼之门人韩康伯注;又载弼所作《略例》,通十卷。《易》自商瞿受於孔子,六传至田何,而大兴为施仇、孟喜、梁邱贺。其後焦赣、费直始显,而传受皆不明,由是分为三家。汉末,田、焦之学微绝,而费氏独存。其学无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十篇解上下经。凡以《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者,皆祖费氏。东京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後也,或用郑说,则弼亦本费氏也。欧阳公见此,遂谓孔子古经已亡。按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或脱去“无咎”“悔亡”,惟费氏《经》与古文同,然则古经何尝亡哉!

  陈氏曰:自汉以来,言《易》者多溺於象占之学。至弼始一切扫去,畅以义理,於是天下宗之,馀家尽废。然王弼好老氏,魏、晋谈元,自弼辈倡之。《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去三存一,於道阙矣,况其所谓辞者,又杂异端之说乎。范甯谓其罪深於桀、纣,诚有以也。

  ※《连山》十卷

  北史·刘炫传:时牛弘奏购求天下遗逸之书,炫遂伪造书百馀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录上送官,取赏而去。後人有讼之,经赦免死,坐除名。

  夹氵祭郑氏曰:夏后氏《易》,至唐始出,今亡。

  ※《归藏》三卷

  《崇文总目》:晋太尉参军薛正注。《隋志》有十三篇,今但存《初经》、《齐母》、《本著》三篇。文多阙乱,不可详解。

  夹氵祭郑氏曰:《连山》,亡矣。《归藏》,唐有司马膺注十三卷。今亦亡。

  隋有薛正注十三卷,今所存者,《初经》、《齐母》、《本著》三篇而已。言占筮事,其辞质、其义古,後学以其不文,则疑而弃之往往。《连山》所以亡者,复过於此矣。独不知後之人能为此文乎!子曰:“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以《周易》校《商易》,则周、商之文质可知也;以《商易》校《夏易》,则商、夏之文质又可知也。三《易》皆始乎八,而成六十四;有八卦,即有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非至周而备也。但法之所立,数之所起,皆不相为用。《连山》用三十六策,《归藏》四十五策,《周易》四十九策。诚以人事代谢,星纪推移,一代一谢,渐繁渐文。又何必近耳目而信诸,远耳目而疑诸?  按:《连山》、《归藏》,乃夏、商之《易》,本在《周易》之前。然《归藏》,《汉志》无之;《连山》,《隋志》无之。盖二书至晋、隋?始出,而《连山》出於刘炫之伪作,《北史》明言之;度《归藏》之为书,亦此类耳。夹氵祭好奇,独尊信此二书与古《三坟》书,且咎世人以其晚出而疑之。然殊不知《毛氏诗》、《左氏春秋》、《小戴氏礼》与《古文尚书》、《周官六典》,比之当时,皆晚出者也;然其义理,其文辞,一无可疑,非《二易》、《三坟》之比,不谓之《六经》,可乎?故今叙《二易》,不敢遽指为夏、商之书,姑随其所出之时,置之汉之後唐之前云。

  ※孔颖达《正义》十四卷

  晁氏曰:唐国子祭酒孔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马嘉运、赵乾叶、王谈、于志宁等同撰,苏德融、赵弘智覆审。序称江南义疏有十馀家,辞尚虚诞,皆所不取,唯王弼之学独冠古今,以弼为本,采诸说附益之。

  《崇文总目》:唐太尉长孙无忌与诸儒刊定,宋朝端拱初,国子司业孔维等奉诏是正。其言主申王学云。

  陈氏曰:序云十四卷,《馆阁书目》亦云,今本止十三卷。按《五经正义》本唐贞观中,颖达与颜师古等受诏撰《五经义赞》,後改不《正义》,博士马嘉运驳正其失。永徽二年,中书门下于志宁等考正增损,书始布下,其实非一手一足之力,世但称《孔疏》耳。其说专释一家注文为正。

  ※《甘棠正义》三十卷

  《崇文总目》:梁陕州大都督府左司马任正一撰。以孔颖达《正义》为本,申演其说。

  ※李鼎祚《周易集解》十卷  晁氏曰:鼎祚,唐人。《集解》经皆避唐讳,又取《序卦》,各冠逐卦之首。  所集有子夏、孟喜、京房、马融、荀爽、郑康成、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辅嗣、姚信、王е、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才、翟元、韩康伯、刘?、何妥、崔憬、沈麟士、卢氏、崔觐、孔颖达三十馀家,又引《九家易》、《乾凿度》义。所谓蜀才者,人多不知,按颜之推云,范长生也。  其序云:“自卜商之後,传注百家,唯王、郑相沿,颇行於代。郑则多参天象,王乃全释人事,《易》之道,岂偏滞於天人哉!而天象难寻,人事易习,折杨黄华,学徒多从之。今集诸家,刊辅嗣之野文,辅康成之逸象,以贻同好。”盖宗郑学者也。《隋书·经籍志》所录《易》类六十九部,公武今所有,五部而已。  关朗《易》不载於目,《乾凿度》自是纬书,焦赣《易林》又属卜筮,子夏书或云张弧伪;为然则《隋志》所录,舍王弼书皆未得见也。独鼎祚所集诸家之说,时可见其大旨。《唐录》称鼎祚书十七卷,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无所亡失,岂後人并之邪?

  陈氏曰:隋、唐以前,《易》家诸书逸不传者,赖此书犹见其一二,而所取於荀、虞者尤多。九家者,汉淮南王所聘明《易》者九人,荀爽尝为之集解,陆氏《释文》。所载《说卦》逸象,本於《九家易》。

  《中兴艺文志》:李鼎祚《易》,宗郑康成,排王弼。

  ※《易举正》三卷

  《崇文总目》:唐苏州司户参军郭京撰。京世授《五经》,得王辅嗣、韩康伯手写《易经》,比世所行,或颇差?,故举正其讹而著於篇。

  晁氏曰:京自称家藏王、韩手札《周易》及石经,校正一百三十五处,二百七十三字。盖以爻彖相正,有阙漏处可推而知,?云得王、韩手札与石经耳。

  容斋洪氏《随笔》曰:《易举正》三卷,云:曾得王辅嗣、韩康伯手写注定传授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国学、乡贡、举人等本,或将经入注,用注作经。

  《小象》中,?以下句反居其上,《爻辞》注内,移後义?处於前,兼有脱遗、两字颠倒、谬误者,并依定本举正其讹,凡一百三节。今略取其明白者二十处载於此:《坤》,初六,“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今本於《象》文“霜”字下误增“坚冰”二字。《屯》,六三,《象》曰:“即鹿无虞,何以从禽也。”今本脱“何”字。《师》,六五,“田有禽,利执之,无咎。”元本“之”字误作“言”,观注义亦全不作“言”字释也。《比》,九五,《象》曰:“失前禽,舍逆取顺也。”今本误倒其句。  《贲》,“亨不利有攸往。”今本“不”字误作“小”字。“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注云:“刚柔交错而成文焉,天之文也。”今本脱“刚柔交错”一句。《坎》卦“习坎”上脱“坎”字。《?后》,九四,“包失渔”,注“二有其渔,故失之也。”今本作“无鱼”。《蹇》,九三,“往蹇来正。”今本作“来反”。《困》,初六,《象》曰:“入於幽谷,不明也。”今本“谷”字下多“幽”字。《鼎》,《彖》:“圣人亨以享上帝,以养圣贤。”今本正文多“而大亨”三字,故注文亦误增“大亨”二字。《震》,《彖》曰:“不丧七鬯,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今本脱“不丧七鬯”一句。《渐》,《象》曰:“君子以居贤德,善风俗。”今本正文脱“风”字。《丰》,九四,《象》:“遇其夷主,吉,志行也。”今文脱“志”字。《中孚》,《彖》:  “豚鱼吉,信及也。”今本“及”字下多“豚鱼”二字。《小过》、《彖》:

  “柔得中,是以可小事也。”今本脱“可”字,而“事”字下误增“吉”字。六五,《象》曰:“密?不雨,已止也。”注:“阳已止下故也。”今本正文作“已上”,故注亦误作“阳已上故止也。”《既济》、《彖》曰:“既济,亨小,小者亨也。”今本脱一“小”字。《系辞》:“二多誉,四多惧。”注云:“惧,近也。”今本误以“近也”字为正文,而注中又脱“惧”字。《杂卦》:“蒙稚而著。”今本“稚”误作“杂”字。予顷於福州《道藏》中见此书而传之,及在後省见晁公武所进《易解》多引用之,世罕有其书也。

  巽岩李氏曰:京此书使经传不相混乱,残阙复为真全,颇有益於学者。然“能研诸侯之虑”,衍“侯之”字;“成言乎艮”,当作“诚”。若此等,京盖未知,岂王、韩旧本固不免讹舛邪?京,开元後人,故所为书不得著录,本末亦未详,要可惜云。

  ※陆希声《易传》

  《崇文总目》:唐右拾遗陆希声撰。希声作《易传》十篇,《易图》、《指说》、《释变》、《微旨》四篇。初,陇西李阮学其说,以为《上》、《下经》传二篇,思属近妙,故希声自为之解;馀篇差显,不复为注。盖近世之名家欤?今二篇外,馀篇逸。

  晁氏曰:《微旨》三卷,皆设问答。

  陈氏曰:按《唐志》有《易传》二卷,《中兴书目》作六卷,别出《微旨》三卷。今所谓《解说》者,上、下经共一册,不分卷。有序言著《易传》十篇。

  七篇以上,解《易》义之渊微;八篇以下,广《易》道之旁行,第为六卷。又撰《易图》、《指说》、《释变》、《微旨》各一卷,通为十卷。其《上》、《下经》,盖第一、第二篇。经文一句,传亦一句。门人以为难晓,故复为之解。然则其全书十卷,不尽传矣。家旧惟有《微旨》,续得《解说》一编,始知其详。

  ※卫元嵩《元包》十卷

  《崇文总目》:元嵩,唐人。撰武功苏源明传,赵郡李江注。《包》以《坤》为首,因八纯之宫以生变,极於六十四,自系其辞,言外卦体,不列爻位,以谓《易》首《乾》尚文,《包》首《坤》尚质。夏《连山》、商《归藏》、周《易》、唐《包》,其实一也,虽欲驰骋而放言,趋理近止,《易》家之区鄙云。

  陈氏曰:其书以八卦为八篇,首而“一世”至“归魂”,各附其下。先《坤》,次《乾》、《兑》、《艮》、《离》、《坎》、《巽》、《震》。《坤》曰太阴,《乾》曰太阳,馀六子有孟、仲、少之目。每卦之下,各为数语,意僻怪,文险涩,不可深晓也。

  张氏曰:卫元嵩作《元包》,义取於《归藏》。《元包》粗赞卦名之大指,未极人事之精义,辞略数隐,世多不传。乃作《元包数义》二卷,以明卫元嵩之《易》(详见《七易序》)。

  ※子夏《易》十卷

  《崇文总目》:此书篇第,略依王式,决非卜子夏之文。又其言近而不笃,然学者尚异,颇传习之。  晁氏曰:旧题卜子夏传。《唐艺文志》子夏书已亡,今此书约王弼《注》为之者,止《杂卦》。景迂云:“张弧伪作。”陈氏曰:按《隋》、《唐志》有《卜夏传》二卷,残阙。陆德明、李鼎祚亦时称引。考《汉志》初无此书。有孙坦者,为《周易析蕴》,此汉杜子夏也,未知何据。使其果然,何为不见於《汉志》?其为依?明矣。隋、唐时止二卷,已残缺,今安得有十卷?且其经文、《彖》、《象》、《爻辞》相错,正用王弼本,决非汉世书。以陆德明所引,求之今传,则皆无之,岂惟非汉世书,亦非隋、唐所传书矣。其文辞浅俚,非古人语,姑存之以备一家。按晁以道《传易堂记》曰:“古今咸谓子夏受於孔子而为之传,然太史公、刘向父子、班固皆不论著。唐刘子元知其伪矣。书不传於今,今号为子夏《传》者,《崇文总目》知其为伪,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为唐张弧之《易》也。”晁之言云尔。张弧有《王道小疏》五卷,见《馆阁书目》云唐大理评事,亦不详何时人。

  容斋洪氏《随笔》曰:孔子弟子,惟子夏於诸经独有书。虽传记杂言未可尽信,然要为与他人不同矣。於《易》则有传,於《诗》则有序,而《毛诗》之学,一云子夏授高行子,四传而至小毛公;一云子夏传曾申,五传而至大毛公。於《礼》则有《仪礼·丧服》一篇,马融、王肃诸儒多为之训说。於《春秋》所云不能赞一辞,盖亦尝从事於斯矣。公羊高实受之於子夏,?梁赤者,《风俗通》亦云子夏门人。於《论语》则郑康成以为仲弓、子夏等所撰定也。後汉徐防上疏曰:“《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於子夏。”斯其证云。

  ※周易新论传疏  《崇文总目》:唐阴洪道撰。洪道世其父显之学,杂采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说,参订其长,合七十二篇,於《易》有助云。

  ※《周易物象释疑》一卷

  《崇文总目》:唐东乡助撰。取卦互体,开释言象,盖未始见康成之学,而著此书焉。  陈氏曰:东乡,一作东阳。《馆阁书目》又云:“守江陵尹。”东阳、东乡皆衤复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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