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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禮典 第 五 十 六

唐朝 通典 杜佑 著

禮十六沿革十六嘉禮一天子加元服皇太子冠皇子皇孫附諸侯大夫士冠大功小功末冠議女笄天子加元服周漢後漢魏東晉後魏北齊大唐周制,文王年十二而冠,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傳曰:「冠而生子,禮也。」許慎五經異義曰:「春秋左氏傳說,歲星為年紀十二而一周於天,天道備,故人君子十二可以冠。自夏殷天子,皆十二而冠。」成王十五而冠。譙周五經然否論云:「古文尚書說,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武王以庚辰歲崩,周公以壬午歲出居東,癸未歲反。禮公冠記,周公冠成王,命史作祝辭告,是除喪冠也。周公未反,成王冠弁,開金縢之書,時十六矣。是成王十五,周公冠之而后出也。」許慎五經異義云:「武王崩,後管蔡作亂,周公出居東,是歲大風,王與大夫冠弁開金縢之書,成王年十四,是喪冠也者,恐失矣。」按禮、傳天子之年,近則十二,遠則十五,必冠矣。將冠,筮日、筮賓。冠義曰:「古者,聖王重冠,筮日筮賓,所以敬冠事。」既言古者,則不起於周。行之於廟,冠義曰:「重冠故行之於廟者,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冠委貌於阼,三加彌尊。冠義曰:「冠於阼,以著代也。三加彌尊,加有成也。」大戴禮公冠篇曰:「公冠四加,三同士,後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後加袞冕。」祼享樂於廟。所以知冠有享樂者,春秋左傳曰:「晉侯問魯大夫季武子襄公年,曰:「君可冠矣。」武子對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周公冠成王,命祝雍頌曰:「近於人,遠於年,遠於佞,近於義,嗇於時,惠於財,祿賢使能。」  說曰:冠義云:「冠者,禮之始也。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古者聖王重冠,所以為國本也。」五經要義云:「冠,嘉禮也。冠,首服也。首服既加,而後人道備,故君子重之,以為禮之始矣。孔子曰:「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又曰「不莊以蒞之,則民不敬」。此人君早冠之義也。王教之本,不可以童子之道理焉。」或云:「周禮雖有服冕之數,而無天子冠文。又儀禮云公侯冠禮者,王肅、鄭玄皆以為夏末衰亂,篡弒所由生焉,故作公侯冠禮,則明無天子冠禮之審也。又無大夫冠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周人五十而有賢才,則試以大夫之事,猶行士禮。故筮日筮賓,冠於阼以著代,醮於客位,三加彌尊,皆士禮也者。」今按:大戴禮有公冠篇云:「公冠四加,天子亦四加。」又家語冠頌云:「王太子之冠,擬諸侯之冠;天子之元子,亦擬諸侯四加;諸侯之子同於士。」據此,自天子至於諸侯,非無冠禮,但因秦焚書,遂同蕩滅。其周制士冠禮,頗備,王者時採行焉。  漢改皇帝冠為加元服。惠帝加元服,用正月甲子若景子為吉。昭帝冠辭曰:「陛下摛著先帝之光輝,以承皇天之嘉祐,欽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萬福之丕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沖孺之幼志,蘊積文武之就德,肅勤高祖之清廟,六合之內,靡不蒙福,承天無極。」

  後漢制,正月甲子若景子為吉日,可加元服,儀從冠禮。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冠訖,皆於高廟如禮謁見。續漢書云:「加元服,乘輿皆於高祖廟,謁見按世祖廟,始冠緇布冠於宗廟,從古制。」和帝冠以正月甲子,乘金根車,駕六玄虯,至廟成禮,乃迴軫反宮,朝服以饗宴,撞太蔟之庭鐘,咸獻壽焉。黃香頌云:「惟永元之盛代,聖皇德之茂純,躬烝烝之至孝,崇敬順以奉天。以三載之孟春,建寅月之上旬,皇帝時加玄冕,簡甲子之元辰。皇輿幸夫金根,六玄虯之連蜷,建螭龍以為旂,鳴節路之和鑾。既臻廟以成禮,乃迴軫而反宮,正朝服以享燕,撞太蔟之庭鐘。祚蕃屏與鼎輔,暨夷蠻之君王,咸進爵於金罍,獻萬壽之玉觴。」頌文多,今但錄其事耳。蜷音權。順帝以初月景子,加元服於高廟。時兼用曹褒新禮,其儀不存。順帝都洛陽,亦立高祖廟矣。獻帝興平元年正月甲子,加元服,司徒淳于嘉為賓,加賜玄纁駟馬。賜貴人、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侍中、尚書、給事黃門侍郎各一人為太子舍人。

  魏氏天子冠一加。其說曰:「古之士禮,服必三加彌尊,所以喻其志。至於天子諸侯加數無文者,將以踐阼臨人,尊極德成,不復與士以加喻勉為義。」禮冠於廟,自魏不復在廟矣。  東晉諸帝冠儀,一加幘冕。將冠,金石宿設,百僚陪位。又先於殿上鋪大床,御府令奉冕、幘、簪導、袞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冕。將加冕,太尉跪讀祝文曰:「令日吉辰,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袞職。欽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無極。眉壽惟祺,介茲景福。」加冕訖,侍中繫玄紘,脫帝絳紗服,加袞服。冠事畢,太保率群臣奉觴上壽,王公以下三稱萬歲乃退。孫毓五禮駮曰:「魏氏天子一加,三加嫌同諸侯。毓按,玉藻記曰:「玄冠朱組纓,天子之冠也。緇布冠繢緌,諸侯之冠也。」其說謂皆始冠,則是有次加之辭。此二冠皆卑服質古,勢不一加,必重加朝祭之服,以崇彌尊。聖人制禮,所以一時歷加眾服者,今始成人,卜擇令日而遍加之,所以重始也。若冠日有不加者,後必不擇吉而服,非重始也。又禮器有以少為貴者,冠不在焉。記有彌尊喻志之言,蓋以服從卑始,象德日新,不可先服尊服,轉而即卑。今嫌士禮喻志之文,因從魏氏一加之制,考之玉藻,似非古典。今三加者,先冠皮弁,次冠長冠,後冠進賢冠,以為彌尊,於意又疑。裴頠答治禮問,「天子禮玄冠者,形之成也。為君未必成人,故君位雖定,不可孩抱而服冕弁」。摯虞以為「天子即位之日,即為成君,冕服以備,不宜有加」。諸侯即位為成君,位豈不定?諸侯成君,不拘盛典而可以冠,天子成君,獨有火龍黼衣便不可乎?意為宜冠有加。」

  成帝用三元吉日,既加元服,拜於太廟。穆帝、孝武將冠,皆先以幣告廟,訖事,又廟見。臺符問:「修復未畢,吉凶不相干,為可加元服與不?」太常王彪之議:「禮雖有喪冠,當是應冠之年,服制未終,若須服終,便失應冠之年故也。禮所以冠無定時月,春夏不可,便用秋冬。若今歲內修復未畢,入新年,卜仲春之日,加元服,不失年,不失禮。今便准喪冠,闕饗樂而行事,誠有倚傍。然加袞冕,火龍煥然,以准喪儀,情有不體。若別有事,必速加元服,權諸輕重,不須修復畢者,便當准喪冠耳。」又議:「新年至尊當加元服。今若依成帝故事用三元日者,冠有金石之樂,恐修山陵未畢,於樂便闕。禮,冠自卜日。又云「夏葛屨,冬皮屨」,明無定時,不必三元也。按晉故事及兩漢,皆非三元,當任時事之宜耳。」又議:「近訪得成皇帝加元服儀注,闕無拜廟事。按禮,冠皆於廟。儀禮云「既畢,賓出,主人送於廟門」。明必在廟。近代以來,不復在廟。成皇帝既加元服,拜太廟以告成,蓋亦猶擬在廟之儀。今既加元服,亦應拜廟。」  後魏正光元年秋,孝明帝年十一,加元服訖,拜太廟,大赦改元。

  北齊制,皇帝加元服,以玉帛告圜丘方澤,以幣告廟。擇日臨軒,中嚴,群官位定,皇帝著空頂介幘以出。太尉盥訖,升,脫空頂幘,以黑介幘奉加。訖,太尉進太保之右,北面讀祝。訖,太保加冕,侍中繫玄紘,脫絳紗袍,加袞服。事畢,太保上壽,群官三稱萬歲。皇帝入溫室,移御座,會而不上壽。後日,文武群官朝服,上禮酒十二鍾,米十二囊,牛十二頭。又擇日,親拜圜丘方澤,謁廟。  大唐之制,如開元儀。  皇太子冠皇子皇孫附○周漢魏晉宋齊梁後魏北齊隋大唐

  周制,天子元子猶士也,天下無生而貴者也。元子,嗣子也。無生而貴,皆由下升也。明人有賢行著德,乃得貴之。家語冠頌曰:「天子之元子之冠,擬諸侯之冠,四加。」

  漢宣帝冠太子以正月。冠諸王,遣使行事。  魏氏冠太子,再加。皇子、王公嗣子,乃三。孫毓以為一加再加,皆非禮也。冠諸王,因漢遣使行事。

  晉惠帝之為太子,將冠,武帝臨軒,使兼司徒高陽王珪加冠,兼光祿大夫、屯騎校尉華廙贊冠。武、惠冠太子,冠訖,皆即廟見,斯亦擬在廟之儀。泰始六年,南宮王承年十五,依舊應冠。有司議奏:「禮十五成童。國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典。」於是制儀,王十五而冠,遂革使命。咸寧二年秋閏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惠帝以正月景午,冠太子訖,乃廟見。懷帝亦以正月冠皇太子。

  宋冠皇太子及藩王以一加。  齊武帝孫南郡王昭業冠,從尚書令王儉議,使太常持節一加冠,大鴻臚為贊,醮酒之儀,國官陪位,拜賀如常。其日,內外二品清官以上,詣公車門集賀,并詣東宮南門通牋。別日上禮,宮臣亦詣門稱慶,如上臺之儀。既冠之後,剋日謁廟。儉議曰:「皇孫冠事,歷代所無,禮雖有嫡子無嫡孫,然南郡王體自儲暉,實惟國重,元服之典,宜異列藩。依於諸王則輕,同於儲皇則重。按士冠禮:「主人玄冠朝服。」注云:「主人,冠者之父兄也。」尋其言父及兄,則明祖在,父不為主也。又春秋之義,「不以父命辭王父命」,則皇太子無專用之道。宜使太常持節一加冠。」并撰立贊冠醮酒二辭,不依藩國。詔可也。祝辭曰:「皇帝使給事中、太常、武安侯蕭惠本加南郡王冠。筮日戒賓,肇加元服。棄爾幼志,從厥成德。親賢使能,克崇景福。」醮酒辭曰:「旨酒既清,嘉薦既盈。兄弟具在,淑慎儀形。永永眉壽,於穆斯寧。」明帝冠太子用正月。

  梁武帝天監十三年正月,冠太子於太極殿,修前代之儀。

  後魏孝文帝冠皇太子恂於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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