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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下经咸传卷四 明夷

魏朝 周易注 王弼 著

明夷:利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1),用晦而明(2)。

  (1)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故以蒙养正,以“明夷”莅众。 (2)藏明於内,乃得明也。显明於外,巧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子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1)。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1)明夷之主,在於上六。上六为至暗者也。初处卦之始,最远於难也。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类过甚,以斯适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1)。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2)。

  (1)“夷于左股”,是行不能壮也。以柔居中,用夷其明,进不殊类,退不近难,不见疑惮,“顺以则”也,故可用拯马而壮吉也。不垂其翼,然后乃免也。 (2)顺之以则,故不见疑。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1)。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2)。

  (1)处下体之上,居文明之极,上为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获南狩,得大首也。“南狩”者,发其明也。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化宜以渐,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贞”。 (2)去暗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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