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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修类稿》·卷十六 義理類

明朝 七修类稿 郎锳 著


  葬。一也。有古之人不如今者。有華之不如胡者。何也。今之葬者。衣衾棺槨之外。雖富貴之極者。不以一物為殉。古人之葬。多殉金玉銅器。故後必為人所發。殘其骸骨。至今尚爾。傷哉。中國葬且樹且封。其圜堂一見知之。胡人之葬。務平實其地。望之則曰陵墓在焉。過時雖子孫亦不知其處也。久之。相化為土。發掘之事何有。

  天地氣味

  天以五氣生萬物。氣無臭味。故風雨霜露自天降者。皆無味也。地以五味養萬物。味具形質。故地生者皆有味焉。

  脾胃視聽

  東垣以脾胃為主。蓋胃受水穀。脾氣運動而後腐熟水穀。化生血氣。人資以生也。故凡人獲脾胃壯盛。則百病不生。悠悠壽考矣。予又思之。脾胃屬土。土動則生。如畎畝必假耕耘而後堪於種植。眼眶屬脾。開眼則眶動。眶動則脾應之而亦動。四肢屬脾。寤則四肢動而脾應之而亦動。故晝能飲食。夜寐則不能也。是知脾胃相資。當以運動為功用耳。丹溪以腎水為主。蓋腎水足而血氣盛。則病不生也。然血氣之用。多寓於視聽。何也。經曰。心為血主。而肝則藏之。肺為氣主。而腎則納之。然肝竅。目也。肺竅。耳也。目之司視。乃血為之用。耳之司聽。乃氣為之用。周章萬變。皆本於耳目焉。予又思之。始人之氣血之盛。則視聽易用。男子八八六十四歲。女人七七四十九歲。氣血既衰。耳目之聰明減矣。積日又久。氣血涸矣。故人至上壽。雖無疾病亦死。修仙家欲絕耳目之欲。有所由也。豈非息耳目。所以養腎水耶。知此。則李主脾胃。脾胃屬動。朱主腎水。腎水當靜。動靜雖曰循環。又必靜為之主。蓋氣血勝而脾胃則壯。脾胃雖壯而氣血生覺難矣。

  人身一小天地

  傳云。人身一小天地。天形圓而在上。人之首圓應之。地形方而在下。人之足方應之。四時運於表。四肢應於外也。五行處於裏。五臟應於內也。至以一節言之。人身之肝位在右。而脈卻見於左手。若北方北斗天樞。在張宿十度。而分野反在南方。人身之脾位在左。而脈卻見於右手。若南斗六星二十五度。而分野反在北方。《靈樞邪客篇》亦嘗言之。但曰天有五音。人有五臟。似亦少差。予今特舉其要也。

  土饅頭

  《續仙傳》。有賣藥翁嘗呼曰。有錢不買藥喫。盡作土饅頭去。此言最警悟。范石湖所謂。總有千年鐵門限。終須一箇土饅頭。本此。

  墨磨人

  宋石昌言。藏李廷珪墨不用。但玩之而已。或戲之曰。子不磨墨。墨將磨子。後東坡見昌言墓木曰。木將拱矣。墨固無恙。予以與留與他人樂少年同意。

  荒親

  吾杭有荒親之禮。詢之四方皆同。蓋以父母死不得成親。而於垂死之日。即講親迎之禮。有至親沒而禁家人舉哀以為之【明本無『之』字】者。予以此必胡元之俗。流至于今。【以上十二字乾隆本缺。據明本補。】夫父母之死。人子不欲生之時也。而且停哀忍痛。以講此歡樂之事。此豈有人心者哉。作俑者不特肆諸市朝矣。昨觀所見集中。亦如予論。則知宋以來有之。因仍苟且。多為惜財之小而忘大義。奈何詩禮之家亦如是耶。嗚呼。斯舉也。何代禁耶。

  名人無恥

  文天祥在燕京時。欲為黃冠去國。南官王績翁欲合謝昌元等十人請保釋之。世祖亦有然意。留夢炎曰不可。天祥倘出。復召號江南。置吾十人於何地。遂寢其事。我太宗渡江靖難之時。廷臣胡廣、金幼孜、胡儼、解縉、楊士奇。衡府紀善周是修。同約死節。明日。惟是修詣國子監尊經閣下縊焉。他日士奇為之作傳。與其子曰。向使同尊翁死。此傳何人作也。嗚呼。眾固可責矣。若留、楊數言。尤為無恥之甚。讀書明大義。至此尚爾云云。天理人心安在哉。

  三國與宋用人不同

  人才之盛。莫三國與宋也。皆不能成功者。三國人才。大小各盡角立而不下。故至衰敗之後。方混而一。宋有人而不用。用而不專。專而復為小人所間。總謂不能盡人之才。故必至失國。嗚呼。非數也耶。

  稱名不雅

  古人婢妾之名。或以玉具。或以花柳。或以清奇之物各義命之。隨其意也。若李庚之婢曰卻要。潘杭之妾曰解愁。甚不雅耳。士君子忌之。

  元祐黨碑偽學逆籍

  元祐黨碑。宋立於文德殿之東壁。蔡京書之也。偽學逆籍。作惡於韓侂冑。頒行天下者也。然皆一時賢人君子。遭厄被誣。豈知實所以顯揚諸君子之名於千萬世矣哉。惜史未能全收。人未盡知。今考參《道命錄》、《陶朱新錄》等書。分門共錄。載之於左。使後學之士。一覽可知。庶不至善善惡惡之顛倒也。然元祐之黨。劉元誠謂止七十八人。慶元之黨。黃勉齋謂非黨者甚多。此又不知何據而云。尚俟熟史者證之。

  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二十七人。

  司馬光。 文彥博。 呂公著。 呂大防。 劉摯。 韓忠彥。 曾布。 梁燾。 王巖叟。 蘇轍。 王存。 范純仁。 鄭雍。 傅堯俞。 趙瞻。 韓維。 孫固。 范百祿。 胡宗愈。 李清臣。 劉奉世。 范純禮。 安燾。 陸佃。【已上並元祐】黃履。【祥符】 張商英。 蔣之奇。【已上元符】

  曾任待制以上官四十九人。

  蘇軾。 劉安世。 范祖禹。 朱光庭。 姚勔。 趙君錫。 馬默。 孔武仲。 孔文仲。 吳安持。 錢勰。 李之純。 孫覺。 鮮于侁。 趙彥若。 趙卨。 王欽臣。 孫升。 李周。 王汾。 韓川。 顧臨。 賈易。 呂希純。 曾肇。 王覿。 范純粹。 呂陶。 王古。 豐稷。 張舜民。 張問。 楊畏。 鄒浩。 陳次升。 謝文瓘。【已上並元祐】岑象求。 周鼎。 徐勣。 路昌衡。 董敦逸。 上官均。 葉濤。 郭知章。 楊康國。 龔原。 朱紱。 葉祖洽。 朱師服。【已上並元符】

  餘官一百七十七人。

  秦觀。 黃庭堅。 晁補之。 張耒。 吳安詩。 歐陽棐。 劉唐老。 王鞏。 呂希哲。 杜純。 張保源。 孔平仲。 湯戫。 司馬康。 宋保國。 黃隱。 畢仲游。 常安民。 汪衍。 余爽。 鄭俠。 常立。 程頤。 唐義問。 余卞。 李格非。 陳瓘。 任伯雨。 張庭堅。 馬涓。 孫諤。 陳郛。 朱光裔。 蘇嘉。 龔夬。 王回。 呂希績。 吳儔。 歐陽中立。

【已上並元祐】尹林【明本作『材』】。 葉伸。 李茂直。 吳處厚。 李積中。 商倚。 陳祐。 虞防。 李祉。 李深。 李之儀。 范正平。 曹蓋。 楊琳。 蘇昞。 葛茂宗。 劉謂。 柴袞。 洪羽。 趙天佐【明本作『祐』】。 李新。 衡鈞。 兗公適。 洪百藥。 周誼。 孫琮。 范柔中。 鄧考甫。 王察。 趙峋。 封覺民。 胡端修。 李傑。 李賁。 趙令畤。 郭執中。 石【明本作『萬』】芳。 金極。 高公應。 安信之。 張集。 黃策。 吳安遜。 周永徽。 高漸。 張夙。 鮮于綽。 呂諒卿。 王貫。 朱紘。 吳朋。 梁安國。 王古。 蘇迥。 檀固。 何大受。 王箴。 鹿敏求。 江公望。 曾紆。 高士育。 鄧忠臣。 种師極。 韓治。 都貺。 秦希甫。 錢景祥。 周綍。 何大正。 呂彥祖。 梁寬。 沈千。 曹興宗。 羅鼎臣。 劉勃。 王拯。 黃安期。 陳師錫。 干肇。 黃遷。 莫俠正【明本作『莫佒』】。 許堯輔。 楊朏。 胡良。 梅君俞。 寇宗顏。 張居。 李修。 逢純熙。 高遵恪。 黃才。 曹盥。 侯顯道。 周遵道。 林膚。 葛輝。 宋壽岳。 王公彥。 王交。 張溥。 許安修。 劉吉甫。 胡潛。 董祥。 楊瓌實【明本作『懷寶』】。 倪直孺。 蔣津。 王守。 鄧元中。 梁俊民。 王陽。 張裕。 陸表民。 葉世英。 謝潛。 陳唐。 劉經國。 扈充。 張恕。 陳并。 洪芻。 周鍔【明本作『諤』】。 蕭刓。 趙鉞。 滕友。 江洵。 方适。 許端卿。 李昭王?巳。 向紃。 陳察。 鍾正甫。 高茂華。 楊彥璋。 廖正一。 李夷行。 彭醇。梁士能。【已上並元符】

  武臣二十五人。

  張巽。 李備。 王獻可。 胡田。 馬諗。 王履。 趙希夷。 任濬。 郭子旂。 錢盛。 趙希德。 王長民。 李冰。 王庭臣。 吉師雄。 李愚。 吳休復。 崔昌符。 潘滋。 高士權。 李嘉亮。 李珫。 劉延肇。 姚雄。 李基。

  內臣二十九人。

  梁惟簡。 陳衍。 張士良。 梁知新。 李倬。 譚扆。 竇鉞。 趙約。 黃卿從。 馮說。 曾壽【明本作『燾』】。 蘇舜民。 楊偁。 梁弼。 陳恂。 張茂則。 張琳。 裴彥【明本作『裴彥臣』】。 李偁。 閻守懃。 王紱。 李穆。 蔡克明。 王化基。 王道。 鄧世昌。 鄭居簡。 張怙。 王化臣。【已上並元符】

  為臣不忠曾任宰臣二人。

  王珪。 章惇。

  偽學逆黨籍

  宰執四人。趙汝愚。【右丞相。】 留正。【少保。觀文殿大學士。】 王藺。【潭州帥。】 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

  待制以上十三人。

  朱熹。【煥章閣待制。】 徐誼。【知臨安府。】 彭龜年。【吏部侍郎。】 陳傅良。【中書舍人。】 薛叔似。【戶部侍郎。】 章穎。【兵部侍郎。】 鄭湜。【刑部侍郎。】 樓鑰。【吏部侍郎。】 林大中。【吏部侍郎。】 黃由。【禮部尚書。】 黃黼。【兵部侍郎。】 何異。【禮部侍郎。】 孫逢吉。【吏部侍郎。】

  餘官三十一人。

  劉光祖。【起居郎。】 吳祖儉。【太府寺丞。】 葉適。【太府卿。】 楊方。【祕書郎。】 項安世。【校書郎。】 李直?土。【校書郎。】 沈有開。【起居郎。】 曾三聘。【知潁州。】 游仲鴻。【軍器監簿。】 吳獵。【監察御史。】 李祥。【祭酒。】 楊簡。【國子博士。】 趙汝讜。【監左藏庫。】 趙汝談。【淮西府幹。】 陳峴。【校書郎。】 范仲黼。【著作郎。】 汪逵。【司業。】 孫元卿。【國子博士。】 袁燮。【太學博士。】 陳武。【國子正。】 田澹。【宗正丞。】 黃度。【右正言。】 張體仁。【太府卿。】 蔡幼學。【福建提舉。】 黃灝。【浙西提舉。】 周南。【池州教授。】 吳柔勝。【嘉興教授。】 王厚之。【江東提刑。】 孟浩。【知湖州。】 趙鞏。【知揚州。】 白炎震。【成都通判。】

  武臣三人。

  皇甫斌。【池州都統。】 范仲壬。【知金州。】 張致遠。【江西兵馬鈐轄。】

  士人八人。

  楊宏中。 周朝端。 張道林。 仲麟。 蔣仲。 徐範。【並太學生。】 蔡元定。 呂祖泰。

  髮黑白

  人之髮白有遲速者。世以多思慮者早白。蓋以髮乃血之餘。心藏血。心役於物。不能滋蔭也。故謝超宗入獄而髮白。周興嗣成書而髮白。然予所見。有年齒雖同。而勞苦安逸迥然各異。逸者反白。勞者反黑。似不在思慮所致也。每詢其人。多在父母之傳流。近又見鎮江丁氏一族。家多顯宦。少長盡皆白髮。此顧愷之對簡文曰。松柏之姿。蒲柳之質。自不同耳。言雖近於諛上。是或一道也。予已論鬚髮矣。此又餘意。

  淵明非詩人

  真西山論陶詩。榮木之憂。逝川之嘆也。貧士之咏。簞瓢之樂也。以公之學在經術中來。予又以公非自經術。自性理中來。夫《飲酒》第五首。膾炙人口者也。嘗往來胸中。若有所得其好者。夫以第一句結廬在人境。似靜中有動。第二句而無車馬喧。似動中有靜。三四句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即心境渾融處也。五句採菊東籬下。是潛心求一。六句悠然見南山。是得一之徵矣。七八句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乃至和充溢。表裏盎然。九句此中有真意。所立卓爾。十句欲辯已忘言。正末由也已。可見陶公心次渾然。無少渣滓。所以吐詞即理。默契道體。高出詩人。有自哉。

  混堂

  混堂。天下有之。杭最下焉。有好事者借喻為記。頗得箴規之義。錄以告不知恥者。記云。吳俗。甃大石為池。穹幕以磚。後為巨釜。令與池通。轆轤引水。穴壁而貯焉。一人專執爨。池水相吞。遂成沸湯。名曰混堂。榜其門則曰香水。男子被不潔者、膚垢膩者、負販屠沽者、瘍者、疕者。納一錢於主人。皆得入澡焉。旦及暮。袒裼裸裎而來者。不可勝計。苟蹴之。則泥滓可掬。嗅其體。穢氣不可聞。為士者每亦浴之。彼豈不知其污耶。迷於其稱耶。習於俗而不之怪耶。抑被不潔者、膚垢膩者、負販屠沽者、瘍者、疕者。果不相凂耶。抑經其浴者。目不見。鼻不聞耶。嗚呼。趨其熱而已也。使去薪沃釜。與溝瀆之水何殊焉。人孰趨之哉。人孰趨之哉。【下句原無。據明本補】

  鄭顏鬼事

  怪誕之事多矣。有不可以理格者。孔子所以不言。今可窮者。試言其一二事。予舊讀鄭畋事。以為傳記怪誕之言。不足信也。及見顏畿之事。意其正史所書。耳目所屬。去當時不遠。亦豈妄言哉。因格其理。將以質之人人。適府頒邵二泉先生學史到學。檢有顏氏之條。斷義與愚見同也。因錄其事與邵說并區區之見於左。唐鄭畋之父亞。未達時。旅遊諸處。留妻與婢在一觀中。將產。忽聞空中語曰。汝出觀外。毋汙吾清境。不然。殺汝也。妻曰。婦人無歸。望聖者憫念。及五鼓分。娠乃殞。道眾乃殯於牆外。亞歸。以酒酹之。夜夢妻曰。余命未盡。為神殺也。北去十里有寺。一僧可五十。能活之。當再三哀祈。亞不以為信。次夕又如此。於是趨寺。果見此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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