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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 九 十 七

宋朝 唐会要 王溥 著

吐蕃吐蕃者。在長安西八千里。本漢西羌之種也。不知有國之所由。或云南涼禿髮利鹿孤之子曰樊尼。國滅之後。西奔於羌中。建國。為眾所懷。故姓窣勃野。或云以禿髮為國號。語訛謂之吐蕃。歷魏及隋。隔闊諸羌。未通中國。號其王為贊普。自中國出鄯城五百里。過烏海。入吐谷渾部落。彌多彌蘇毗及白蘭等國。至吐蕃界。其國風雨雷電。每隔日有之。盛夏氣如中國。暮春之月。山有積雪。地有冷瘴。令人氣急。不甚為害。其俗重漢繒而貴瑟瑟。男女用為首飾。其君長或居拔布川。或居邏婆川。有小城而不居。坐大?帳。張大拂廬。其大可容數百人。兵衛極嚴。而衙府甚狹。俗養牛羊取乳酪供食。兼取毛為褐而衣焉。不食驢馬肉。以麥為麵。人死。殺牛馬以徇。取牛馬頭周壘於墓上。其墓正方。壘石為之。狀若平頭屋焉。其臣與君自為友。號曰共命人。其數不過五人。君死之日。共命人皆日夜縱酒。葬日。於腳下刺血。出盡及死。便以殉葬。又有親信人。用刀當腦縫鋸。亦有將四尺木。大如指。刺兩肋下。死者十有四五。亦殉葬焉。設官。父死子代。絕嗣則近親襲焉。非其種類。輒不相代。其官章飾有五等。一謂瑟瑟。二謂金。三謂金飾銀上。四謂銀。五謂熟銅。各以方圓三寸褐上裝之。安膊前。以辨貴賤。其戰必下馬列行而陣。死則遞收之。終不肯退。槍細而長於漢者。弓矢弱而甲堅。人皆用劍。不戰亦負劍而行。其驛以鐵箭為契。其箭長七寸。若急驛。膊前加一銀鶻。有草名速古芒。葉二寸。狀若斜蒿。有鼠尾長於常鼠。其國禁毀鼠。殺之者加其罪。有可跋海。去赤嶺百里。方圓七十里。東南流入蠻。與西洱河合流而東。號為漾鼻水。又東南出會川。為瀘水焉。自赤嶺至邏婆川。絕無樹木。唯有楊柳。人以為資。國置大論。統理國事。無文字。刻木結繩為約。徵兵用金箭。寇至舉燧。與臣下一年一小盟。用羊狗獮猴。三年一大盟。用犬馬牛驢。以麥熟為歲首。其國都號為邏些城。用法則嚴整。議事則自下而起。因人所利而行之。此其所以強且久也。重壯賤老。母拜於子。重兵死。惡病終。以累世戰沒者以為甲門。臨陣奔逃者。懸狐尾於其首。表其似狐之怯。其贊普弄讚。雄霸西域。

  貞觀八年九月。朝貢使至。十四年。遣其相祿東贊致禮。請婚姻。獻金五千兩。自餘寶玩數百事。十五年。以文成公主妻之。弄讚至柏海。親迎於河源。見王人。執子婿之禮甚恭。而歎大國禮儀之美。俯仰有媿沮之色。及與公主歸國。謂所親曰。我祖父未有通婚上國者。今我得尚大唐公主。為幸實多。當為公主築一城。以誇示後代。遂築城立棟宇以居處焉。公生惡其赭面。弄讚令國中權且罷之。身釋?裘。襲紈綺。漸慕華風。仍遣酋豪子弟請入國學。以習詩書。又請中國識文字之人。典其表疏。上征遼還。獻大鵝。黃金鑄成。高七尺。可受酒三斛。高宗即位。拜駙馬都尉。封西海郡王。致書於長孫無忌云。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當勒兵以往。並獻金銀珠寶十五種。請置太宗靈座之前。高宗進封賓王。因請蠶種及造酒碾磑紙筆之匠。並許之。

  永徽元年弄讚卒。其子早卒。立其孫。立年幼。國事皆委祿東贊。祿東姓築氏。有謀略。初。太宗許降文成公主。東贊來迎。召見。顧問進對。合旨。乃拜為右衛大將軍。又以琅邪公主孫女妻之。東贊辭曰。臣本國有婦。父母所聘。情不忍乖。且贊普未謁公主。陪臣安敢妄婚。上嘉之。東贊有子五人。長贊悉若。早卒。次欽陵。三贊婆。四悉多于。五勃論。及東贊死。欽陵兄弟復專其國。  通天元年。薛仁貴為欽陵所敗於大非川。

  上元二年。李敬元又敗於青海。欽陵多居中。諸弟分鎮方面。贊婆則專在東境。與中國為鄰。三十餘年。恆為邊患。

  儀鳳三年。上以李敬元初敗。吐蕃為患轉甚。召侍臣曰。吐蕃小醜。屢犯邊境。置之則疆埸日駭。圖之則未聞上策。宜論其得失。各書所懷。給事中劉景先曰。攻之則兵威不足。鎮之則國力有餘。且撫養士卒。守禦邊境。中書舍人郭正一曰。吐蕃作梗。年歲已深。興師不絕。非無勞費。近討則徒損兵威。深入則未窮巢穴。臣望少發兵募。且遣備邊。明立烽候。勿令侵掠。待國用豐足。一舉而滅之。給事中皇甫文亮曰。且令大將鎮撫。畜養將士。仍命良吏營田。以收糧儲。必待足兵足食。方可以舉而取之。上曰。宿將舊人。多從物故。自非投戈俊傑。安能克滅兇渠。中書舍人劉禕之曰。臣觀自古聖主明君。皆有夷狄為梗。今吐蕃憑陵。未足為恥。願暫戢萬乘之威。以寬百姓之役。給事中楊思忠曰。聖人御物。貴在從時。今兇寇不能懷德。未肯畏威。和好之謀。臣謂非便。中書侍郎薛元超曰。臣以為敵不可縱。縱敵則患生。邊不可守。守邊則卒老。不如料簡士卒。一舉滅之。上顧謂黃門侍郎來恆曰。李勣已後。實無好將。當今以張虔勗紀及善等差為優耳。恆曰。昨者洮河兵馬。足堪制敵。但為諸將失於部分。遂無成功。今無好將。誠如聖旨。  聖歷二年。贊普器弩悉弄年漸長。不平。乃與大臣論巖密計去之。召欽陵。執其親黨二千餘人殺之。欽陵自殺。

  神龍元年。其贊普器弩悉弄卒。其子棄肆蹜贊嗣位。贊時年七歲。使來告喪。中宗為之舉哀。廢朝一日。俄而棄肆祖母。遣使獻金二千兩。為棄肆求婚。中宗以所養雍王女降嫁之。自是頻歲貢獻。然亦時犯西邊。

  景龍四年來請婚。以左衛大將軍楊矩為送金城公主使。後矩為鄯州都督。吐蕃厚賂之。因請河西九曲之地。以為公主湯沐之邑。矩遂奏與之。吐蕃既得九曲。其地肥良。又與唐境接近。自後復叛。楊矩懼。飲藥而死。

  先天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吐蕃遣使來朝。

  開元二年五月。吐蕃宰相坌達延陀獻書於宰相曰。兩國地界。事資早定。界定之後。然後立盟。其月。吐蕃使其宰相尚欽藏及御史名悉獵來獻盟書。元宗御承天門樓。命有司引見。置酒於內殿宴遣之。其月。坌達延陀率眾侵我渭源。帝下制親征。會薛訥遇賊數萬眾。戰於武階驛。大破之。乃罷。自五年至十年。凡八來朝。並貢方物。十三年。遣使來賀。不許。  十七年。復遣使來朝。詔忠王及皇甫惟明及內侍張元方使於吐蕃。惟明既見贊普及公主。皆欣然請和。盡出貞觀以來敕書。以示惟明。及遣其重臣名悉獵隨惟明入朝。贊普既獻寶。公主又獻盤雜盞器等物。悉獵頗曉書記。先是。迎公主至長安。當時朝廷。皆稱有才辨。及引入賜宴。與語。甚禮之。詔御史大夫崔琳充使宣諭。於赤嶺各樹分界之碑。約不相侵。

  二十一年二月。金城公主上言。請以今年九月一日。樹碑於赤嶺。定蕃漢兩界。時李暠使於蕃。金城度其還期。當在暮秋。故有是請。及樹之日。詔張守珪李行褘與其使莽布支同訖其事。是月。遣其大臣屬盧論莽藏來朝。及獻方物。自二十二年。每歲遣使賀正。並貢獻。至二十九年七月。金城公主薨。遣使告哀。仍請和。不許。使到數月。始命有司為公主於光順門發哀。輟朝三日。天寶中。連事西討。進收黃河九曲。拔其石堡城。

  至德二載三月。復遣使請和。且助國討逆。詔遣南巨川報之。明年二月。又遣使來朝。復請盟。詔從之。大歷元年至十年。七來朝貢。十三年正月。遣將馬重英率眾四萬侵靈州。奪我水口。填漢渠御史渠。以弊屯田。

  建中元年正月。入蕃使太常少卿韋倫至。自大歷已後。吐蕃陷我河隴諸州。聘使前後數輩。皆留之不遣。邊上每俘獲其人。亦令中官部統。徙之江嶺。德宗初即位。務以德綏遠方。徵其俘囚五百人。給衣一襲。使韋倫給還其國。與之約和。仍敕邊將無得侵伐。吐蕃始聞歸其人。不之信。及蕃俘入境。部落皆畏威懷惠焉。又命倫為太常卿。復使吐蕃。其年十二月。倫至自蕃中。與其宰相論欽明思等五十五人皆至。獻其方物。吐蕃見倫再至。甚歡。既就館。聲樂以娛之。留九日而旋。兼遣其渠帥報命。倫一歲再往絕域。戎夷奉教。無此之速也。

  二年三月。以萬年縣令崔漢衡為殿中少監。持節使西戎。初。吐蕃遣使求沙門之善講者。至是。遣僧良琇文素二人行。每人歲一更之。其年十二月。入蕃使判官監察御史常魯。與吐蕃使論悉諾羅等至自蕃中。奏請改敕書以貢獻為進。以賜為寄。以領取為領之。優詔降諭曰。前相楊炎不循故事。致此誤耳。並從之。

  三年九月。崔漢衡與蕃使區類贊至自吐蕃。乃約靈州以賀蘭。涇州以彈箏峽西口。隴州以清水。為漢界。皆建碑以誌之。期以是年十月十五日。相與同盟於境上。其年十月。以都督員外郎樊澤兼御史中丞充吐蕃計會使。約以來年正月十日。會盟於清水。

  四年正月。詔隴右節度使張鎰與吐蕃使尚結贊等於清水會盟官。崔漢衡等七人。與結贊及宰相等七人。俱昇壇為盟。夏四月。吐蕃將先沒蕃將士僧尼等至自沙州。凡八百人。報元年之德。

  貞元元年九月。遣左監門衛將軍康成。使於蕃中。且定界。十月。鳳翔節度使李晟。遣兵襲吐蕃於推沙堡。大破之。焚其儲積。斬蕃酋扈屈律設贊等七人。傳首京師。結贊等聞而大懼。累遣使請和。仍約盟會。上皆不許。會馬燧自河東至。且保明其誠至。乃許之。

  二年九月。吐蕃遊騎及於好畤。京師戒嚴。上遣左金吾衛將軍張獻甫等統兵屯於咸陽。其月。二萬餘眾又寇鳳翔城下。李晟出兵禦之。一夕而退。其年十一月。吐蕃陷我鹽州。初。賊之來寇也。刺史杜彥光使以牛酒犒之。吐蕃謂曰。我欲州城居之。聽爾率其人而去。彥光乃率眾奔鄜州。其年十一月。吐蕃陷夏州。亦令刺史拓拔乾曜率眾而去。復據其城。自是又寇銀州。銀州素無城壁。居者奔散。蕃亦棄之。  三年二月。以前太子右諭德崔澣為檢校左庶子兼御史中丞。充入蕃使。四月。至自鳴沙。不數日。澣復以鴻臚卿兼中丞。又充入蕃使。令澣報蕃宰相尚結贊曰。杜希全職在靈州。不可出境。李觀又已改官。遣侍中渾瑊充盟會使。約以五月二十四日。復盟於清水。又令告尚結贊以鹽夏二州歸於我。然後就盟會。其年夏。吐蕃背盟於平涼城。

  八年九月。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攻吐蕃之維州。獲大將軍輪贊熱以獻。十一月。山南西道節度使嚴震奏。擊破吐蕃於芳州及黑水堡。焚其積聚。并獻首俘。

  十年五月。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又奏。西山峨和城擊破吐蕃二萬餘眾。攻拔城柵。斬首三千八百餘級。獲其器械牛馬。其年八月。先沒蕃中使李朝清歸自吐蕃。

  十三年正月。贊普遣使農索昔齎表請和好。帝以其豺狼之性。數負恩約。不受表狀。任其使卻歸。七月。韋皋奏。去年二月十七日。吐蕃於劍山馬嶺三路分軍下營。僅住一月。進軍逼臺登城。嶲州刺史曹高任。率諸軍將士。并東蠻子弟。合勢接戰。自朝及午。大破之。生擒大籠官七人陣上。殺獲甚眾。  十七年七月。吐蕃陷我麟州。殺刺史郭鋒。毀城隍。大掠居人。驅黨項部落而去。次鹽州西九十里橫槽烽頓軍。有蕃卒傳呼延州僧延素輩七人。稱徐舍人召。其火隊吐蕃沒勒遽引延素等疾趍至帳前。皆馬革梏手。麻繩縲頸。見一吐蕃年少。身長六尺餘。朱髭大目。乃徐舍人也。命解縛坐帳中曰。師勿懼。予本漢人。司空英公五代孫也。屬武后斲喪王室。余高祖建義中泯。子孫流播絕域。今三代矣。雖代居戎職。位掌兵要。思本之心無涯。故血族無由自拔耳。此蕃漢交境也。復九十里至安樂州。師無由東矣。延素曰。僧身孤親老。敢祈全活。悲不自勝。又曰。余奉命率師備邊。因求資食。遂涉漢疆。展轉東進。至麟州城下。城既無備。援兵又絕。是以拔之。知郭使君是勳臣子孫。必將活之。不虞為亂兵所害。適有飛鳥使至。飛鳥猶中國驛騎也。云術者上變。召軍亟還。遂解縛歸之。時詔命韋皋。分遣偏將。勒步騎合二萬。出成都西山。南北九道並進。逼棲雞老翁故維州保州松州諸城。以紓北邊故也。其年九月。韋皋又奏大破吐蕃於維州。

  十八年正月。韋皋又破吐蕃。生擒大首領論莽熱來獻。至二十年三月。以吐蕃贊普卒。廢朝三日。命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張薦弔祭之。四月。吐蕃使臧河南觀察使論乞冉等五十四人來朝貢。至二十一年七月。贊普使論乞縷勃藏來奉獻德宗皇帝山陵金銀衣服牛馬等。陳於太極殿庭。

  元和元年七月。遣使論勃藏等來朝。并獻方物。

  五年春。以吐蕃俘人歸於西蕃。虜遣使論思邪熟來朝。并歸鄭叔矩路泌之柩。及叔矩男文延等一十三人。叔矩。貞元初平涼背盟所陷。凡二十餘年。竟不屈節。

  其年五月。命宰臣杜佑等與吐蕃使議事於中書令廳。且言歸我秦原安樂州地。自六年至十年。遣使朝見。并獻方物。相繼不絕。

  十一年。西川奏。吐蕃贊普卒。

  十二年。吐蕃告哀使論乞冉。獻馬十匹玉帶金器等。

  十三年。宴吐蕃使於中書。八月。吐蕃使論司熱等七人辭於宣政衙。已事不退。且徵國使。詔有司諭之。方出。敕。今後入迴鶻吐蕃南詔使。所奏隨從。不得過三十人。新羅使不得過二十人。迴鶻吐蕃使下合授正官。不得過十人。南詔不得過五人。其年十月。吐蕃圍我宥州。命夏州兵擊退之。  十四年三月詔。蕃使論矩立藏等并後般來使。並宜放歸本國。八月。寇我鹽州及慶州方渠下營。大軍至河州界。其年。復遣論矩立藏來朝貢。立藏自稱曰和好。詔納其請。遣還。其年十月。以太子中允張賈為太府少卿。攝御史中丞。持節充入蕃答請和好使。尋貶賈為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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