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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三

晋朝 旧唐书 刘昫 著

  列女

  ○李德武妻裴氏 杨庆妻王氏独孤师仁乳母王氏附

  杨三安妻李氏 魏衡 妻王氏 樊会仁母敬氏 绛州孝女卫氏 濮州孝女贾氏 郑义宗妻卢氏 刘寂妻夏 侯氏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 杨绍宗妻王氏 于敏直妻张氏 冀州女子王氏樊彦琛妻 魏氏 邹保英妻奚氏古玄应妻高氏附

  宋庭瑜妻魏氏 崔绘妻卢氏奉天县窦氏 二女 卢甫妻李氏王泛妻裴氏附

  邹待征妻薄氏 李湍妻 董昌龄母杨氏 韦 雍妻兰陵县君萧氏 衡方厚妻武昌县君程氏 女道士李玄真 孝女王和子郑神佐女 附

  女子禀阴柔之质,有从人之义。前代志贞妇烈女,盖善其能以礼自防。至若失 身贼庭,不污非义;临白刃而慷慨,誓丹衷而激发;粉身不顾,视死如归,虽在壮 夫,恐难守节,窈窕之操,不其贤乎!其次梁鸿之妻,无辞偕隐,共姜之誓,不践 二庭,妇道母仪,克彰图史,又其长也。末代风靡,贞行寂寥,聊播椒兰,以贻闺 壶,彤管之职,幸无忽焉!

  李德武妻裴氏,字淑英,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女也。性婉顺有容德,事父母 以孝闻。适德武,经一年而德武坐从父金才事徙岭表。矩时为黄门侍郎,奏请德武 离婚,炀帝许之。德武将与裴别,谓曰:“燕婉始尔,便事分离,方远投瘴疠,恐 无还理。尊君奏留,必欲改嫁耳,于此即事长诀矣!”裴泣而对曰:“妇人事夫, 无再醮之礼。夫者,天也,何可背乎!守之以死,必无他志!”因操刀欲割耳自誓, 保者禁之,乃止。

  裴与德武别后,容貌毁悴,常读佛经,不御膏泽。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岁时 朔望,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裴又尝读《烈女传》,见称述不改嫁者,乃谓所亲曰: “不践二庭,妇人常理,何为以此载于记传乎?”后十余年间,与德武音信断绝。 矩欲夺其志。时有柳直求婚,许之。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断其发,悲泣绝粒。矩不 可夺,乃止。德武已于岭表娶尔硃氏为妻,及遇赦得还,至襄州,闻裴守节,乃出 其后妻,重与裴合。生三男四女。贞观中,德武终于鹿城令,裴岁余亦卒。

  杨庆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庆即隋河间王弘之子。大业末,封郇王,为荥阳 太守。后陷于世充。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及太宗攻围洛阳,庆谋背世充, 欲与其妻俱来归国。妻谓庆曰:“郑国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所以结公心耳。今既二 三其行,负恩背义,自为身谋,妾将奈何?若至长安,则公家之婢耳!愿送至东都, 公之惠也。”庆不听。伺庆出后,谓侍者曰:“唐兵若胜,我家则戚。郑国无危, 吾夫又死,进退维谷。何以生焉?”乃饮药而卒。庆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时又有独孤武都,谋叛王世充归国,事觉诛死。武都子师仁,年始三岁,世充 以其年幼不杀,使禁掌之。乳母王氏,号兰英,请髡钳,求入保养,世充许之。兰 英抚育提携,备尽筋力。时丧乱年饥,人多锇死,兰英扶路乞丐捃拾。遇有所得, 便归与师仁;兰英唯啖土饮水而已。后诈采拾,乃窃师仁归于京师。高祖嘉其义, 下诏曰:“师仁乳母王氏,慈惠有闻,抚鞠无倦,提携遗幼,背逆归朝。宜有褒隆, 以锡其号。可封永寿郡君”。

  杨三安妻李氏,雍州泾阳人也。事舅姑以孝闻。及舅姑亡没,三安亦死,二子 孩童,家至贫窭。李昼则力田,夜纺缉,数年间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丧,深 为远近所嗟尚。太宗闻而异之,赐帛二百段,遣州县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武德初,薛仁杲旧将房企地侵掠梁郡,因获王氏, 逼而妻之。后企地渐强盛,衡谋以城应贼。企地领众将趋梁州,未至数十里,饮酒 醉卧。王氏取其佩刀斩之,携其首入城,贼众乃散。高祖大悦,封为崇义夫人,舍 衡同贼之罪。

  樊会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东人也。年十五,适樊氏,生会仁而夫丧,事 舅姑姊姒以谨顺闻。及服终,母兄以其盛年,将夺其志。微加讽谕,便悲恨呜咽, 如此者数四。母兄乃潜许人为婚,矫称母患以召之。凡所营具,皆寄之邻里。像子 既至,省母无疾,邻家复具肴善,像子知为所欺,佯为不悟者。其嫂复请像子沐浴。 像子私谓会仁曰:“吾不幸孀居,誓与汝父同穴。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 身幼弱。今汝舅欲夺吾志,将加逼迫,于汝何如!”会仁失声啼泣。像子抚之曰: “汝勿啼。吾向伪不觉者,令汝舅不我为意。闻汝啼,知吾觉悟,必加妨备,则吾 难为计矣!”会仁便佯睡,像子于是伺隙携之遁归。中路,兄使追及之,将逼与俱 返。像子誓以必死,辞情甚切,其兄感叹而止。后会仁年十八病卒,时像子母已终。 既葬,像子谓其所亲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子亡,义无久活。”于是号恸不食, 数日而死。

  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年六岁, 母又改嫁,无兄弟。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常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 以砖击杀之。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 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传乘徙于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孝女贾氏,濮州鄄城人也。年始十五,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其弟强仁年幼, 贾氏抚育之,誓以不嫁。及强仁成童,思共报复,乃俟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 父墓。遣强仁自列于县,司断以极刑。贾氏诣阙自陈己为,请代强仁死。高宗哀之, 特下制贾氏及强仁免罪,移其家于洛阳。

  郑义宗妻卢氏,幽州范阳人,卢彦衡之女也。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尝 夜有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室。卢冒白刃往 至姑侧,为贼捶击之,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 独不惧?”答曰:“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仁义也。昔宋伯姬守义赴火,流称至 今。吾虽不敏,安敢忘义!且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 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叹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卢 新妇之心矣!”贞观中卒。

  刘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疾丧明。碎金 乃求离其夫,以终侍养。经十五年,兼事后母,以至孝闻。及父卒,毁瘠殆不胜丧, 被发徒跣,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每日一食,如此者积年。贞观中,有制表其门闾, 赐以粟帛。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父怀仁,右金吾将军。上官年十八,归于灵 龟,继楚哀王后。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谨弥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讫,未曾 先尝。经数载,灵龟薨。及将葬,其前妃阎氏,嫁不逾年而卒,又无近族,众议欲 不举之。上官氏曰:“必神而灵,宁可使孤魂无托!”于是备礼同葬,闻者莫不嘉 叹。服终,诸兄姊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对曰:“丈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未能即先犬马,以殉沟壑,宁 可复饰妆服,有他志乎!”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诸兄姊知其志不可夺,叹息而 止。寻卒。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阴人也。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至年十 五,父又征辽而殁。继母寻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 讫,庐于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 孝,率性成道。年迫桑榆,筋力衰谢。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 坟,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亲加板筑。痛结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 尚良深。宜标其门闾,用旌敏德。”赐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色, 不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长,恭顺弥甚。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 初闻俭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高宗下 诏,赐物百段,仍令史官录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 子而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 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樊彦琛妻魏氏,楚州淮阴人。彦琛病笃,将卒,魏泣而言曰:“幸以愚陋,托 身明德,奉侍衣裳,二十余载。岂意衅妨所招,遽见此祸。同入黄泉,是其愿也。” 彦琛答曰:“死生常道,无所多恨。君宜勉励,养诸孤,使其成立。若相从而死, 适足贻累,非吾所取也。”彦琛卒后,属李敬业之乱,乃为贼所获。贼党知其素解 丝竹,逼令弹筝。魏氏叹曰:“我夫不幸亡殁,未能自尽,苟复偷生。今尔见逼管 弦,岂非祸从手发耶?”乃引刀斩指,弃之于地。贼党又欲妻之,魏以必死自固。 贼等忿怒,以刃加颈,语云:“若不从我,即当殒命。”乃厉声骂曰:“尔等狗盗, 乃欲污辱好人,今得速死,会我本志。”贼乃斩之,闻者莫不伤惜。

  邹保英妻奚氏,不知何许人也。万岁通天年,契丹贼李尽忠来寇平州。保英时 任刺史,领兵讨击。既而城孤援寡,势将欲陷。奚氏乃率家僮及城内女丁相助固守。 贼退,所司以闻,优制封为诚节夫人。

  时有古玄应妻高氏,亦能固守飞狐县城,卒免为突厥所陷。下诏曰:“顷属默 啜攻城,咸忧陷没。丈夫固守,犹不能坚,妇人怀忠,不惮流矢;由兹感激,危城 重安。如不褒升,何以奖劝!古玄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

  宋庭瑜妻魏氏,定州鼓城人,隋著作郎彦泉之后也。世为山东士族。父克己, 有词学,则天时为天官侍郎。魏氏善属文。先天中,庭瑜自司农少卿左迁涪州别驾。 魏氏随夫之任,中路作《南征赋》以叙志,词甚典美。开元中,庭瑜累迁庆州都督。 初,中书令张说年少时为克己所重,魏氏恨其夫为外职,乃作书与说,叙亡父畴昔 之事,并为庭瑜申理,乃录《南征赋》寄说。说叹曰:“曹大家《东征》之流也。” 庭瑜寻转广州都督,道病卒。魏氏旬日亦殒,时人莫不伤之。

  崔绘妻卢氏,幽州范阳人也,为山东著姓。祖幼孙,常州刺史。父献,有美名, 则天时历鸾台侍郎、文昌左丞。天授中为酷吏来俊臣所陷,左迁西乡令而卒。

  绘早终,卢既年少,诸兄常欲嫁之。卢辄称病固辞。卢亡姊之夫李思冲,神龙 初为工部侍郎,又求续亲。时思冲当朝美职,诸兄不之拒。将婚之夕,方以告卢; 卢又固辞不可,仍令人防其门。卢谓左右曰:“吾自誓久已定矣!”乃夜中出自窦 中,奔归崔氏,发面尽为粪秽所污。宗族见者皆为之垂泪。因出家为尼,诸尼钦其 操行,皆尊事之。开元中,以老病而卒。

  奉天县窦氏二女伯娘、仲娘,虽长于村野,而幼有志操。住与邠州接界。永泰 中,草贼数千人,持兵刃入其村落行剽劫,闻二女有容色,姊年十九,妹年十六, 藏于岩窟间。贼徒拟为逼辱,乃先曳伯娘出,行数十步,又曳仲娘出,贼相顾自慰。 行临深谷,伯娘曰:“我岂受贼污辱!”乃投之于谷。贼方惊骇,仲娘又投于谷。 谷深数百尺,姊寻卒;仲娘脚折面破,血流被体,气绝良久而苏,贼义之而去。京 兆尹第五琦感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长免丁役,二女葬事官给。京兆尹曹陆 海著赋以美之。

  原武尉卢甫妻李氏,陇西成纪人也。父澜,永泰元年春任蕲县令。界内先有草 贼二千余人。澜挺身入贼,结以诚信,贼并降附,百姓复业者二百余家。时曹升任 徐州刺史,知贼降,领兵掩袭。贼得脱后,入县杀澜。澜将被杀,从父弟渤,诣贼 救澜,请代兄死。澜又请留弟,弟兄争死。澜女卢甫妻,又泣请代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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