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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四

清朝 续资治通鉴 毕沅 著

◎元纪十二 ∷起重光赤奋若正月,尽昭阳单阏十二月,凡三年。

  ○成宗钦明广孝皇帝

  大德五年年

  春,正月,庚戌,给征八百媳妇军钞,总计九万二千馀锭。

  壬子,奉安昭睿顺圣皇后御容于护国仁王寺。

  御史台言:“官吏犯赃及盗官钱,事觉避罪逃匿者,宜候狱成,虽经原免,亦加降黜,庶奸伪可革。”从之。

  先是,征东行省奇尔济苏,言高丽王擅署官府及借用天子礼仪、器物,况官冗民稀,刑罚不一,若只依本俗从事,实难抚治,帝遣刑部尚书王泰亨等往釐正之。既而高丽王昛言设行省监制其国不便,帝亦以奇尔济苏不能和辑高丽,遂罢征东行省,征奇尔济苏还。

  二月,己卯,以刘深、哈喇岱并为中书右丞,郑佑为参知政事,皆佩虎符。

  罢福建织绣提举司。

  丁亥,立征八百媳妇万户府二,设万户四员,发四川、云南囚徒从军。

  乙未,诏廉访司:“官非亲丧、迁葬及以病给告者,不得离职;或以地远职卑受任不赴者,台宪勿复用。”

  丁酉,帝如上都。

  减内外诸司官千五百十四员。

  己亥,令:“凡军士杀人奸盗者,令军民官同鞫。”

  三月,丁卯,荧惑犯填星;己巳,荧惑、填星相合;戒饬中外官吏。

  夏,四月,壬午,以晋王所部贫乏,赐以钞。

  调云南军征八百媳妇。

  湖北廉访司佥事郭贯言:“今四省军马以数万计,征八百媳妇国,深入烟瘴万里不毛之地,无益于国。”不听。

  癸未,禁和林酿酒。

  五月,商州陨霜杀麦。

  壬戌,云南土官宋隆济叛。时刘深将兵由顺元入云南,云南右丞伊噜纳调民供馈。隆济因给其众曰:“官军征发汝等,将尽剪发、黥面为兵,身死行阵,妻子为俘。”众惑其言,遂叛。

  丙寅,诏云南行省:“自愿征八百媳妇者二千人,人给贝子六十索。”

  六月,丙戌,宋隆济率猫狫、紫江诸蛮四千人攻杨黄寨,杀掠甚众。壬辰,攻贵州,知州张怀德战死,遂围刘深于穷谷中;梁王遣云南行省平章绰和尔、参政布埒齐将兵救之,杀赋酋撒月,斩首五百级,深始得出。

  秋,七月,戊戌朔,昼晦,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浙西廉访司佥事赵弘伟,以润、常民乏食,将发廪以赈,有司以未得报为辞,弘伟曰:“民旦暮且死,擅发有罪,我先坐。”遂发廪。既而诏以米八万七千馀石赈之。

  乙巳,大宁路水,赈以粮。

  丁未,诏:“军官受赃与民官同例,量罪大小殿黜。”

  癸丑,浙西积雨泛溢,大伤民田。诏役民夫二千人疏导水路。

  命云南省分蒙古射士征八百媳妇。

  癸亥,哈坦之孙托欢自北境来归,其父母妻子皆遭杀掠,赐钞一千四百锭。

  八月,己巳,平滦路霖雨,滦、漆、淝、汝河溢,民死者众,免其今年田租,仍赈粟三万石。

  上都久雨,夜,闻城西北有声如战鼓,拱卫直都指挥使王伯胜率卫卒出视之,乃大水暴至。伯胜立具畚锸,集土石毡罽以塞,分决濠隍以杀其势,至旦始定,而民弗知。丞相鄂勒哲以闻,帝嘉之。伯胜,文安人也。

  甲戌,遣色辰额埒等将兵征金齿诸国。时征缅师还,为金齿所遮,士多战死。金齿地连八百媳妇,诸蛮相效,不输税赋,贼杀官吏,故皆征之。

  庚辰,诏遣官分道赈恤。凡狱囚禁系累年疑不能决者,令廉访司具其疑状,申呈省台详谳,仍为定例;各路被灾重者,免其差税一年,贫乏之家,计口赈恤,尤甚者优给之;小吏犯赃者,并罢不叙。

  皇子哈尚之抚军北鄙也,宿卫哈喇托克托从,至是朝议,北师少怠,纪律不严,命太师、枢密宣徽使伊彻察喇副哈尚以督之。未几,哈都及都尔斡入寇,大军分为五队,伊彻察喇将其一。锋既交,颇不利,伊彻察喇怒,被甲持矛,身先陷阵,一军随之。哈尚锐欲出战,哈喇托克托执辔力谏,哈尚怒,挥鞭抶其手,不退,乃止。已而进击,托克托手斫一士之首,连背髀以献,哈尚壮之。

  哈都兵越金山而南,止于铁坚古山,因高以自保,奇彻亲军都指挥使绰和尔急引兵败之,复与都尔斡相持于和勒图之地。绰和尔以精锐驰其阵,伊彻察喇攻敌之背,五军合击,所杀不可胜计。哈都旋死,都尔斡之兵几尽。哈尚亲视其战,乃叹曰:“绰和尔何其壮耶!力战未有如此者。”论功,以绰和尔为第一,帝出御衣,遣使临赐之。

  自是月庚辰,彗出井,历紫微垣及天市垣,至九月癸丑乃灭,凡四十六日。

  色辰额埒等攻阿萨尔。布哈引还,言:“贼降在旦夕,高庆受其赂,首倡为还计,是以无功。”诏遣官鞫之,得色辰额埒以下将校受赂状,诏诛庆及察罕布哈、色辰额埒等。遇赦,夺官爵为庶人。

  冬,十月,丙寅朔,以畿内岁饥,增明年海运粮为百二十万石。

  壬午,帝至自上都。

  丙戌,以岁饥,禁酿酒,弛山泽之禁,听民捕猎。

  丁亥,遣使就调云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官。

  谕百司:“凡事关中书省者,毋得辄奏。权豪势要之家,佃户借粮者,听于来岁秋收还之。”

  十一月,己亥,诏:“近因禁酒,闻年老需酒之人有预市而储之者,其无酿具者勿问。”

  罗鬼女子蛇节反。乌撒、乌蒙、东川、芒部诸蛮从之,皆叛,陷贵州。丁未,命湖广行省平章刘国杰率师讨之。时刘深兵败,帝始悔不用哈喇哈斯及董士选之言,乃遣国杰及杨赛音布哈等率云南、四川、湖广各省兵分道讲讨诸蛮,梁王提兵应之,军中机务一听国杰处分。贼兵劲锐,且多健马,官军战失利。国杰令人持一盾,布钉其上,俟阵合,即弃盾伪遁,贼果逐之,马奋不能止,遇盾皆倒,国杰鼓之,大败。既而复合众请战,国杰弗应。数日,度其气衰,一鼓破走之,追战数十里。

  减直粜米赈京师贫民,设肆三十六所,其老幼单弱不能自存者,廪给五月。

  选六御汉军习武事,仍禁万户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断罪有差。

  戊申,猺人蓝赖率丹阳三十六洞来降,授赖等官。

  十二月,甲戌,给安西王所部军士食,令各运其家,候春调遣。

  是岁,曲阜修文宣王庙成,衍圣公孔治遣子思诚入射。敕中书赐田五千亩,供祭祀,复户二十人,供洒扫之役。

  大德六年年

  春,正月,乙巳,中书省言:“广东宣慰副使托欢彻尔收捕盗贼,屡有劳绩,近廉访使劾其私置兵仗、擅杀土寇等事,遣官鞫问,实无私罪,宜加奖谕。”命赐衣二袭。

  晋王噶玛喇薨。王为世祖嫡长孙,让位于帝,退居藩邸,以仁慈见称。属官有年老请以子代者,内史为之言,王曰:“惟天子所命。”其自守如此。帝闻其薨,命收王印及内史印,既而命其长子伊苏特穆尔嗣封晋王。

  朱清、张瑄,父子致位显要,宗戚皆累大官,田园饱舍遍天下,巨艘大舶交诸番中,车马填塞门巷,仆从佩金虎符为千户、万户者数十人。江南僧石祖进,摭其不法十事上闻。时中书省亦言朱清、张瑄屡致人言,宜罢其职,徙其子孙官江南者于京,帝从之,仍诏御史台诘问。二人竟伏诛。

  庚戌,帝语台臣曰:“朕闻江南富户侵占民田,以致贫者流离转徙,卿等尝闻之否?”台臣言曰:“富民多乞护持玺书,依倚以欺贫民,官府不能诘治,宜即追收为便。”命即行之,毋越三日。

  诏:“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台与内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听御史台治之。”

  乙卯,筑浑河堤,长八十里。仍禁豪家毋侵旧河,令屯田军及民耕种。

  增刘国杰等军,仍令屯戍险要,俟秋进师。

  命萨图尔岱、阿尔等整治江南影占税民田土者。

  中书省言:“御史台、廉访司,体察、体覆,前后不同。初立台时,止从体察;后立按察司,事无大小,一皆体覆;由是宪司之事,积不能行。请自今,除水旱灾伤体覆,馀依旧例体察为宜。”从之。

  诏:“军官除边远出征,其馀遇祖父母、父母丧,依民官例立限奔赴。”

  禁畜养鹰、犬、马、驼等人扰民。

  己未,以诸王珍图诬告济南王,谪置刘国杰军中自效。

  宋隆济累攻围贵州,不解,刘深等粮尽,道梗不通,遂引兵还,隆济复率众遮之,委弃辎重,士卒杀伤殆尽。

  南台御史中丞陈天祥上书谏曰:“八百媳妇乃荒裔小夷,取之不足以为利,不取不足以为害。而刘深欺上罔下,率兵伐之,经过八番,纵横自恣,中途变生,所在皆叛。既不能制乱,反为乱众所制,食尽计穷,仓皇退走,丧师十八九,弃地千馀里。朝廷再发四省之兵,使刘二巴图总管以图收复,湖南、湖北大发运粮丁夫,众至二十馀万。正当农时,驱此愁若之人,往回数千里中,何事不有!比闻从征败卒言,西南诸夷皆重出复岭,陡涧深林,其窄隘处仅容一人一骑,上如登高,下如入井,贼苦乘险邀击,我军虽众,亦难施为。或诸蛮远遁,阻隘以老我师,进不得前,旁无所掠,将不战自困矣!且自征伐倭国、占城、交、缅诸夷以来,近三十年,未尝有尺土一民之益,计其所费,可胜言哉!去岁西征,及今此举,何以异之!请早正深罪,仍不明诏招谕,彼必自相归顺,不须远劳王师,与小丑争一旦之胜负也。为今之计,宜驻兵近境,多市军粮,内安外固,渐次服之,此王者之师,万全之利也。苟谓业已如此,欲罢不能,亦当详审成败,算定而行。彼诸蛮皆乌合之众,必无久能同心捍我之理。但急之则相救,缓之则相疑,以计使之互相仇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动之时,徐命诸军数道俱进,服从者怀之以仁,抗敌者威之以武,恩威兼济,功乃易成。若复舍恩任威,深蹈覆辙,恐它日之患,有甚于今日者也。”不报,遂谢病去。

  二月,丙戌,遣陕西省平章伊苏岱尔、参政汪惟勤将川陕军,湖广平章刘国杰将湖广军,征八番、顺元诸蛮,一切军务,并听伊苏岱尔、刘国杰节制。

  罢征八百媳妇右丞刘深等官,收其符印。

  癸巳,帝有疾,释京师重囚三十八人,命侍御史王寿奉香江南,遍祀岳镇海渎,密察去岁风水为灾,百姓艰食,凡所经过,采听入对。使还,具奏:“民之利害,系于官吏善恶。宜选公廉材幹、存心爱物者专抚字,刚方正大、深识治体者居风宪。天灾代有,赈济以时,无劳圣虑。惟是豪右之家,仍据权要,当罢其职,处之京师以保全之,此长久之道也。”

  初,寿与台臣奏:“宰相内统百官,外均四海,位尊任重,不可轻假非人。三代以降,国之兴衰,民之休戚,未有不由相臣之贤否也。世祖初置中书省,以呼图布哈、塔齐尔、安图、巴延等为丞相,史天泽、刘秉忠、廉希宪、许衡、姚枢等实左右之,当时称治,比唐贞观之盛。迨至阿哈玛特、郝祯、耿仁、卢世荣、僧格、实都等,坏法黩货,流毒亿兆。近者阿固台、巴颜、巴特玛琳沁、阿尔等专政,煽惑中禁,几摇神器。君子小人已试之验,较然如此。臣愿推爱君思治之心,邪正互陈,成败对举,庶几上悟天衷,惩其既往,知所进退,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

  三月,丁酉,以旱、溢为灾,诏赦天下。平滦被灾尤甚,免其差税三年;其馀灾伤之地,已经赈恤者免一年。今年内郡包银俸钞,江淮以南夏税,诸路乡村人户散办门摊课程,并蠲免之。

  甲寅,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祗于南郊。遣中书左丞相达喇罕、哈喇哈斯摄事。

  乌撒、乌蒙、东川、芒部及武定、威远、普安诸蛮因蛇节之乱,皆以供输烦劳为辞,乘衅起兵,攻掠州县,焚烧堡砦,遣伊苏岱尔等将兵会刘国杰讨之。时国杰方讨顺元蛮,不及来会。伊苏岱尔等率师分道并进,次第平之。

  夏,四月,乙亥,浚永清县南河。

  庚辰,上都大水,赈其饥民。

  戊子,帝如上都。

  修卢沟上流石径山河堤。

  释重囚。

  五月,戊申,太庙寝殿灾。

  癸丑,谪和林溃军征云南。

  丁巳,赈福州路饥。

  六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是日,时加戌,依历法,日食五十七秒。太史院官以涉交既浅,且复近浊,欲匿不报,保章正齐履谦曰:“吾所掌者,常数也,其食与否,则系于天。”独以状闻。及其时,果食。太史院以失于推策,诏中书议罪,众尝争没日不能决,履谦曰:“气本十五日,而间有十六日者,馀分之积也。故历法以所积之日命为没日,不出本气者为是。”众服其议。

  甲子,建文宣王庙于京师。

  辛未,飨于太庙。

  乙亥,安南国贡驯象。

  赈湖州等路饥。

  秋,七月,辛酉,以浙江行省参知政事呼图布鼎为中书右丞。

  赈建康饥。

  八月,甲子,诏御史台:“凡有婚姻、土田文案,遇赦依例检覆。”

  九月,己酉,龙兴民讹言括童男女,至有杀其子者,命捕为首者三人诛之,始息。

  冬,十月,甲子,改浙东宣慰使为宣慰司都元帅府,徙治庆元,镇遏水道。

  初,浙西廉访使张珪,劾罢长吏以下三十馀人,府史、胥徒数百,征赃巨万计。珪得监司奸利事,将发之,事干行省。有内不自安者,至是赂南人林都邻告珪收藏禁书及推算帝五行,江浙运使哈喇齐言珪阻挠盐法。命省、台官杂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盐官欺罔状,皆伏罪。召珪,拜签枢密院事,赐济逊冠服侍宴;又命买宅以赐,辞不受。

  丙子,帝至自上都。

  平章政事加大司徒张九思薨。

  十一月,甲午,刘国杰裨将宋光率兵大败蛇节,赐衣二袭,仍授以金符。

  辛亥,以同知枢密院哈达知枢密院事。

  诏:“江南寺观,凡续置民田及民以施入为名者,并输租充役。”

  己未,诏:“诸驿使辄枉道者,罪之。”

  十二月,辛酉,御史台言:“自大德元年以来,数有星变及风水之灾,民间乏食,陛下敬天爱民之心,无所不尽,理宜转灾为福。而今春霜杀麦,秋雨伤稼,五月太庙灾,尤古今重事。得非荷陛下重任者,不能奉行圣意,以致如此?若不更新,后难为力。请令中书省与老臣识达治体者共图之。”复请禁诸路酿酒,减免差税,赈济饥民。帝皆嘉纳,命即议行之。

  云南地震。

  甲子,衡州袁舜一等诱集二千馀人,侵掠郴州。湖南宣慰司发兵讨之,获舜一及其党,命诛首谋者三人,馀配洪泽、芍陂屯田,其胁从者招谕复业。

  戊辰,云南地复震。

  丙子,刘国杰、伊苏呼图鲁来献蛇节、罗鬼等捷。

  庚辰,赈保定等路饥。

  命中书省更定略卖良人罪例。

  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姚天福卒。天福为京尹三年,畿甸大治。后之尹京者,以天福称首。

  布埒达实哩者,北庭人也。幼熟辉和尔及西天书,长能贯通三藏暨诸国语,至是奉旨,从帝师受戒于广寒殿,代帝出家。

  是岁,断大辟三人。

  大德七年年

  春,正月,己酉,以岁不登,禁河北、甘肃、陕西等郡酿酒。益都诸处牧马之地,为民所垦者,亩输租一斗太重,减为四升。弛饥荒所在山泽、河泊之禁一年。

  壬子,罢归德府括田。

  乙卯,诏:“凡匿名书辞语重者诛之,轻者流配,首告人赏钞有差,皆籍没其妻子充赏。”

  命御史台、宗正府委官遣发朱清、张瑄妻子来京师,仍封籍家赀,拘收其军器、海舶等物。

  丁巳,令枢密院选军士习农业者十人,教军前屯田。

  二月,壬戌,诏中书省汰冗员。中书省自左、右丞相而下,平章政事二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定为八府。仍谕枢密院,除出征将帅外,掌署院事者定其员数以闻。

  辛未,以平章政事、上都留守茂巴尔斯、陕西行省平章阿喇卜丹并为中书平章政事,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尚文为中书左丞,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董士珍为中书参知政事;召陈天祥为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

  壬申,诏:“枢密院、宗正府等,自今每事与中书共议,然后奏闻。诸司不得擅奏迁调;官员虽经特用而于例未允者,亦听覆奏。”

  甲戌,减杭州税课提举司冗员。

  己卯,以侍御史都多达为中书省参知政事。

  御史台言:“江浙行省平章阿尔、左丞高翥、安祐、签者张祐等,诡名买盐万五千引,增价转市于人,请遣省、台官按问。”从之。

  命尽除内郡饥荒所在差税,仍令河南省抚恤流民,赈太原、大同、平滦路饥。

  庚辰,监察御史杜肯构等言右丞相鄂勒哲受朱清、张瑄贿赂事,不报。

  壬午,帝语中书省臣曰:“凡有以岁课增羡希求爵赏者,此非掊克于民,何从而出!自今除元额外,勿以增羡作正数。”

  罢江南财赋总管司及提举司。

  禁诸人非奉旨毋得以宝货进献。

  赈真定及保定路饥。

  三月,庚寅,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以郝天挺、达春往江南、江北,石珪往燕南、山东,耶律希逸、刘赓往河东、陕西,特尔托里欢、戎益往两浙、江东,赵仁荣、岳叔谟往河南、湖广,茂巴尔斯、陈英往江西、福建,达实哈雅、刘敏中往山北、辽东,并给二品银印,仍降诏戒饬之。

  江浙行省平章托克托发遣朱清、张瑄家属,其家以金珠重赂之,托克托以闻,帝谕之曰:“朕以江南任卿,卿果能尔,真男子事也!其益恪勤乃事。”赐以黄金五十两。

  都城火。

  诏以甘肃行省供军钱粮多弊,徙廉访司于甘州。

  壬辰,以河间禾稼不登,罢修僧寺工役。

  乙未,中书平章巴延、梁德珪、丹津、阿尔振萨彻尔,右丞巴特玛琳心,左丞伊图布哈,参政密勒和卓、张斯立等,受朱清、张瑄贿赂,治罪有差,籍其家。

  以洪君祥为中书右丞。监察御史言其曩居宥密,以贪贿罢黜,宜别选贤能代之,不报。

  甲辰,诏定赃罪为十二章。京朝官月俸外,增给禄米;外任官无公田者,亦量给之。

  乙巳,以征八百媳妇丧师,诛刘深,笞哈喇岱、郑祐,罢云南征缅分省。时有司以遇赦,议释刘深罪,哈喇哈斯曰:“徼名召衅,丧师辱国,非常罪比,不诛之无以谢天下。”遂诛之。

  戊申,岳铉等进《大元大一统志》,赐赉有差。

  癸丑,枢密院及监察御史,言中丞董士选贷朱清、张瑄钞非义,帝曰:“台臣称贷,不必问也。若言者不已,便当杖之。”

  甲寅,帝如上都。

  赈辽阳等路饥。

  京畿漕运司言:“岁漕米百万,全藉船坝夫力。今岁水涨,冲决坝堤六十馀处,虽已修毕,恐霖雨冲圮,走泄运水;河堤浅涩低薄去处,请加修理。”从之。至夏末始毕工,用役万二百馀人。

  夏,四月,庚午,以中书文移太繁,其二品诸司当呈省者,命止关六部。

  中书左丞达喇罕言:“僧人修佛事毕,必释重囚,有杀人及妻妾杀夫者,皆指名释之。生者苟免,死者负冤,于福何有!”帝嘉纳之。

  辛未,流朱清、张瑄子孙于远方,仍给行赀。

  庚辰,蛇节降,宋隆济遁去。丁亥,诛蛇节。

  济南路陨霜杀麦。

  五月,己丑朔,开大都、上都酒禁。

  丁未,绰和尔入朝,帝谕之曰:“卿镇北边,累建大功,虽以黄金周饰卿身,犹不足以尽朕意。”赐以衣冠、金珠等甚厚,拜枢密院副使,仍给其所隶诸军钞。

  辛亥,奉使宣抚耶律希逸、刘赓言:“平阳僧彻哩威,犯法非一,有司惮其豪强,不敢诘问;闻臣等至,潜逃京师。”中书省言:“宜捕送其所,令省、台、宣政院遣官杂治。”从之。

  甲寅,浚上都滦河。

  乙卯,诏:“中外官吏无职田者,验俸给米有差;其上都、甘肃、和林非产米地,给其价。”

  禁诸王、驸马毋辄杖州、县官吏,违者罪王府官。

  般阳路陨霜。

  闰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戌,诏禁犯曲阜林、庙者。

  己巳,中书右丞相、加太傅、录军国重事鄂勒哲薨,谥忠献。元贞以来,朝廷恪守成宪,诏书屡下,散财发粟,不惜巨万以颁赐百姓,皆鄂勒哲赞襄之功。帝倚任甚重,而能处之以安静,不急于功利,人益称其贤。

  复以特穆格为中书平章政事。

  初,特穆格乞解机务,诏仍以平章议中书省事。时诸王朝见,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特穆格谙之。”凡赐予诸王礼节,悉命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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