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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五

清朝 续资治通鉴 毕沅 著

◎宋纪一百四十五 ∷起柔兆涒滩正月,尽强圉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淳熙三年金大定十六年

  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宽其逋负之半。赈淮东饥,仍命贷贫民种。金亦以是日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税。

  甲子,金诏:“宗属未附玉牒者,并与编次。”

  丙寅,金主与亲王宰执论古今兴废事,曰:“经籍之兴,其来久矣,垂教后世,无不尽善。今之学者,既能诵之,必须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女直旧风,最为纯直,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义款曲,皆出自然,其善与古书所载无异。汝辈学习学之,旧风不可忘也。”

  戊辰,金宫中火。

  二月,辛巳,帝阅两浙、福建士兵。帝曰:“军士皆好身手,教阅甫三数月,事艺已精熟,弓弩手自可比殿司之数。”因谕辅臣曰:“向来乌珠南下,陈思恭邀截于平江,官军乃用长枪不能及,乌珠遂以轻舸遁。韩世忠江上之战亦然。今次州郡起发禁军、土军极整肃,兹及时遣归,更加激犒,它时调发,必易集也。”

  甲申,赐韩世忠谥忠武。

  庚寅,金沈王妃图克坦氏,以奸伏诛。妃,平章政事克宁之女也。克宁坐是罢。

  端明殿学士汪应辰卒。

  应辰接物温逊,而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岭峤十七年,秦桧死,始还朝,正直敢言。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是日为金万春节,改明日朝贺。

  戊申,金临潢雨土。

  辛亥,进《上皇日历》。

  戊午,金主御广仁殿,太子、亲王皆侍。金主从容训之曰:“大凡资用,当务节省,如其有馀,以周亲戚,勿妄费也。”因举所御服曰:“此服已三年未尝更换,尚尔完好。汝等宜识之。”

  夏,四月,戊寅,四川总领所请再借四路职田租课十年,充拣汰人请给。帝曰:“昨借诸路职田,寻已给还。四川自当一体,岂可再借!”龚茂良、李彦颖曰:“圭田所以养廉,诚不当借。”帝曰:“卿等可契勘别拨,其职田便与给还。”

  龚茂良等缴进令侍从、台谏、两省官荐举监司、郡守指挥。帝曰:“荐举本欲得人,又恐干求请托,却长奔走之风。”茂良等言:“天下事未有无弊,虽三代良法,久亦不免于弊。今陛下既欲精选监司、郡守,非荐举何由知之!”帝曰:“若令杂举,则须众论佥允,庶几近公。况又经中书考察而后除授,亦足见朕于人材,博采遴选,非苟然也。”乃诏:“侍从、台谏、两省官,参照资格,不以内外,杂举监司、郡守,岁各五人。”

  辛巳,两浙运判吴渊请诸路州郡输纳秋苗,加耗不得过三分。龚茂良等言近年州县纳苗,加耗太重,甚者两石以上方可纳一石,帝曰:“如此则民力安得不困!吴渊既为漕臣,自当觉察奏劾,重作行遣。”

  靖州猺寇边,遣兵讨捕之。

  丙戌,金京府设学养士,及定宗室、宰相子程试等第。

  戊子,金制:“商贾舟车不得用马。”

  金以东京留守崇尹为枢密副使。

  己丑,叶衡责居郴州,以言者追论其沈湎于酒,徇私背公也。

  壬寅,金主如金莲川。

  初,汤邦彦敢为大言,虞允文深器之。允文出为四川宣抚也,辟邦彦以行。允文殁,邦彦还朝,上亦喜其敢言,既,以荐充申议使使金,求陵寝地。邦彦至金,金人拒不纳,既旬馀,乃命引见,夹道皆控弦露刃之士,邦彦大怖,不能措一词而出。及还,帝大怒,诏流新州。帝谕宰臣曰:“敌人既不受本朝礼币,邦彦乃受敌人所赐。辞受之际,理亦易晓,乃不顾名节,辱命如此!”邦彦既斥不复用,自是河南之议始息,不复遣泛使矣。

  己亥,诏诸路提刑,岁五月理囚。

  五月,戊申,权知隆兴府吕企中上言:“本路钤辖钱卓,初到官,权借印记,愠怒形于公移。”龚茂良等言:“祖宗朝,分道置帅以任一面之寄,事权至重。平时分守严,则缓急号令得行。一路兵官,于帅臣自有阶级,岂容如此!”帝曰:“祖宗立法,具有深意。”卓降一官。

  金南京宫殿火,留守、转运两司官皆抵罪。

  癸亥,王淮言步军司宜相度牧马,帝曰:“前日朕戒牧马官,以牧马当如爱身,饥饱劳佚,各随时调节。若身所不能堪者,马亦不能堪,但马不能言耳。”龚茂良曰:“陛下曲尽物情,仁不可胜用矣。”

  帝以张默为秀王夫人之亲,欲与一添差监当。龚茂良言:“近制,惟宗室、戚里及归正人方得添差。”帝曰:“朕正不欲先自废法,可勿行。”遂除国子监书库官。

  金翰林学士图克坦子温进所译《史记》、《西汉书》、《贞观政要》、《白氏策林》,金主命颁行之。遂选诸路学生三十馀人,令编修温特赫吉达教以古书,习作诗、策。

  癸丑,合利州东、西路为一。

  安南国王李天祚卒。子龙嗣。

  是月,以柴瑾为殿中侍御史。瑾入对,帝曰:“惟卿不求进,所以有些除。”

  六月,乙酉,四川制置使范成大奏:“四川酒课,折沽虚额钱四十七万馀缗,请自淳熙三年为始减放。”诏以湖广总领所上供钱内拨还。

  甲午,龚茂良言:“近奉诏奖用廉退之士,朱熹操行耿介,屡召不起,宜蒙录用。”诏除秘书郎。熹以改官之命,正以嘉其廉退,乃蒙进擢,力辞。会有言虚名之士不可用者,再辞。即命主管冲祐观。

  帝谓执政曰:“魏掞之安在?”龚茂良等言已物故。帝曰:“其人直谏,方欲稍加擢用,不谓已死。朝廷不可无直谅之士,近有郑鉴,议论亦甚切直,观其所言,似出肝胆,非矫伪为之者。因看郑鉴札子,颇思魏掞之。”时鉴为太学正,遂命召试。又曰:“掞之虽死,宜少加旌别,可赠宣教郎、直秘阁。”

  除吕祖谦秘书郎、国史院编修官,以修撰李焘荐重修《徽宗实录》也。

  是月,金山东两路蝗。

  秋,七月,壬子,金夏津县令伊喇珊珠,坐赃伏诛。

  乙丑,禁浙西围田。

  是月,以郑鉴为校书郎。帝语执政曰:“鉴试馆职,议论切直可取,除校书郎以赏其尽言。”因曰:“策中所言,或是或非,大率剀切不易。”

  诏奖刘珙。珙时知建康府,以江东荒歉,赈济有方也。

  八月,乙亥,以王淮同知枢密院事,礼部尚书赵雄签书枢密院事。

  庚辰,立贵妃谢氏为皇后,后,丹阳人,幼孤,鞠于翟氏,冒其姓。及长,选入宫,侍太上皇后,后以赐帝,累位贵妃。夏后崩,中宫虚位,妃侍帝过德寿宫,太上谕帝立之,遂复姓。

  先是诏御史台六察,许随事弹奏,至是诏:“近日纠察各扬乃职,台纲益振,各进二官。”

  戊戌,靖州猺寇平。

  九月,乙巳,金主还都。

  己酉,金主谓赫舍哩良弼曰:“西边自来不备储蓄,其令所在和籴,以为缓急之备。”癸丑,又谕之曰:“海陵非理杀戮臣下,甚可哀悯,其遗骸仰逐处访求,官为收葬。”

  癸丑,侍读周必大进读《三朝宝训》,至真宗尝择广南转运使,因谓左右曰:“交、广去朝廷远,当选操心平允,能安远人者任之。”帝曰:“于所不闻之处,尤当留意。”

  是月,召宰执,宣示中宫袆衣,帝云:“珠玉之属,乃就用禁中旧物,所费不及五万缗。”龚茂良等曰:“不因宣谕,无由得知支用之俭。”帝曰:“朕安肯妄有所费!”因问:“近来风俗奢移如何?”对曰:“辇毂下似稍侈,皆由贵近之家仿效宫禁,以故流传民间。彼若知圣意崇朴,亦必观感而化。”帝曰:“革弊当自宫禁始。”茂良等复言:“仁宗尝以南海没入大珠赐温成皇后,后时为贵妃,以充首饰,戚里靡然效之,京城珠价至数十倍。仁宗禁中内宴,望见贵妃首饰,不复回顾,曰:‘满头白纷纷,岂无忌讳!’贵妃惶恐易去。仁宗大喜,命剪牡丹遍赐妃嫔。不数日间,京城珠价顿减。”帝闻之,甚喜。

  提举玉隆万寿观李浩卒。浩忠愤激烈,言切时弊,以此取忌于众;帝察其衷,始终全之。为大郡,廉洁,奉养如布衣时。尝论风俗不美者八事,其略曰:“陛下求规谏而臣下专务迎合,贵执守而臣下专务顺从,惜名器而侥幸之路未塞,重廉耻而趋附之门尚开,儒术可行而有险诐之徒,下情当尽而有壅蔽之患,期以气节而偷惰者得以苟容,责以实效而诞慢者得以自售。”帝嘉其直谏云。

  初,钱良臣以太府少卿为淮东总领,龚茂良闻户部岁拨有浮额,总领悉充馈遗,奏遣户部员外郎马大同、著作佐郎何万、军器少监耿延年,分往升、润、鄂三总司驱磨钱物。会良臣以岁用不足请于朝廷,茂良请并令万等驱磨。而近习恐赇赂事觉,极力救之,茂良不顾。既而万奏总所侵盗大军钱粮累数十万,茂良以闻,其事中止。俄中旨召良臣赴阙,渐见柄用,其后茂良之贬,良臣与有力焉。延年亦言湖广总所有别库,别历所收,已行改正,故延年、万并迁官,卒坐茂良党罢去;大同独无所举,后得补外。盖三总司苞苴贿赂,根株盘结,一时不能改云。

  是秋,彭州奏:“本州三县,诏减课额,民间作佛会以报上恩,请以功德疏随会庆节表疏同进。”帝勿许,令守臣谕以国家裕民之意,并谕执政曰:“前日蠲减蜀中折估钱,人情欢感已如此。若异时兵革偃息,数十年来额外横赋,尽蠲除之,民间喜可知也。”龚茂良言:“陛下躬行节俭,所不获已者,养兵之费,势未能去尔。”帝曰:“自渡江后所增税赋,比旧如何?”茂良曰:“如茶、盐、榷酤,皆数倍元额。其最可念者,折帛、月桩等钱,为江、浙数路之害。陛下念念不忘,若一旦恢复旧疆,则轻徭薄赋,且有日矣。”帝曰:“然。”

  台、婺等州水。

  冬,十月,丙子,御文德殿,册皇后。

  帝尝与侍臣言及中宫辞合得恩数,平居常服浣濯之衣,宰执闻之,进言:“中官俭德,见陛下齐家之效。”帝曰:“本朝家法,远过汉、唐,独用兵不及。”龚茂良对曰:“国家自艺祖开基,首以文德化天下,列圣相承,深仁厚泽,有以固结天下之心。盖治体似成周,虽似失之弱,然国祚绵远,亦由于此。汉、唐之乱,或以母后专制,或以权臣擅命,或以诸侯强大,藩镇跋扈,本朝皆无之,可见祖宗家法,足以维持万世。”帝曰:“然。大抵治体不可有所偏,正如四时,春生秋杀,乃可以成岁功,若一于肃杀,则物有受其害者。亦犹治天下者,文武并用,则为长久之术,不可专于一也。”

  乙酉,令临安守臣禁逾侈。帝曰:“今日习为奢侈者,在民间绝少,多是戚里、中官之家。指挥内须添入‘有官者违犯,取旨重作施行’。”

  庚寅,罢鬻爵之令。诏曰:“鬻爵,非古制也。夫理财有道,均节出入足矣,安用轻官爵以益货财!朕甚不取。自今除歉岁,民愿入粟赈饥,有裕于众,听取旨补官,其馀一切住罢。”

  丁酉,吴渊言秀州十年收支,钱数多寡不同,帝曰:“此系累政守臣任内事,不欲深究,今后痛加撙节。大抵州郡用度不节,必至掊敛,惟先能节用,即年例违法妄取之数,可以蠲减,少宽民力。”

  庚子,帝谓宰臣曰:“出令不可不审。《书》云:‘屡省乃成事。’至于屡省,何患不成!凡天下事,朕与卿等立谈之间,岂能周尽事情,须是再三详熟思虑,方为尽善。前此正缘不审,故出令多反汗,无以取信于天下,比来甚悔也。”

  十一月,壬寅朔,金参知政事王蔚罢。

  癸丑,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

  建康都统制郭刚言车船多坏损,合依海船样造多桨飞江船,帝曰:“车船,古之艨冲,辛巳用以取胜,岂用改造!可令郭纲约束沿流诸军,遇有损坏,随即修葺,不得擅有更易。其多桨船,止许逐军自行创造,不得充新管车船数。”

  庚申,金以吏部尚书张汝弼为参知政事。汝弼,元妃之弟也。

  十二月,壬申朔,金诏:“诸科人出身,四十年方注县令,年岁太远。今后仕及三十二年,别无负犯赃染追夺,便与县令。”

  丙子,金诏:“诸流移人老病者,官与养济。”

  金主谕宰臣曰:“凡经奏断事有未当,卿等勿谓已行,不为奏闻改正。朕以万几之烦,岂无一失!卿等但言之,朕当更改,不可吝也。”

  乙酉,龚茂良等言:“昨者中宫奏,检照皇后亲属恩泽,裁减外尚馀一十八人,更请裁减八人。臣等检绍兴三年指挥,皇后受册,亲属与恩泽三十人,十三年与二十五人。近制减作十八人,比旧例几镌其半,皇后仍谦冲辞免。以中宫之贵而犹务节约,则为臣下者当如何!望陛下明诏有司,申严法禁,凡侥幸冒滥者,必务革去;又诏侍从近臣,各思所以清入仕之源。”从之。

  己丑,黎州蛮寇边。官军失利,蛮亦遁去。

  是月,以袁枢所编《通鉴纪事》赐东宫,令与《陆贽奏议》熟读,曰:“治道尽于此矣。”

  禁监司交遗及因行部辄受诸郡折送,计所受悉以赃论。

  是冬,旌蕲州黄梅县方甫门闾,以三世同居,本路漕臣以其事来上也。

  减徽州税绢额。

  淳熙四年金大定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金有司奏高丽所进玉带,乃石似玉者,金主曰:“小国无能辨识者,误以为玉耳。且人不易物,惟德其物,若却之,岂礼体耶?”

  戊申,诏自今内外诸军岁一阅试。

  金于衍庆宫西建世祖神御殿,东建太宗、睿宗神御殿。

  金主欲徙斡罕遗党,散置之辽东,赫舍哩良弼曰:“此辈已经赦宥,徙之恐生怨望。”金主曰:“此目前利害,朕为子孙后世虑耳。”遂徙之。

  庚申,诏:“沿江诸军,岁再习水战。”

  壬戌,金主以海陵时大臣无辜被戮,家属籍没者,并释为良。辽豫王、宋天水郡王被害子孙,各葬于广宁、河南旧茔。其后复诏:“天水郡王亲属于都北安葬外,感平所寄骨殖,官为葬于本处。辽豫王亲属未入本茔者,亦迁祔之。”

  丁卯,行《淳熙历》。秘书省言:“昨为《纪元》、《统元》、《乾道》三历交食不密,令太史局别造新历。今来测验,新历稍密。”帝曰:“自古以来,历未有不差者;况近世此学不传,士大夫元习之者,访求草泽,又难得其人。新历比旧,所谓彼善于此。其以淳熙为名。”

  户部侍郎韩彦古言:“今日国家大政,如两税之入,民间合输一石,不止两石,纳一匹,不止两匹,自正数之外,大率增倍,然则是欺而取之也。谓宜取州县大都所入,稍仿唐制,分为三等,视其用度多寡而为之制。自上供为始,上供所馀,则均之留州,留州所馀,则均之送使,送使所馀,则派分递减,悉蠲于民,朝廷不利其赢焉,然则自朝廷至于郡县,取于民者皆有成数。整齐天下之帐目,外而责在转运使,内而责在户部,量入以为出,岁考能否而为之殿最,州县不得多取于民,朝廷亦不多取于州县。上下相恤,有无相通,无废事,无伤财,贡籍之成,太平之基立矣。”帝曰:“彦古所陈,周知民隐,可择一才力通敏者,先施行一郡,俟已就绪,当颁降诸路,仿而行之。”寻令吏部郎官薛元鼎前赴秀州,依此将钱绢、米斛等数具帐闻奏。

  其后元鼎奏:“驱磨本州财赋,惟凭赤历,难以稽考。望委户部行下本州,将州县应干仓库场务,每处止置都历一道,应有收到钱物,并条具上供、州用实数,各立项目抄转。仍从户部,每岁委转运司差官,遇半年一次,索历检照,如有虚支妄用,本司按劾。其它州郡。亦乞依此施行。”从之。

  二月,帝将幸太学,臣寮言祖宗朝幸学,皆命儒臣讲经,帝曰:“《易》、《诗》、《书》,累朝皆曾讲。如《礼记·中庸篇》言‘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最关治道,前此却不曾讲。”龚茂良等曰:“此于治道包括无遗,圣学高明,深得其要。”

  大宗正丞刘溥,言近年诸郡违法预催夏税,民间苦之。龚茂良、李彦颖曰:“往年谏官曾论其事,方施行间,户部长贰执奏不行。今年春,言者又及此,版曹复申前说,拘回录黄,其说谓‘递年四月、五月合到行在及折帛钱共六十一万贯,指拟支遣,若不预催,恐至期阙误。’”帝曰:“既违法病民,朝廷须别法处置,安可置而不问!”茂良等因言:“户部每年八月于南库借六十万缗应付支遣,次年正月至三月措还。今若移此六十万缗于四月、五月支借,则户部自无阙用,可以禁止预催之弊。”帝曰:“知此措置,不过移后就前,却得民力稍宽,于公私俱便。”于是诏:“诸路转运司行下所部州县,今后须管依条限催理,如有违例,监司觉察按劾。”

  甲申,臣僚言:“今日之郡守为民害者,掊克惨酷是也。赋税有定制,而掊克之吏专意聚敛。下车之初,未问民事,先令所属知县均认财赋,且多为之数,督责峻急。国家法令之设,所以与天下公共者也,而惨酷之吏,非理用刑,或残人之肢体,或坏人之手足,或因微罪而陨其性命,或罹非辜而破其家业。请招宁臣丁宁戒饬,其取民有定制,毋得掊克以竭人之力;犯法者自有常刑,毋得惨酷以残民之生。”从之。

  乙亥,幸太学,释菜于先圣,命国子祭酒林光朝讲经,赐光朝三品服。

  遂幸武学,著作郎傅伯寿上言:“武成之庙,所从祀者出于唐开元间,一时铨次,失于太杂。太祖皇帝尝见白起之像,恶其诈杀已降,以杖画而去之,神武不杀之仁,垂训深矣。太上绍兴间,亦以议者之请,黜韩信而升赵充国,黜李勣而升李晟,去取之间,皆所以示臣子之大节也。然王翦佐秦,聘狙诈之兵,盖无异白起;而彭越之臣节不终,亦同韩信。至于王僧辩虽能平侯景,然反连和于齐;吴明彻虽能因北齐之乱以取淮南,然败于吕梁,为周所俘,不能死节;韦孝宽拒尉迟之义兵;杨素开隋室之祸败;慕容恪、长孙嵩、慕容绍宗、宇文宪、王猛、斛律光、于谨,或本生边陲之裔,或屈节僣伪之邦,纵其有功,岂足多录!若尹吉甫之伐玁狁,召虎之平淮夷,岂有周中兴之名将;陈汤之斩单于,傅介子之刺楼兰,冯奉世之平莎车,班超之定西域,皆为有汉之隽功;在晋则有祖逖、谢安,在唐则王忠嗣、张巡,忠义谋略,卓然冠于一时,垂于后代。阙而不录,似有所遗,宜并诏有司,讨论历代诸将,为之去取,然后以本朝名将绘于殿庑,使天下士皆晓然知朝廷激义勇而尚忠烈。”起居郎钱良臣亦请取建隆、建炎以来功烈显著者,参陪庙祀。

  幸秘书省,赐省官宴。

  己卯,诏:“诸军毋以未补官人任军职。”

  己丑,知临安府赵潘老进两学修造图,于西北隅建阁安顿太上御书《石经》。帝曰:“碑石可置之阁下,其上奉安墨本,以‘光尧御书石经之阁’为名。朕当亲写。”龚茂良等曰:“自古帝王,未有亲书诸经及传至数千万言者。不惟宸章奎画照耀万世,其所以崇儒重道,可谓至矣。”

  壬辰,太常少卿颜度言:“籍田合得千亩。自绍兴十五年给到五百七十馀亩,以备亲耕,续因玉津园等题占拨目,即只二百馀亩。今又踏逐御路,将来或举行典礼,委是窄狭。”帝曰:“御路止是时暂经由,可将见管步亩专充籍因,它司不得亲占。”其后,籍田令赵监言御路系在二百一十亩之内,请依旧令人佃种,从之。

  癸巳,知福州陈俊卿乞宫观,帝曰:“前宰执治郡,往往不以职事为念。如俊卿在福州,刘珙在建康,于职事极留意,治状著闻,未可换易,可令学士院降诏不允。”

  戊戌,以新知荆南府胡元质为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四川总领所乞降度牒措置备边,龚茂良言:“四川降牒,自乾道四年至淳熙元年,降过万馀,不惟失丁口,为异时患;官卖不行,必至押配与折估之害。名异实同,请不须更降。”

  召史浩于明州。三月,乙巳,以为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时龚茂良以参知政事行宰相事,因求去,帝曰:“朕以经筵召浩,卿不须疑。”

  丙午,范成大奏关外麦熟,倍于常年,缘朝廷免和籴一年,民力稍舒,得从事于耕作。帝曰:“免和籴一年,民间已如此,乃知民力不可以重困也。”王淮曰:“去岁止免关外,今从李蘩之请,尽免蜀中和籴一年,为惠尤广。”

  己酉,龚茂良等上《仁宗玉牒》、《徽宗实录》、《皇帝玉牒》。

  编修官吕祖谦上言曰:“陛下以大臣不胜任而兼行其事,大臣亦皆亲细事务而行有司之事,外至监司守令职任,率为其上所侵而不能令其下,故豪猾玩官府,郡县忽省部,掾属凌长吏,贱人轻柄臣。平居未见其患,一旦有急,谁也指挥而伸缩之耶?陛下于左右苟玩而弗虑,则声势浸长,趋附浸多,过咎浸积,内则惧为陛下所谴而益思壅蔽,外则惧为公议所疾而益肆诋诽。愿陛下虚心以求天下之士,执要以总万事之机,勿以图任或误而谓人多可疑,勿以聪明独高而谓智足偏察,勿详于小而忘远大之计,勿忽于近而忘壅蔽之萌。”旋迁著作郎,即以疾请祠归。

  辛亥,金免河北七路去年旱蝗租税,赈东京三路。金主谓赫舍哩良弼曰:“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民不病饥。今三年不登而人民乏食,何也?”良弼对曰:“古者地广民淳,崇尚节俭,而又惟农事是务,故蓄积多而无饥馑之患。今地狭民众,又多弃本逐末,耕之者少,食之者众,故一遇凶岁而民已病矣。”金主深然之,命有司惩戒荒纵不务生业者。

  壬子,贷随、郢二州饥民米。

  甲寅,修韶州城。

  辛酉,楚州捕贼赏内,随从捕获者请支钱三十贯,帝曰:“与五十贯如何?”王淮曰:“凡支折资钱,每一资折三十贯。今若随从者支五十贯,亦不足惜,但喜者不过被赏数厚,而不平者千万人也。”帝曰:“此论甚善。亦如朝廷与人官爵,尽归至公,人谁敢怨!若徇私轻与,得者固喜而怨者必多。惟至公可以无怨,朕与卿等交修,当谨守此法。密院事少,三省事多,卿等见三省,宜以此意宣谕。”

  乙丑,金尚书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给,金主曰:“朕尝语卿等,遇丰年即广籴以备凶歉,卿等皆言天下仓廪盈溢,今欲赈济,乃云不给。自古帝王,皆以蓄积为国家长计,朕之积粟,岂欲独用之耶!既不给,可于邻道取之以济。自今当预备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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