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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jie

《传习录》是明代王守仁的哲学著作集,王守仁,本名王云,浙江余姚人,学者称阳明先生,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二十八登进士第,任刑部、兵部吏部主事,他是文人领兵作战的特殊人物,因镇压农民起义而受到朝廷重用,晚年讲学,有许多弟子,他的学说在晚明时期影响很大,他的著作后人编为《王文成公全书》共三十八卷,《传习录》和《大学问》是他的哲学代表作。

《传习录》分上中下三卷,卷上是王守仁讲学的语录,卷中是王守仁写给别人的七封信,卷下是一部分语录和《朱子晚年定论》(包括王守仁写的序和摘录的朱熹的三十四段话),这本书由王守仁的门人徐爱和钱德洪编辑而成,包括了王守仁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研究王守仁思想的主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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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继承了陆九渊“心学”思想,加工论证了“心学”体系,谈到了心与物的关系,提出“心外无物”的命题,他指出耳、目、口、鼻、四肢尽管可以有不同的感觉,但它们必须作用于心脏才能产生感觉他说心是感觉的主宰,是一切认的基础,任何器官与外界的接触,如果不用心便不会产生知觉,也不会意识到这个事物的存在和性质,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当人心不在焉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就好像他们没有见过一样,王守仁把这种现象加以夸大和绝对化,认为所有的事物离开了心都不能存在,他说山的花“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你同归于寂;你来看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他还提出了“心外无理”的命题,认为“理”是一种功能,没有心去感受事物物,物本身就不存在,哪里还有什么“理”。

《传习录》提出“致良知”的学说,“良知”就等于心,是万物的本源和主宰,就是“天理”,这天理就是人心中与生俱来的道德观念,“致良知”就是

道德修养实践的过程,针对朱熹提出的“格物致知”的观点,王守仁认为“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为恶时格物”,物不在心外,因此格物也就是闭门修养、体悟本心,“致良知”的作用是认识追求的目标和评价认识的标准,是一系列的伦理标准,“致良知”的目的是实践封建道德也就是“行”,王守仁认为不应该把知和行分成两截,“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要意识到就会有相应的行动,他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发现了人类活动的有意识、有行为性,便把意识和人类的活动看作是一体的,他的这种观点也体现在生活之中,在镇压农民起义时,他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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