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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周秦 戰國策卷七

战国策 西汉 著

秦五謂秦王謂秦王〔一〕曰:「臣竊惑王之輕齊易楚,而卑畜韓也。臣聞,王兵勝而不驕〔二〕,伯主約而不忿〔三〕。勝而不驕,故能服世;約而不忿,故能從鄰〔四〕。今王廣〔五〕德魏、趙,而輕失齊,驕也;戰勝宜陽,不恤楚交,忿也〔六〕。驕忿非伯主〔七〕之業也。〔八〕臣竊為大王慮之而不取也。

  〔一〕姚本秦始皇也。  〔二〕姚本驕,驕慢。

  〔三〕姚本忿,怨也。伯主約儉勞謙,故不有所忿怨。鮑本主天下之要約。正曰:斂約也。

  〔四〕姚本王者德大不驕逸,故能服鄰國(一本作「服世從鄰」)。服,慊也。鮑本使鄰國服從。  〔五〕姚本曾一作「得」。劉一作「失」。鮑本大施恩惠。

  〔六〕姚本恤,顧。鮑本言不以交楚為意。

  〔七〕鮑本「主」作「王」。○

  〔八〕姚本業,事。  「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一〕。」故先王之所重者,唯始與終〔二〕。何以知其然?昔智伯瑤殘范、中行,圍逼晉陽,卒為三家笑〔三〕;吳王夫差棲越於會稽〔四〕,勝齊於艾陵〔五〕,為黃池〔六〕之遇,無禮於宋〔七〕,遂與〔八〕勾踐禽,死於干隧;〔九〕梁君伐楚勝齊,制趙、韓〔一0〕之兵,驅十二諸侯以朝天子於孟津〔一一〕,後子〔一二〕死,身布冠〔一三〕而拘於秦〔一四〕。三者非無功也,能始而不能終也〔一五〕。  〔一〕鮑本大雅蕩詩。

  〔二〕姚本先王,聖王也。敬始慎終,故曰「唯始與終」也。鮑本「始」、「終」互易,「然」下有「也」字。○補曰:一本「唯始與終,何以知其然。」

  〔三〕姚本智伯,智襄子也。殘,滅也。范,范吉射,昭子也。中行,中行寅,文子也。二子之後,以苛為察,以剋下為功,於晉六卿中,薄德前衰。智伯滅而兼之,志意驕盛,求地於趙襄子,襄子不與,故率韓圍晉陽,以伐趙氏。趙氏與韓、魏通謀,韓、魏為反間,令趙氏囗得殺智伯,故曰「三家笑」也。鮑本無「逼」字。○范吉射、中行寅,晉兩卿。趙、魏、韓三家也。事見韓策。晉出公十七年。晉陽屬太原,故許唐國。補曰:大事記,晉陽,漢太原郡所治,龍山在西北,晉水所出。北齊分晉陽,置龍山縣,隋改龍山曰晉陽,而以晉陽為太原縣。正曰:大事記,晉出公十七年,晉荀瑤與趙、韓、魏氏分范、中行之地,反攻,出公奔齊,道死。晉哀公四年,趙約韓、魏攻荀瑤,滅之。  〔四〕鮑本故越國,揚州郡,亦山名。事見哀元年。

  〔五〕鮑本杜注,齊地。哀十一年。補曰:正義云,艾山在兗州博縣南。

  〔六〕鮑本陳留外黃注,縣有黃溝。又魏內黃注,吳會諸侯于黃池。今黃溝是。哀十三年。正曰:哀十三年杜注,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近濟水。按,外黃、小黃、封丘皆屬陳留。外黃有黃溝,故指為黃池;而內黃隸相者,亦有黃溝。水經注所謂河水決通濮、濟、黃溝者也。相與封丘殊遠,當以杜注為正。路史同杜注。  〔七〕鮑本並哀十三年。吳欲伐宋,殺其大夫,囚其婦人。

  〔八〕鮑本「與」作「為」。○補曰:當作「為」。  〔九〕姚本「隧」,一作「隊」。吳王夫差伐越,勝之。勾踐奔走,棲於會稽山之上。遂北伐齊,勝長求平。勾踐起兵伐其國,遽救之,越人殺之干隧。干隧,邑名。鮑本無「於干隧」三字。○補曰:一本「死于干遂」。勾踐禽死,二十二年。

  〔一0〕鮑本「趙韓」作「韓趙」。○

  〔一一〕姚本梁君,梁惠王也。伐楚、齊,勝之,制御趙、韓之兵,驅使十二諸侯魯、衛、曹、宋、鄭、陳、許之君,朝天子于孟津。鮑本在河內河陽縣南。魏記,惠王二年,敗韓于馬陵,敗趙于懷。十五年,魯、衛、宋、鄭君來朝。二十八年,中山君為相。不見齊、楚及朝天子事。正曰:年表,二十九年。

  〔一二〕鮑本太子申也。三十年齊敗魏馬陵,虜申。  〔一三〕鮑本以喪禮自居也。  〔一四〕姚本後東伐齊,敗于馬陵,太子見殺,故「布冠」而拘執于秦也。鮑本拘,猶制。

  〔一五〕姚本終,終難也。

  「今王破宜陽,殘三川〔一〕,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二〕;雍〔三〕天下之國,徙兩周之疆〔四〕,而世主不敢交〔五〕陽侯之塞〔六〕;取黃棘〔七〕,而韓、楚之兵不敢進。王若能為此尾〔八〕,則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九〕。王若不能為此尾,而有後患,〔一0〕則臣恐諸侯之君,河、濟〔一一〕之士,以王為吳、智之事也〔一二〕。

  〔一〕姚本初秦昭王滅東、西周,置宜陽及三川郡,故曰「破宜陽,殘三川」也。

  〔二〕姚本言,議。  〔三〕姚本雍,有也。鮑本「雍」,「擁」同,言據有之。

  〔四〕姚本兩周,東、西周也。杆宜陽界而東之,故曰「徒兩周之疆」也。鮑本侵逼之。

  〔五〕姚本世主,謂諸侯也。鮑本「交」作「窺」。○

  〔六〕姚本諸侯懾怖畏秦,不敢交會。陽侯,諸侯(一下有「之」字)。塞,隘處也。鮑本河東陽注,陽侯國。

  〔七〕鮑本秦紀、楚記,懷王與昭王盟于黃棘,皆不地。正曰:正義云,蓋在房、襄二州。

  〔八〕姚本尾,後也。鮑本言善其後。正曰:尾,終也。即上文能終之說。  〔九〕姚本言王為策討之,始得之矣。如能終卒沒,則王伯之道立也。故曰「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

  〔一0〕姚本有滅亡之患也。

  〔一一〕鮑本濟水在溫西北,此言中國爾。正曰:濟水出絳州垣曲縣王屋山,伏流至孟州濟源縣,出二源,合流,至溫縣入河,出河南溢而為滎,自鄭以東貫滑、曹、鄆、濟、齊、青入于海。

  〔一二〕姚本吳,吳王夫差。智,智伯也。事,滅亡之事。

  「詩云:「行百里者半於九十。」此言末路之難〔一〕。今大王皆有驕色,以臣之心觀之,天下之事,依〔二〕世主之心〔三〕,非楚受兵,必秦也〔四〕。何以知其然也?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韓以拒秦〔五〕,四國之兵敵〔六〕,而未能復戰也〔七〕。齊、宋在繩墨之外以為權〔八〕,故曰先得齊、宋者伐秦〔九〕。秦先得齊、宋,則韓氏鑠〔一0〕;韓氏鑠,則楚孤而受兵也〔一一〕。楚先得齊〔一二〕,則魏氏鑠;魏氏鑠,則秦孤而受兵矣〔一三〕。若隨此計而行之,則兩國〔一四〕者必為天下笑矣。」〔一五〕

  〔一〕姚本逸詩言之。百里者,已行九十里,適為行百里之半耳。譬若強弩至牙上,甫為上弩之半耳。終之尤難,故曰「末路之難」也。

  〔二〕鮑本依,猶據。

  〔三〕姚本心,驕約之心也。  〔四〕姚本言不伐楚,則伐秦也。秦、楚之驕侈故也。鮑本皆驕強故。

  〔五〕姚本援,助。鮑本「秦」下有「王」字。○

  〔六〕鮑本秦、楚、韓、魏也。韓、魏雖弱,以得援,故與之敵。

  〔七〕姚本敵,強弱等也。未,無也。鮑本敵,故不敢輕戰。

  〔八〕姚本權,援助之勢也。鮑本外,言四國不以為意。權,言能輕重四國。  〔九〕鮑本此言魏、韓得之。正曰:下文楚先得齊可見。

  〔一0〕姚本鑠,消鑠也。言其弱。鮑本以銷金喻。

  〔一一〕姚本韓弱而楚失援,故孤而受兵。

  〔一二〕鮑本「齊」作「之」。○

  〔一三〕姚本魏為秦與國。魏弱,故秦失援而孤,受諸侯兵也。  〔一四〕姚本兩國,秦、楚也。

  〔一五〕鮑本彪謂:此策,孟軻之徒也,惜其不名。正曰:孟子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五伯者三王之罪人。今策云伯王之業,五伯不足六,孟子而有是言歟?驕者必敗,亦論之常。其言先得齊、宋與失之,揣量事勢,計較強弱,不過以力服人而已!豈可與孟子同日語哉?補曰:「為大」之「為」去聲。  秦王與中期爭論秦王與中期〔一〕爭論,不勝。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或為〔二〕中期說秦王曰:「悍人〔三〕也。中期適遇明君故也,向者遇桀、紂,必殺之矣〔四〕。」秦王因不罪〔五〕。

  〔一〕姚本中期,秦辨士也。

  〔二〕鮑本「為」作「與」。○

  〔三〕鮑本悍,勇也。勇者多迕。補曰:當曰「中期悍人也」,有錯文。札記丕烈案:中期下屬為句,吳說未是。

  〔四〕姚本有人為中期說,言遭遇明君,不罪勝己臣,故不見誅也。若其遇桀、紂,則必(一下有「誅」字)殺也。

  〔五〕姚本言桀殺逄蒙,紂殺比干,惡其勝己也。秦王恥襲桀、紂之闕,故不罪。

  獻則謂公孫消獻則〔一〕謂公孫消〔二〕曰:「公,大臣之尊者也,數伐有功〔三〕。所以不為相者,太后〔四〕不善公也〔五〕。辛戎〔六〕者,太后之所親也〔七〕。今亡於楚,在東周〔八〕。公何不以秦、楚之重,資而相之於周乎〔九〕?楚必便之矣〔一0〕。是辛戎有秦、楚之重,太后必悅公,公相必矣〔一一〕。」

  〔一〕鮑本楚人,為羋戎游說者。

  〔二〕姚本皆公孫消。鮑本秦人。

  〔三〕姚本公,謂公孫消也。尊,重也。數行戰伐有功勞也。鮑本伐,戰伐。

  〔四〕鮑本宣太后。

  〔五〕姚本不為秦相者,不為羋太后不善者也。  〔六〕姚本辛戎,楚人,自楚亡在東周。鮑本「辛」作「羋」。○補曰:當作「羋」,下同。札記丕烈案:此形近之訛。韓策,「謂羋戎曰,廢公叔」,不誤。

  〔七〕姚本太后,楚女,孝文皇后,莊襄王母也,號華陽夫人者也。鮑本穰侯傳,后同父弟羋戎為華陽君。凡羋皆楚人。

  〔八〕姚本東周,洛陽成周也。  〔九〕姚本使辛戎為周相也。

  〔一0〕鮑本戎雖以罪去楚,楚既與秦共資之,必為楚用,故楚利之。

  〔一一〕姚本言必見用為秦相也。

  樓梧約秦魏〔校一〕〔校一〕此篇鮑本列在《魏策》。  樓梧〔一〕約秦、魏,魏太子為質〔二〕,紛彊欲敗之〔三〕。謂太后曰:「國與還者也〔四〕,敗秦而利魏,魏必負之〔五〕,負秦之日,太子為糞矣〔六〕。」太后坐王而泣〔七〕。王因疑於太子〔八〕,令之留〔九〕於酸棗。樓子患之。昭衍為周之梁,樓子告之〔一0〕。昭衍見梁王,梁王曰:「何聞?」曰:「聞秦且伐魏〔一一〕。」王曰:「為期〔一二〕與我約矣〔一三〕。」曰:「秦疑於王之約,以太子之留酸棗而不之秦。秦王〔一四〕之計曰:「魏不與我約,必攻我;我與其處而待之見攻,不如先伐之。」以秦彊折節而下與國〔一五〕,臣恐其害於東周〔一六〕。」

  〔一〕姚本續:啎,管子七臣七主篇云,「事無常而法令申,不●則國失勢」。注,「●」,古「伍」字,謂偶合也。言雖申布法令,於事不合。他字書無之。鮑本「啎」作「牾」。○魏人。後又作「梧」。補曰:一本作「●」,姚同。愚按,玉篇無「●」字,有「牾」字,五故反,觸也,逆也。策後作「梧」。韻書,牾、忤;梧、午。荀子,「午其軍蘁」。莊子,「悟」。燕策,「韓于迕」。前漢,走逜、●梧、牾、捂、梧、枝梧,凡十一字,典籍往往通借,上、去聲。札記丕烈案:此「啎」,「梧」同字,吳補詳之矣。  〔二〕姚本質于秦也。鮑本此十一年朝秦。正曰:世家,襄王十二年,太子朝于秦,秦來拔我皮氏,未拔而解。此策云太子為質,既而留於酸棗,昭衍說後,不云復遣,當缺。

  〔三〕姚本紛彊,魏臣也。敗,害也。

  〔四〕姚本還,周旋於利也。鮑本還,猶反也。兩國相與好惡,循環不定。

  〔五〕姚本負,昔也。鮑本負,言魏得利而強,將不事秦,所謂還反。

  〔六〕鮑本即所謂糞之。正曰:糞,棄除也。

  〔七〕鮑本使王坐而泣於前。札記今本「王而」誤「而王」。  〔八〕姚本疑,不欲令太子質秦。鮑本不決遣。

  〔九〕姚本留,止。  〔一0〕姚本告昭衍魏太子止酸棗意。  〔一一〕姚本梁,魏都也。故將伐魏。

  〔一二〕姚本「期」,曾作「其」。  〔一三〕鮑本言期以太子結約而不遣,為此故伐邪?正曰:言與我結約矣,何為而伐?

  〔一四〕鮑本昭。正曰:無考。

  〔一五〕鮑本與與國共伐魏。

  〔一六〕姚本昭衍不欲正言害魏也,故詭言恐害東周也。秦來伐,必徑東周故也。鮑本不欲正言魏受伐。魏與周鄰,言周,則魏可知。元在秦策。正曰:交載秦、魏事,從舊可。補曰:「為周」之「為」,去聲。

  濮陽人呂不韋賈於邯鄲濮陽〔一〕人呂不韋賈於邯鄲,見秦質子異人〔二〕,歸而謂父〔三〕曰:「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四〕幾倍?」曰:「百倍。」「立國家之主贏幾倍?」曰:「無數〔五〕。」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餘〔六〕食;今建國立君,澤可以遺世〔七〕。願往事之〔八〕。」

  〔一〕鮑本屬東郡。

  〔二〕姚本異人,秦莊襄王之孫,孝文之子,昭王時質於趙,時不韋賈邯鄲而見也。鮑本子楚初名,孝文王子。

  〔三〕姚本曾本有「母」。

  〔四〕姚本贏,利。

  〔五〕姚本多不可數也。

  〔六〕姚本餘,饒。

  〔七〕姚本世,後世也。鮑本遺,猶貽。世,後世。

  〔八〕鮑本事,猶為。補曰:不韋鄙耕田珠玉之小贏,而圖建國立君之大利,自以為計得矣!徙蜀飲酖之時,能無悔乎?

  秦子異人質於趙,處於聊城〔一〕。故往說之曰:「子傒〔二〕有承國之業,又有母在中〔三〕。今子無母於中,外託於不可知之國〔四〕,一日倍約,身為糞土〔五〕。今子聽吾計事〔六〕,求歸,可以有秦國。吾為子使秦,必來請子〔七〕。」

  〔一〕姚本聊城,趙邑。鮑本趙地,缺。補曰:字書無「●」字。龍龕手鑑云,音腳。札記丕烈案:史記呂不韋傳正義引此作「聊」。

  〔二〕姚本子傒,秦太子也,異人之異母兄弟。鮑本異人異母兄。札記今本「傒」誤「徯」。

  〔三〕姚本中,猶內也。鮑本異人母曰夏姬,無寵,如無母然。

  〔四〕姚本謂秦託子於趙,安危吉凶不可知也。鮑本史言趙不禮之,故禍福未可知也。

  〔五〕鮑本棄死且賤也。

  〔六〕姚本事,治。鮑本以求歸為事。正曰:劉辰翁云,計事,猶謀事。求歸,別句。

  〔七〕姚本子,異人也。言必使秦來請子於趙。

  乃說秦王后〔一〕弟陽泉君曰:「君之罪至死,君知之乎〔二〕?君之門下無不居高尊位,太子〔三〕門下無貴者。君之府藏珍珠寶玉,君之駿馬盈外廄,美女充後庭。王之春秋高〔四〕,一日山陵崩,太子用事〔五〕,君危於累卵,而不壽於朝生〔六〕。說有可以一切〔七〕而使君富貴千萬歲,其〔八〕寧於太山四維〔九〕,必無危亡之患矣〔一0〕。」陽泉君避席〔一一〕,請聞其說。不韋曰:「王年高矣,王后無子,子傒有承國之業,士倉又輔〔一二〕之。王一日山陵崩,子傒立,士倉用事,王后之門,必生蓬蒿。子〔一三〕異人賢材也,棄在於趙,無母於內,引領西望,而願一得歸。王后〔一四〕誠請而立之,是子異人無國而有國,王后無子而有子也。」陽泉君曰:「然。」入說王后,王后乃請趙而歸之。

  〔一〕姚本秦王后,孝文皇帝華陽夫人也,時昭王時也,或言后耳。  〔二〕姚本不韋云,君有不遠圖之罪,知不?

  〔三〕姚本太子,子傒。

  〔四〕姚本言昭王年老也。鮑本春秋,舉成歲。此言其年高。

  〔五〕姚本一日,猶一旦也。山陵,喻尊高也。崩,死也。用事,即位治國事。鮑本山陵,喻高且固。崩,喻死。

  〔六〕姚本君,謂陽泉君也。累卵,至危也。朝生,木堇也,朝榮夕落。真為短命不壽也,命將不至終日也。鮑本木槿也,朝榮夕死。令又不如。

  〔七〕鮑本權宜也。

  〔八〕鮑本衍「其」字。  〔九〕姚本四維,持之也。鮑本四方之隅,不可移也。正曰:以太山為四維。

  〔一0〕姚本患,憂。

  〔一一〕鮑本離席前請。  〔一二〕姚本輔,猶助也。

  〔一三〕姚本子,異人名。

  〔一四〕姚本王后,華陽夫人耳。札記今本「西」誤「四」。

  趙未之遣,不韋說趙曰:「子異人,秦之寵子也,無母於中,王后欲取而子之〔一〕。使秦而欲屠趙,不顧一子以留計〔二〕,是抱空質也〔三〕。若使子異人歸而得立,趙厚送遣之,是不敢倍德〔四〕畔施,是自為德講〔五〕。秦王老矣,一日晏駕〔六〕,雖有子異人,不足以結〔七〕秦。」趙乃遣之〔八〕。

  〔一〕姚本欲為己子。

  〔二〕鮑本留,不決也。

  〔三〕姚本抱,持。鮑本此質本以交好,今不能然,故曰「空」。  〔四〕姚本德,恩。

  〔五〕姚本講,誠。曾本作「誠講」。鮑本必以恩德講好于趙。正曰:講,即「媾」字。  〔六〕姚本晏,晚也。日暮而駕歸大陰也,謂死亡也。鮑本天文志,天子當早作,而方崩隕,臣子之心猶謂宮車晚出。

  〔七〕姚本結,固。

  〔八〕鮑本不韋傳,秦圍邯鄲,趙欲殺子楚,子楚脫亡歸,與此駁。札記丕烈案:此策文與史記多不同,詳在小司馬索隱也。

  異人至,不韋使楚服〔一〕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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