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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剧

傣剧,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傣剧发源于有一定人物情节的傣族歌舞表演及佛经讲唱,后吸收滇剧、皮影戏的艺术营养,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形式。傣剧在演出中着傣装,其表演动作中融入傣族民间舞蹈的步态,伴奏方面增加了葫芦丝、二胡及象脚鼓等乐器,民族风格更加浓郁。

起源

清嘉庆(1796—1820年)、道光(1821—1850年)年间,干崖(盈江)、腾越(腾冲)、南甸(梁河)至缅甸八莫,商旅来往频繁,经济贸易繁荣,成为当时集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为一体的黄金通道。这一时期,由内地到此谋生、经商、卖艺者常年集聚不断,而北方“皮影戏”这一剧种,也随之传人了干崖一带,并且影响到了当地傣族民间一种称为“转转唱”的表演形式。从而,便奠定了早期傣剧的雏形。

发展

中华民国时期,傣剧进一步发展,各勐司署遇有婚典、开印、春节或其他重大节日,都要举办盛大的演出活动;民间的大小村寨也纷纷组建傣剧班;这一时期增加了更多的傣剧剧目,如《粉妆楼》、《朗高罕》、《盘丝洞》、《汉光武》、《王莽篡位》等等。
傣剧的真正繁荣发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1953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成立,党和政府对傣剧的发展给予了支持。
20世纪60年代,也是全州农村傣剧演出活动兴盛的时期,在傣乡的文化室、俱乐部都有组织创作排演傣剧。各县都培养了一批创作人员、傣剧演员骨干队伍和乐队队伍。潞西县法帕村组建的乐队规模较大、乐器比较齐全,三十多年来,一直断断续续开展活动,为本村几代演员进行傣剧演出伴奏。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2年),傣剧被禁演,机构亦随之被撤销。德宏州并人了保山地区,州歌舞团也随之并入保山地区文工团。州傣剧队仅有两人并入保山地区文工团,其余队员参加当时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业务活动停止。
1972年,恢复德宏州建制后,德宏州歌舞团也得以恢复,并在团内成立了傣剧组,1974年,傣剧组创作演出了小型傣剧《柚子花开》、移植演出现代京剧《红灯记》选场“痛说革命家史”、《智取威虎山》选场“深山问苦”等。各县的专业宣传队、业余傣剧队根据当时形势,也编演了一批傣剧剧目。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认真做好落实政策工作.调动了傣族艺人的积极性,专业和业余的傣剧活动又蓬勃地开展起来,各地的演出活动又开始出现兴旺的景象。
1979年12月,根据州委决定,在州歌舞团恢复傣剧队。潞西、盈江等县的文工队先后重建和恢复,为傣剧艺术的复苏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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