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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449回 施贤臣再回漕督任 黄天霸初访琥珀杯

施公案 佚名 著

话说施公陛见之后,当蒙圣上令他候旨。施公便带领黄天霸等,在京内公馆中居住,专候圣旨。当在京城时,自有许多亲戚故旧前来拜访,并互相筵宴等事;黄天霸等也是如此。这日元宵佳节,京城内外大放花灯,共庆升平之乐。宫内自然也是大排筵宴,庆赏元宵。这宫内所有筵宴上的器皿,自然藏诸内府。外间哪里有这等上用的宝物?即使偶然无意而得,亦断不敢公然应用,定要敬谨入贡,不然要有了罪名。这皆是古礼,臣子不敢僭用天子之物。除非是钦赐物件,遇有大事,方敢请出供奉堂中,半为尊君,半为荣宠。这日圣上因元宵佳节,又因四海升平,龙心大悦。因命内监在大内里将外国进贡来的一对琥珀夜光杯,取出来饮酒;待至筵宴既毕,内监当晚未及珍藏原处。到了次日,忽然这一对琥珀夜光杯不知去向。当下经管内监即各处寻找,哪里来的形影?内监见这琥珀夜光杯忽然失却,只吓得胆战心惊,却又不敢隐瞒,只得于圣上驾临早朝时,自己待罪奏闻,先请失察的罪名。圣上闻奏,龙颜不悦,却是仁慈为怀,当下并未问着内监的处分,便与众大臣说道:“朕上用的这一对琥珀夜光杯,原不算什么宝物,即使丢失,却于无关紧要。但宰庭之内,居然有此不顾王法的人,前来盗劫,若不严加拿缉,何以申国法以肃宫廷。尔等文武功臣,着即一体明察暗访,果为何人所盗?务要追还原物。统限三个月,将原物进呈,不得空言塞责。倘逾期未获,所有值日各官,定即革职拿问。”当下施公却也在朝,听了这道圣旨,随即出班俯伏金阶,奏道:“据臣愚见,皇上所失的宝物,绝非宫廷之内的人所盗,必有外来巨盗,将此宝物盗去。但不知昨日御膳之后,这夜光杯摆在何处?圣上可传经管内监询问明白,便知底细。”圣上道:“是。”当即传旨,即着施公将经管内监,带往刑部讯问。施公领旨。圣上退朝。施公也就散朝。当下并不先回私第,即将经管内监带往刑部,讯了一堂,方知这琉璃夜光杯是御膳后未经收入大内,即摆在内监房中,预备明早再行珍藏。施公问明,次日又奏明圣上,请旨踏勘失窃之处。奉旨着照所请。

当下施公即遵旨,由经管内监带领到失窃之处,看了一遍。

施公见无甚形迹,好不纳闷。当即退出,回至公馆,便将上项的话与黄天霸等说了一遍。天霸听说,吃惊不小,因向施公道:“在大人的意见:这琥珀夜光杯忽然失落,还是为宫内的人所盗去?还是为宫外的人盗去呢?”施公道:“据本部堂看来:宫内的人断不敢有此胆量,定然是宫外的人所盗。但经本部堂亲去查勘,毫无形迹,因此又疑惑是宫内人了。”天霸道:“据卑镇看来:定是宫外人所盗。惜卑镇不能进宫查勘,若能奉旨入宫,查勘形迹,便可知道这盗杯的人是宫内的人,抑是宫外的人了。”施公道:“且候本部堂明日早朝,再行奏闻。如蒙奉旨准予贤臣入宫查勘,即就有些端倪了。但不过一层,如果查出是外人盗去,恐怕贤弟又不免要奉旨访查了,那时如何推却?”天霸道:“大人言之差矣!为臣子者,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今者上用之物被人盗去,若不访缉出来,既非慎重国宝之道,也非忠君之心。而况访拿缉盗,是卑镇等应分之事。

如果有旨奉行,何敢不遵呢?”施公大喜道:“贤弟如此忠心为国,某当代奏明,贤弟明日可即预备,候旨遵行。”天霸唯唯答应。

施公到了次日果然奏明圣上。当即奉旨,着黄天霸入宫查勘一番。只见失落御杯那间房内屋上,有一排望砖,非同他处可比,分明是盗贼由屋面揭去砖瓦,垂身而下,将御杯盗去。

天霸看明,也就出来回明施公,请施公代奏,并请旨宽限。施公答应,次日又代奏闻,圣上大喜。这日圣旨出来:仍着施公回淮安漕督本任;黄天霸补授江南提督;所有漕标向来出力员弁,均着以本缺坐升;其贺人杰着加恩以游击遇缺补用;殷龙着赏给“急公好义”匾额;殷猛等兄弟四人,均以千总发交施公差遣;殷赛花也有奖赏。施公遵旨,便率领黄天霸等谢恩、请训,就预备出京回任。施公、天霸当殿陛召见之时,圣上又命他出京以后,沿途遇有土豪恶霸,不公不法之事,仍要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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