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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周易集解卷九

唐朝 周易集解 李鼎祚 著

《序卦》曰: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

  韩康伯曰:益而不已则盈,故必决矣。

  (乾下兑上)。夬:夬,扬于王庭。

  虞翻曰:阳决阴,息卦也。刚决柔,与剥旁通。乾为扬,为王,剥艮为庭,故“扬于王庭”矣。

  郑玄曰:夬,决也。阳气浸长,至于五,五,尊位也。而阴先之,是犹圣人积德悦天下,以渐消去小人,至于受命为天子,故谓之“决”。扬,越也。五互体乾。乾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阴爻越其上,小人乘君子,罪恶上闻于圣人之朝,故曰“夬,扬于王庭”也。

  孚号有厉,

  虞翻曰:阳在二五称孚。孚,谓五也。二失位,动体巽,巽为号,离为光。不变则危。故“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

  虞翻曰:阳息动复。刚长成夬。震为告。坤为自邑。夬从复升,坤逆在上,民众消灭。二变时,离为戎。故“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阳息阴消,君子道长,故“利有攸往,刚长乃终”。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

  虞翻曰:乾决坤也。

  健而说,决而和。

  虞翻曰:健,乾。说。兑也。以乾阳获阴之和,故“决而和”也。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

  王弼曰: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荀爽曰:信其号令天下,众阳危。去上六,阳乃光明也。

  干宝曰:夬九五则“飞龙在天”之爻也。应天顺民,以发号令,故曰“孚号”。以刚决柔,以臣伐君,君子危之,故曰“有厉”。德大即心小,功高而意下,故曰“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

  翟元曰:坤称邑也。

  干宝曰:殷民告周以纣无道。

  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荀爽曰:不利即尚兵戎,而与阳争,必困穷。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虞翻曰:乾体大成,以决小人。终乾之刚,故乃以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

  陆绩曰:水气上天,决降成雨。故曰“夬”。

  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施禄。下为剥坤,坤为众臣。以乾应坤,故“施禄及下”。乾为德,艮为居,故“居德则忌”。阳极阴生,谓阳忌阴。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虞翻曰:夬变大壮,大壮震为趾,位在前,故“壮于前”。刚以应刚,不能克之,往如失位,故“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虞翻曰:往失位应阳,故咎矣。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虞翻曰:惕,惧也。二失位,故“惕”。变成巽,故“号”。剥坤为“莫夜”。二动成离,离为戎,变而得正,故“有戎”。四变成坎,坎为忧,坎又得正,故“勿恤”。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应五,故“得中道”。

  九三:壮于頄,有凶。

  翟玄曰:頄,面也。谓上处乾首之前,称頄。頄,颊间骨。三往壮上,故“有凶”也。

  君子夬夬,独行遇雨。

  荀爽曰:九三体乾,乾为君子。三五同功,二爻俱欲决上,故曰“君子夬夬”也。“独行”谓一爻独上,与阴相应,为阴所施,兑为雨泽,故遇雨也。

  若濡有愠,无咎。

  荀爽曰:虽为阴所濡,能愠不悦,得无咎也。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王弼曰:頄,面颧也。谓上六矣。最处体上,故曰“頄”也。剥之六三,以应阳为善。夫刚长则君子道兴,阴盛则小人道长。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处刚长而助柔刚凶矣。而三独应上,助小人,是以凶也。君子处之,必能弃夫情累,决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与阳为群,而独行殊志,应于小人,则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愠,而终无所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

  虞翻曰:二四已变,坎为臀。剥艮为肤,毁灭不见。故“臀无肤”。大壮震为行。坎为破,为曳。故“其行趑趄”也。

  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虞翻曰:兑为羊,二变巽为绳,剥艮手持绳,故“牵羊”。谓四之正,得位承五,故“悔亡”。震为言,坎为耳,震坎象不正,故“闻言不信”也。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虞翻曰:坎耳离目,折入于兑故“聪不明”矣。

  案:兑为羊,四五体兑故也。凡卦,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四为臀,当阴柔,今反刚阳,故曰“臀无肤”。九四震爻,震为足,足既不正,故“行趑趄”矣。

  九五:苋陆夬夬,

  荀爽曰:苋谓五,陆谓三。两爻决上,故曰“夬夬”也。苋者,叶柔而根坚且赤,以言阴在上六也。陆亦取叶柔根坚也。去阴远,故言“陆”。言差坚于苋。苋根小,陆根大。五体兑,柔居上,苋也。三体乾,刚在下,根深,故谓之“陆”也。

  中行无咎。

  虞翻曰:苋,说也。苋,读夫子苋尔而笑之苋。睦,和睦也。震为笑。言五得正位,兑为说,故“苋陆夬夬”。大壮震为行,五在上中,动而得正,故“中行无咎”。旧读言苋陆,字之误也。马君、荀氏皆从俗,言苋陆非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阴中,故“未光”也。

   王弼曰:苋,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夫以至尊而敌于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为光益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

  虞翻曰:应在于三,三动时体巽,巽为号令;四已变坎,之应历险,巽象不见,故“无号”。位极乘阳,故“终有凶矣”。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虞翻曰:阴道消灭,故“不可长也”。

  《序卦》曰: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崔觐曰:“君子夬夬,独行遇雨”,故言“决必有遇”也。

  (巽下乾上)。姤:姤,女壮,

  虞翻曰:消卦也,与复旁通。巽,长女;女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女壮”也。

  勿用取女。

  虞翻曰:阴息剥阳,以柔变刚,故“勿用娶女,不可与长”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娶女,

  郑玄曰:姤,遇也。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

  不可与长也。

  王肃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与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荀爽曰:谓乾成于巽,而舍于离。坤出于离,与乾相遇,南方夏位,万物章明也。

  《九家易》曰:谓阳起子,运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于巽。既成,转舍于离,万物皆盛大。从离出,与乾相遇,故言天地遇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翟元曰:刚谓九五。遇中处正,教化大行于天下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

  陆绩曰:天地相遇,万物亦然,故其义大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

  翟元曰:天下有风,风无不周布,故君以施令告化四方之民矣。

  后以施命诰四方。

  虞翻曰:后继体之君。姤阴在下,故称“后”。与泰称后同义也。乾为施,巽为命,为诰。复震二月,东方;姤五月,南方;巽八月,西方;复十一月,北方;皆总在初,故以诰四方也。孔子行夏之时,经用周家之月,夫子传《彖》、《象》以下,皆用夏家月。是故夏为十一月,姤为五月矣。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

  虞翻曰:柅,谓二也。巽为绳。故“系柅”。乾为金,巽木入金,柅之象也。初四失正,易位乃吉,故“贞吉”矣。

  有攸往,见凶。

  《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男,故以喻初宜系二也。若能专心顺二,则吉,故曰“贞吉”。今既为二所据,不可往应四,往则有凶故曰“有攸往,见凶”也。

  羸豕孚蹄遯。

  虞翻曰:以阴消阳。往谓成坤。遯,子弑父;否,臣弑君。夬时三动,离为见。故“有攸往,见凶”矣。三夬之四。在夬,动而体坎,坎为豕,为孚,巽绳操之,故称“羸”也。巽为舞,为进退,操而舞,故“羸豕孚蹄遯。”以喻姤女望于五阳,如豕蹢躅也。

  宋衷曰:羸,大索,所以系豕者也。巽为股,又为进退。股而进退,则蹄遯也。初应于四,为二所据,不得从应,故不安矣。体巽为风,动摇之貌也。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虞翻曰:阴道柔,巽为绳,牵于二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虞翻曰:巽为白茅,在中称包。《诗》云:白茅包之。鱼谓初阴,巽为鱼;二虽失位,阴阳相承。故“包有鱼,无咎”。宾谓四。乾尊称宾。二据四应,故“不利宾”。或以包为庖厨也。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王弼曰: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也。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应,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及宾”。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虞翻曰:夬时动之坎,为臀。艮为肤。二折艮体,故“臀无肤”。复震为行,其象不正,故“其行趑趄”。三得正位,虽则危厉,故“无大咎”矣。

  案:巽为股,三居上,臀也。爻非柔,无肤,行趑趄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虞翻曰:在夬失位,故牵羊。在姤得正,故“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王弼曰:二有其鱼,四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矣。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崔觐曰:虽与初应,而失其位。二有其鱼,而宾不及。若起于竞,涉远行难,终不遂心。故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谓初六矣。

  九五:以杞苞瓜,含章,

  虞翻曰:杞,杞柳,木名也。巽为杞、为苞。乾圆称瓜。故“以杞包瓜”矣。含章,谓五也。五欲使初四易位,以阴含阳,已得乘之,故曰“含章”。初之四,体兑口,故称“含”也。

   干宝曰:初二体巽,为草木。二又为田,田中之果,柔而蔓者,瓜之象也。

  有陨自天。

  虞翻曰:陨,落也。乾为天,谓四陨之初,初上承五,故“有陨自天”矣。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虞翻曰:巽为命也。欲初之四承已,故“不舍命”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虞翻曰:乾为首,位在首上,故称“角”。动而得正,故“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王弼曰: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牵,故曰“上穷吝也。”

  《序卦》曰: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崔觐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故言物相遇而后聚。

  (坤下兑上)。萃:亨,王假有庙。

  虞翻曰:观上之四也。观乾为王。假至也。艮为庙,体观享祀,故通。上之四,故“假有庙,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利贞。

  虞翻曰:大人谓五。三四失位,利之正。变成离,离为见。故“利见大人,亨,利贞”。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虞翻曰:坤为牛,故曰“大牲”,四之三,折坤得正,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故“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郑玄曰:萃,聚也。坤为顺。兑为悦。臣下以顺道承事其君,悦德居上待之。上下相应,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假,至也。互有艮巽,巽为木,艮为阙。木在阙上,宫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为长子。五本坎爻,坎为隐伏。居尊而隐伏,鬼神之象。长子入阙升堂,祭祖祢之礼也。故曰“王假有庙”。二本离爻也。离为目,居正应五,故“利见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会时可干事,必杀牛而盟,既盟则可以往,故曰“利往”。

  案:坤为牛,巽木下克坤土,杀牛之象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荀爽曰:谓五以刚居中,群阴顺悦而从之,故能聚众也。

  王假有庙,

  陆绩曰:王,五。庙,上也。王者聚百物以祭其先,诸侯助祭于庙中。假,大也。言五亲奉上矣。

  致孝享也。

  虞翻曰:享,享祀也。五至初,有观象,谓享坤牛,故“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虞翻曰:坤为聚,坤三之四,故“聚以正”也。

  利贞。

  《九家易》曰:五以正聚阳,故曰“利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虞翻曰:坤为顺,巽为命,三往之四,故“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三四易位成离坎。坎月离日,日以见天,月以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矣”。与大壮、咸、恒同义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

  荀爽曰:泽者卑下,流潦归之,万物生焉,故谓之萃也。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虞翻曰:君子谓五。除,修,戎,兵也,《诗》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阳在三四为修。坤为器。三四之正,离为戎兵、甲胄、飞矢。坎为弓弧,巽为绳。艮为石,谓穀甲胄,锻厉矛矢。故“除戎器”也。坎为寇,坤为乱,故“戒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

  虞翻曰:孚,谓五也。初四易位,五坎中,故“有孚”失正当变,坤为终,故“不终”。萃。聚也。坤为乱为聚,故“乃乱乃萃”。失位不变,则相聚为乱。故《象》曰:“其志乱”也。

  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虞翻曰:巽为号,艮为手,初称一,故“一握”。初动成震,震为“笑”。四动成坎,坎为“恤”。故“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初之四得正,故“往无咎”矣。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虞翻曰:坎为志,初之四,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

  虞翻曰:应巽为绳,艮为手,故“引吉”。得正应五,故“无咎”。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

  虞翻曰:孚谓五。禴,夏祭也。体观象,故“利用禴”。四之三,故“用大牲”。离为夏,故“禴祭”,《诗》曰:禴祠烝尝,是其义。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虞翻曰:二得正,故不变也。

  王弼曰: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已独履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于害,故必待五引,然后“乃吉”而“无咎”。禴,殷春祭名,四时之祭省者也。居聚之时,处于中正,而行以忠信,可以省薄于鬼神矣。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虞翻曰:坤为萃,故“萃如”。巽为号,故“嗟如”。失正,故“无攸利”。动得位故“往无咎,小吝”。谓往之四。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虞翻曰:动之四,故“上巽”。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虞翻曰:以阳居阴,故“位不当”。动而得正,承五应初,故“大吉”而“无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虞翻曰:得位居中,故“有位无咎”。匪孚,谓四也。四变之正,则五体皆正,故“元永贞”与比彖同义。四动之初,故“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虞翻曰:阳在坎中,故“志未光“。与屯五同义。

  上六:赍资涕洟,无咎。

  虞翻曰:赍,持。资,赙也。货财丧称赙。自目曰“涕”,自鼻称“洟”。坤为财,巽为进,故“赍资”也。三之四,体离坎。艮为鼻,涕泪流鼻目,故“涕洟”。得位应三,故“无咎”。上体大过,死象,故有“赍资滋洟”之哀。

  《象》曰:赍资涕洟,未安上也。

  虞翻曰:乘刚远应,故“未安上也”。

  荀爽曰:此本否卦。上九阳爻,见灭迁移,以喻夏桀殷纣。以上六阴爻代之,若夏之后封东娄公于杞,殷之后封微子于宋,去其骨肉,臣服异姓,受人封土,未安居位,故曰“赍资涕洟,未安上也”。

  《序卦》曰: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也。

  崔觐曰:用大牲而致孝享,故顺天子而程式为王矣,故言“聚而上者谓之升”也。

(巽下坤上)。升:

  郑玄曰:升,上也。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长而上,犹圣人在诸侯之中,明德日益高大也,故谓之“升”。升,进益之象矣。

  元亨。

  虞翻曰:临初之三,又有临象;刚中而应,故“元亨”也。

  用见大人,勿恤。

  虞翻曰:谓二当之五,为大人,离为见,坎为恤,二之五得正,故“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南征吉。

  虞翻曰:离,南方卦,二之五成离,故“南征吉,志行也”。

  《彖》曰:柔以时升,

  虞翻曰:柔谓五,坤也。升谓二。坤邑无君二当升五虚,震兑为春秋;二升,坎离为冬夏。四时象正,故“柔以时升”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荀爽曰:谓二以刚居中,而来应五,故能“大亨”。上居尊位也。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荀爽曰:大人,天子,谓升居五。见为大人,群阴有主,无所复忧,而有庆也。

  南征吉,志行也。

  虞翻曰:二之五,坎为志。震为行。

  《象》曰:地中生木,升。

  荀爽曰:地谓坤。木谓巽。地中生木,以微至著,升之象也。

  君子以慎德,积小以成高大。

  虞翻曰:君子谓三。小谓阳息复时。复小,为德之本。至二成临。临者,大也。临初之三,巽为高。二之五,艮为慎。坤为积,故“慎德积小成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荀爽曰:谓一体相随,允然俱升。初欲与巽一体,升居坤上,位尊得正,故“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家易》曰:谓初失正,乃与二阳允然合志,俱升五位,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虞翻曰:禴,夏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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