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乙丑、六五)
冬十一月丙子〔一〕,上臨辟雍。詔天下死罪贖各有差。
〔一〕十一月癸卯朔,無丙子。范書作「十月」,是。
壬寅〔一〕,日有蝕之。詔群臣上封事,言得失。 〔一〕范書作「十月壬寅晦」,是。
是時北單于外求和親,而數為邊害,上使越騎司馬鄭眾使匈奴。單于欲令眾拜,眾不為之屈;單于圍守眾,欲脅服之,眾拔刃以自誓,單于恐,乃止。乃發使隨眾還漢。朝議復使眾報之,眾疏諫曰:「臣伏料北單于所欲致漢使者,欲以離南單于,令西域諸國耳,故汲汲於致漢使。使既到,偃蹇自若。臣愚以為於今宜且勿答。南單于本來歸義者,望呼韓邪之助,故歸心不二。烏桓慕化,并力保蕃。今聞北單于不屈,漢復通史不止,恐南單于必懷疑,而烏桓亦有二心。單于久居漢地,具知形勢,萬分離析,規為邊害,其憂不輕。今幸有渡遼之眾〔一〕,揚威北垂,雖勿答,不敢為害。」上不從而卒遣眾。眾又上言:「臣前使匈奴,與單于不和,而今復往,恐其必取勝於臣,臣誠不忍持大漢節信,對旃裘跪拜,令以益匈奴之名,損大漢之強。」詔不聽。眾既西,道路間連續上書固爭,上大怒,追還,繫廷尉獄,會赦,歸家。其後帝見匈奴使來者,問眾使時與單于爭禮狀,皆言匈奴中傳以為眾壯勇,往時蘇武不能過也。上乃復召眾為軍司馬,稍遷大司農。
〔一〕本年初置度遼將軍,以中郎將吳常行此職,屯五原之曼柏。通鑑作「吳棠」。
九年(丙寅、六六) 夏四月,詔以公田賜貧民各有差,長吏居職三年尤異者與計偕。〔一〕〔一〕馮班曰:「計者,上計簿使也。偕,俱也。與上計使者偕來也。」按范書明帝紀「尤異者」下有「各一人」三字,并曰:「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欲以獎善懲惡。
封皇子恭為靈壽王,黨為重喜王〔一〕。
〔一〕均為美號,并無國邑。
十年(丁卯、六七)
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
荊,上母弟也,性急刻,喜文法。初封山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