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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放
◆在中华文化创制的轴心时代,没有哪一位思想家像墨子那样旗帜鲜明地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并不遗余力地鼓吹和履践爱的哲学。
◆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人与人之间不能相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由此,他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政治哲学。
◆墨子的兼爱互利思想体现了劳动人民质朴、纯真、善良的品性与愿望,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追求和谐社会的理想。



在中华文化创制的轴心时代,没有哪位思想家像墨子那样旗帜鲜明地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不遗余力地鼓吹并履践爱的哲学。墨子标示的思想路线(墨学)及其追随者聚合而成的学派(墨家),在先秦诸子中可谓气势夺人、不同凡响,成为与孔孟儒学比肩而立的两大思想流派,“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与之相抗,自余诸子,皆非其比”(汪中《述学·墨子序》)。然而,自秦汉以降,由于统治者独尊儒术,墨学就日渐从思想流变史上消失了。虽如此,墨子的兼爱思想(一种达致和谐的崇高理想)仍有其不可抹煞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历史上的墨子是一位兼具军事色彩的杰出工匠。与一般工匠有别的是,墨子不仅仅是一名劳动者,而且立足于自身的社会角色创立了一个独特的思想派别。墨家的首领称巨子,即手握矩(尺)的工匠。与先秦诸子不同,墨家是一个劳动——技术型战斗团体,它所代表的主要是隶属于社会下层的小生产者的利益。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墨家掌握了丰富的土木力学、几何学、光学等自然科学知识,并有高度凝炼的概括(参见《墨经》),其见解几令当代人震惊。同时,墨家具有高昂的战斗性(“墨子之门多勇士”),这不是冲锋陷阵的军事扩张,而是以先进技术为后盾的积极防御,著名的“止楚攻宋”即可为证。勤于劳动(制作)的职业性以及军事争斗(防御)的艰巨性,使墨家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而且在生活上异常简朴,以致被人们视为“俭而难遵”(《史记·太史公自序》)。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墨子生活在先秦,这是一个礼制崩坍、王权衰败、诸侯蜂争的时代。墨子对现实生活给予了积极关注与思考,映现出鲜明的忧患意识、入世风骨及救世精神。史载:“翟虑被坚执锐,救诸侯之患矣。”在墨子的救世方略中,除了先进的军事防御术,最引入注目的莫过于他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一整套思想主张。

何为“兼相爱、交相利”?墨子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墨子·兼爱中》)墨子无意追求爱的浪漫,而视之为济世救世的良方。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与此相伴,自私自利亦是乱世之因,如“亏父而自利”、“亏子而自利”、“亏兄而自利”、“亏弟而自利”、“亏君而自利”、“亏臣而自利”、“乱异家以利其家”、“攻异国以利其国”等等皆为自私自利之结果。一言以蔽之,违反兼爱互利原则的恶果是“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这表明,墨子有意凸显爱的现实性一面,拙于或不屑渲染爱的幻梦色彩。而这一步骤又主要是通过把爱与利予以贯通得以完成的。也就是说,爱必言利,以爱启利,以利寓爱,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兼相爱”并不否定自爱,而是把自爱与相爱结合起来。“交相利”也不是鄙视自利,而是力求使自利与互利两不偏废。“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在这种爱意融融的相互义务性关系中,天下才能实现和谐、富足。是故,兼爱互利是为治之道,“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

作为功利范畴的称谓,利在墨子那里主要是指利益、益处、互利、谋利等,似乎并无特异之处。但是,一旦将利与爱联系起来,使利成为爱的助力、佐证而不是对立面,那么利就获得了非同寻常的意味。墨子既不片面宣扬自爱自利,也不断然否定自爱自利,而是讲求“兼”、“相”、“交”,提倡同类项之间(君臣、父子、家国等)的互摄、协调,这才是“兼相爱、交相利”的精要。从而,利不是狭隘的自私、计较、得失,不是应该任意贬低、排拒、批判的对象,而是可以借助、肯定、拥有的现实利益,具有更为开阔的胸襟与气势。

为了论证的有力与便利,墨子提出了几组相互对立的概念:兼相爱——交相恶,天下之利——天下之害,爱人、利人——恶人、贼人,治——乱,兼——别。显然,墨子的抉择非常清楚。而且,墨子进一步论证了兼爱互利的可行性:首先,他以假设导出结论,“若使天下兼相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并且以士、君子的两种不同行为作为例证。其次,他指出爱人利人“引何难之有”,关键在于上行下效。再次,他打出“古者圣王行之”的招牌,认为禹、汤、文王、武王早已实行兼爱互利之法。在论证过程中,墨子回答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兼爱互利是否违背了孝道(“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墨子认为孝子皆“欲人之爱利其亲也”,而不是“欲人之恶贼其亲”。欲达此目的、守此孝道,则应该“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可见,兼爱互利不仅于孝道无碍,反而增添其益。个中深意在于,此番议论直指儒家,尽管没有公开挑明,但却收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实效。这是墨、儒的一次重要交锋。

一旦将兼爱互利作为指导思想,必然影响到墨家的许多价值取向。在是非观上,符合、遵行兼爱互利者为善,包括相爱、兴天下之利,违背、践踏此道者为恶,包括不相爱、自私自利。在公私观上,由于墨子是小生产者的代言人,所以他提倡大公而有私、先公而后私以及公私兼顾。在天人观上,墨子探讨了两个层面的问题:天与人的关系,命与人的关系。兼爱互利是“天志”,人们应该认真对待,以实际行动去履行、实现之。而“命”则不然,它否定人为,讲求既定、缘分、听其自然。是否兼爱互利对“命”来说都一样,爱人利人与恶人贼人均由命定而不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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