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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聊斋志异》·荆茅

女聊斋志异 古吴靓芬女史贾茗 著

楚诸生荆茅,字贡苞,训蒙为业。在前明嘉靖间,是邑大旱,赤地数百里,人心惶惶。有司靖尽求雨之法,不得;乃示召能致甘霖者,酬百金。向无此例,所以市里喧传。荆知之,与其妻戏述。云:“惜无此法,以致此金,亦名利两全之事也。”其妻曰:“是亦何难?子速为有司言,能三日致雨。使之洁坛坫。子衣冠坐,诵圣经,宜必得之。”荆曰:“天道难知,岂可戏有司取咎耶!”妻曰:“子试为之,得雨则受酬;不得雨不过讪笑,何罪之有?”荆从其言,昧味晋谒有司。如其法,使祷。未及三日,大雨滂沱,通邑沾足,上下欢腾。有司钦佩,于酬仪外加以币帛,鼓吹送之。

未几,省垣需雨,孔急,有司以荆生致雨事上达大府,檄召。荆恐,怼其妻曰:“我本无能,汝促我为戏,竟为宪召,何术以应。昔也德汝,今则怨汝矣。”妻曰:“子自无能,怨妾何为?妾之所知,非有异术。因厨悬咸鱼,于今三载,凡二三日雨至,先必落水,验之屡矣。子述告之日,适咸鱼落水之时,故信之确。今亦不难。子持此鱼至省,悬于卧内。见大府时,以先贤董仲舒五龙祈雨之法,铺张陈设。

若鱼干无水,总以坛不如式,器用不全,频使改作,以延时日。若一得鱼水,即登坛诵经,未有不获者。何怨之有!”荆别无法,不能不用妇言。及赴省会,则鱼已汗淋。急谒大府,登坛,而夕如注矣。得重酬回,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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