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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秘史》·第三○七回

明朝 两晋秘史 杨尔增 著

却说南凉王利鹿孤,在位三年而卒。群臣奔凉州,立其弟秃发傉檀为凉王,带领其众,国号南凉,都于乐都,改元弘昌元年。却说晋辅国将军袁虔之,先与桓玄同志齐名,素不相睦。

  及闻桓玄得志,恐不为其所容,乃弃官引家属入长安,来降后秦王姚兴。兴闻其来降,亲临东堂,命群臣引进虞之。虔之入见礼讫,秦王姚兴因与闲话,而谓虔之曰:“桓玄虽晋臣,其实晋贼,其才度定不如父,焉能办成大事也?”虔之曰:“玄不如其父远矣!今既握朝权必将行篡夺,既非命世之才,适足为他人驱除耳!此天以机授之陛下,愿速加经略,廊清吴楚。”

  秦王兴大悦,以虔之为大司农。  次日,秦王兴驾至逍遥园,引诸沙门听鸠摩罗什演说佛经。

  罗什通辨夏言,寻觅正经,多有乖谬,不与胡本相应。秦王兴亲与罗什及沙门僧众等八百余人,更出大品,罗什持胡本,秦王兴执旧经,以相考校,因此续出诸经,并诸论三百余卷。今传新经,皆罗什所译。秦王兴既托意于佛道,公卿以下莫不钦附沙门,州郡化之,事佛者十室而九矣。

  却说孙恩自被刘裕击败,复聚众一万,来寇临海。太守辛景以伏兵击败之。恩势穷兵尽,及所掳三吴男女,死亡殆尽,恐为官军所获,乃自赴海而死。其党从死者以百数,世人谓之“水仙”。余者数千人,复推恩妹婿卢循为王。循,湛之曾孙也,神采清秀,雅有才艺。少时,沙门惠远尝谓之曰:“君虽礼涉风素,而志存不轨,如何?”时桓玄欲安抚东土,乃遣人以循为永嘉太守,循虽受命,而寇盗不已。

  五月,秦王姚兴大发诸军十万,使义阳公姚平等将兵以伐魏,兴自将大军继之。平以兵攻魏柴壁,拔之。魏王珪闻知,即遣长孙肥为前锋,自将大军五万继后以御之。平使健将率精骑二百战魏军,肥率一千逆击,尽擒之。平乃退兵。珪追及于柴壁,平以军马入城固守,魏军围之。兴将兵四万来救之,将据天渡,运粮以馈平军。

  魏博士李先曰:“兵法,上者为敌所栖,下者为敌所困,秦皆犯之,可使奇兵先据天渡,柴壁可不战而取也!”珪命军士增重围,内防姚平出,外防姚兴入。当将军安同曰:“汾东有蒙坑,东西三百余里,蹊径不通。姚兴来从汾西,直临柴壁,如此,虚声势相接,重围虽固,不能制也。不如为浮梁渡汾西,远围以拒之。虏至无所施其智力矣!”珪从之,率步兵三万为浮梁,渡汾西,逆击兴于蒙坑之南。

  兴见有备,乃退走四十余里,平亦不敢出。兴屯汾西,柘材从汾上流东平,欲以毁浮梁,魏人皆钩取为薪,不能得进。

  姚兴粮竭矢尽,昼夜突围领众不得出,乃率麾下大兵赴水,咸从沉死。其余二万余人皆欲敛手被魏人所擒。兴力不能救,举军冲突。遣使求和于魏王珪。珪不许,乘势进取蒲扳,会柔然谋反,魏王珪乃引兵还。

  癸卯二年,却说桓玄聚众朝士商议,欲废铜钱而用谷帛,时西阁祭酒孔琳之议曰:《洪范》八政,以货资食;岂不以交易之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故圣人制无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此钱之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谷帛为宝,本充衣食,今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藏之用,此之为弊,着于已试!故钟繇曰:‘巧伪之人竟湿谷之利,制簿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马以之为,用钱非图丰国,亦所以省刑。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财,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受饥困,此断之之弊也。魏明帝时,钱废用谷,四十年矣。以不便于人,故举朝大议,精才达政之士,莫不以宜复用钱,足以明谷帛之难用也。  桓玄又曰:“既钱不可易,可复用肉刑,以制严刑继之。”

  琳之又曰: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浮薄既异,教化不同。《书》曰:“世轻世重,”言随时也。夫三代风淳而事简,故罕蹈刑辟,近世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典;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汉文有仁恻之意,开自新之路,虽曰稽古创制,号称刑措,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人。故孝景帝嗣位,轻之以缓,缓而人慢,又不禁邪;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美于昔。兵荒之后,罹法更多。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怅恨,议之而末辨。

  钟繇、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欲以右趾代弃市。若从其言,则所活者众;降死之生,诚为轻法,可以全其性命,蕃其产育,仁既济物,功亦益众。又今所患,逋逃为先,屡叛不克,宜令逃身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源。至于余条,且宜依旧,不可更改耳!

  桓玄遂不悦,因怒还第。  九月,殷仲文、卞范之二人劝玄早受禅。玄剑履上殿,入朝不趋,直至殿前,谓晋主曰:“朝廷无玄一人,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今玄还位丞相,陛下何不知恩?”帝曰:“是朕之失。”即命会册玄为相国,总百揆,封楚王,加九锡。玄大悦,号楚国,置丞相以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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