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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宋代理学家)

程颢(1032年2月28日—1085年7月9日),字伯淳,号明道,世称称“明道先生”。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理学的奠基者,“洛学”代表人物。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等职。

政治上,反对王安石新政,在学术上,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 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

  • 本 名程颢
  • 别 称明道先生
  • 字 号伯淳

程颢其祖先历代仕宦,祖籍徽州篁墩(今黄山市屯溪区篁墩村)。他们的高祖程羽,是宋太祖赵匡胤手下一员将领。在宋太宗赵光义为晋王时,又是幕僚之一,又做过宋真宗的老师,官至兵部侍郎,死后赠封少卿。曾祖父程希振, 曾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其祖父程囗赠开封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二程的父亲程珦又以世家的萌庇,照例做了一个“郊社斋郎”,得到了晋升机会,由此起家,连续做了几十年的中央和地方官,官至太中大夫,到了暮年,才因病退休。
高祖父程羽由汴京(今河南开封)迁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宋仁宗录旧臣后代,程颢的父亲程珦因此被授为黄陂县尉,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官至太中大夫。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正月十五日,程颢出生于黄州黄陂县草庙巷(今武汉黄陂区前川街道) 。
程颢和弟弟程颐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的影响,以反对王安石新法著称。
程颢资性过人,修养有道,和粹之气,盎然于面,门人、友人与之相交数十年都未尝看见他有急厉之色。
嘉祐二年(1057年), 程颢举进士后,历任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等职。
宋神宗在位期间(1068年~1085年),程颢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他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堂,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了一套教育思想体系。
程颢提出, 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且强调教育必须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的基本内容。
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也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程颢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还未起行,程颢已于六月十五日病逝,享年五十四岁。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
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阳伯”,并“从祀孔子庙庭”。
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
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诏令两程祠以颜子(即颜渊)例修建,规制比于阙里,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祭文称颂两程“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哲,淑我后人”。
明宪宗成化二十年(1489年),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清圣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程进儒为贤,位列孔子及门下、汉唐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二程祠“学达性天”匾额。

程颢一生著述不少,又长期讲学,有后人效《论语》等将其言论辑录成册。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
1、《遗书》(《河南程氏遗书》),25卷,系二程门人所记二程的语录,后由朱熹编定。
2、《外书》,12卷,朱熹编定的是《遗书》的补编或续编,内容多系传闻杂记。
3、《文集》,12卷,为二程的诗文,南宋张栻,朱熹等先后纂辑。
4、《经说》,8卷,是程颐以义理疏解儒家经典的著作,包括《易》《诗》《书》《春秋》《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8种。其中:《易》《孟子》《中庸》不一定是程颐手著;《粹言》2卷,是杨时根据二程语录撮要文饰而成,后又由张栻重新编次。
5、《易传》又称《程氏易传》《伊川易传》,4卷,是程颐注解《周易》的著作。以上《遗书》《外书》《文集》《经说》4种,在宋代均单独刊行,也有的合在一起刊行,称为《程氏四书》。
明代末年徐必达汇集二程所有著作共6种,以《二程全书》之名刊行。清康熙间吕留良又加校勘,重新刊刻,后涂宗瀛又重校印行,此即为今本《二程集》所据本。其旧本《二程全书》,尚有1920年上海中华书局铅印的四部备要本。
《二程集》是一部重要的理学著作,书中第一次把“理”作为宇宙本体,阐述天地万物生成和身心性命等问题,奠定了以“理”为中心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其中,程颢的识仁、定性,程颐的性即理、主敬、体用一源等许多重要哲学概念和命题,都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来的,为后来许多哲学家所沿用,对宋明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流毒颇深。究其内涵:
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
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乎天地之间”。
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故世称其学派为“洛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心性命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二程在学术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他们认为阳阴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五)
二程的人性论祖述思孟学派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是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
二程认为,性的本然状态,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质特征,恶则表现为人的不合节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称之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则“人欲”灭,“人欲”盛则“天理”衰。由此可见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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