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富强富国热爱祖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前位置: 汉程网> 国学> 道德经> 第23章 希言自然

《道德经》·第23章 希言自然

春秋战国 老子李耳 著
yán rán piāo fēng zhōng zhāo zhòu zhōng shú wéi zhě tiān tiān shàng néng jiǔ ér kuàng rén cóng shì dào zhě tóng dào zhě tóng shī zhě tóng shī

译文

不言政令少扰民是合乎自然的,所以再大的狂风也刮不过一个早上,再大的暴雨也下不了一整天。谁制造的狂风暴雨呢?是天地。兴风起雨尚且不能持久,何况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失道失德的,行为就是暴戾恣肆。凡是同于道的人,道也会乐于得到他;凡是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凡是同于失道失德的,就会得到失道失德的后果。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自然不会相信他。

评析

本章从“少说话合乎自然”这一论点出发,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即一个人的内心修养、行为方式与他的外在境遇是相应的,他对自然之道领悟到什么程度,自然之道就会给他什么程度的回报。这是因为,只有道是唯一的自然者,整个世界都是道的自然。所以,合于道的人,就会得到道的回报;不合于道的人,则不会得到道的回报。
“希言自然。”“希言”即平常较少用的名言。再进一步说,便是不施加政令。什么是“自然”呢?“自然”一词,不是指自然科学的“自然”,而是哲学的名辞,可以解释为“原来如此”。因此,“希言自然”的意思也不是“很少说到自然科学的理论”,它所说的是治理事物,制定法律法规,要顺其自然。对于治国者而言,少发号施令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在这一章里,老子论述治国者少发号施令的重大意义,并通过自然界的变化来说明问题。
“故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飘风”即飓风,又称台风。飘风虽然可怕,但它不会整日不停地吹。不管飘风强大到什么程度,到了中午,都会减弱缓慢一点。所以说,任何飘风都不是终朝不变的。骤雨,指的是夏热季节的大雷雨,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所以说,夏天的大雷雨,只会下一阵,不会下一整天的。在这里,老子把自然现象的因果律,用比喻来反复说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常变化之中,我们不能把握住它,也无须去把握它。只有一样东西是超越现实的,那就是自然。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天地”指的是整个世界。“不能久”与前面的“不终朝”、“不终日”相联系,意指不能漫无边际、持续不断。在我们眼里,天地是神秘莫测的,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即便如此,天地也还要遵循自然的道德规律。天地的巨大都无力对抗自然,更何况在天地面前显得更加渺小的人类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管是道家还是 儒家,他们都认为,整个世界是有始有终的,既有开天辟地的时候,也有天翻地覆、终归结束的时候。天地尚且不能长久,人生更不能希求长久的永存了。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意为契合一致,融为一体。这几句话从字面上来看,好像是自说自话,实则不然,这里老子阐明了人事物理的同类相从的道理。一个喜欢讲道的人,自然喜欢与讲道的人结合在一起,这就是“道者同于道”:换句话说,如果为了道德而努力修养自己,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在道德上日日都有进步了。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得,获得,接纳,这里可以理解为“同在”。不管是修道还是行道,人的思想意识必须要与大道相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也一定会失去应该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人类一定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一定要使自己的实践活动符合自然规律,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否则绝对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人们要想求证大道,不但要有诚心,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心。行道亦是如此。自然现象容易发生改变,人的活动更容易发生改变。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现象都很难长时间持续不变,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永恒不变的。然而,人要想透过现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质,也绝非易事。如果一个人透过现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道。如果一个人观察现象时不能抓住本质,但他的认识水平已接近于事物本质的道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德。如果一个人既无法看到道,又无法看到德,那么这种情况就称作“失”,而这个人就不得不与失处在同一个层次了。要想达到道或是德的境界,人们就得坚持不懈地去追求道。也就是说,求道是实现道和德的先决条件。如果人们不去追求道,不去追求事物的本质,那么就只能一直处在事物本质以外的范畴“失”之中了。
因此,我们只有不违背自然规律,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和德,才能从中获得无限的益处;否则,我们不但得不到任何益处,而且还会为大道大德所抛弃。不遵循大道和大德,必然会遭受惩罚。人不同于动物,具有主观能动性。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从自然中得到益处;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不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遭受自然的惩罚。很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比如人们贪图小惠小利,对森林乱砍滥伐,最后导致泥石流滑坡,轻则毁坏庄稼,重则造成人员的死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总之,违背大道大德就等于自我毁灭。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