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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京华
一、直觉认识论

道家与儒家二家在先秦时期即同显于世,汉魏以后又同在“三教”。儒家大师以孔子、孟子并称,道家大师以老子、庄子并称,二者有着一个外表上近乎平行、对称的发展。

道家以老庄并称,有益有害。益处是老子和庄子都是道家大师,有重要著述传世,在学说的许多方面都相一致,因而二人的学说可以互释、互明。害处是,既然认为二人在许多方面都相一致,就可用对老子的研究代替对庄子的研究,用老子的思想代表庄子的思想,因而就出现了单方面的以庄注老,掩盖了老庄的重要差异,忽视了庄子对道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台湾学者龚乐群《老庄异同》认为:“释德清云:‘《庄子》一书乃《老子》之注疏。’《笔乘》云:‘老之有庄,犹孔之有孟。’可见庄子之学确是出于老子,虽时代稍后,环境略殊,所趣间或有异,然其根本思想固无二致。”

老子哲学与庄子哲学在认识论、古代物理学和形而上学的道论等方面是基本相同的,但是在社会观、政治观和理论体系上又有极大的不同。单纯地以《庄子》为《老子》的注疏,不仅掩盖了庄子,而且实际上也不能正确估价老子在道家传统中的地位。老子与庄子二者既不能互明,就只有各生疑惑了。

儒家认识论主张由己及人,由强调自我意识和主体行为引申出先人后己,注重的是由主体行为带来的社会效果。儒家的归纳、类比、引申的推理方法是一种独断的逻辑判断,确切地说不是一种逻辑上独立的认识论,而是从属和服务于儒家的社会主张的。与儒家完全不同,老子的认识论是他的道论的基础,在他的道家学说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老子的认识过程中,全然没有逻辑推理可循。

老子哲学的认识论是直觉的认识论,是由认识的对象到认识的对象,由认识的主体到认识的主体,是因其最大内涵的概念的全部,而得到其全称概念自身,而不是由此及彼,或由彼及此。

《老子·五十四章》:“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老子·四十七章》:“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对道家的这一认识论是明确肯定的。

道家一派是十分注意逻辑推理的,但是老子和庄子在追求绝对概念之中,从逻辑的相对有条件之处最终又否定了逻辑(形式逻辑)。不是以逻辑推理作为道论的认识基础,而是以直觉的认识方法作为道论的认识基础。逻辑在老子中只是作为形而上学道论的一个比较,在庄子中更是用为对儒、墨的舍弃和批判。形式逻辑是老庄学说的一个侧面,所以严格地说,它并不真正是老庄学说的组成部分。

直观的认识方法没有逻辑推理的中间环节,但是有认识主体的感性认识作为基础。老子所说的“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老子·一章》)中的“妙”和“徼”,“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老子·二十一章》)中的“恍”和“惚”,都具有直观的痕迹和特点。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老子·二十二章》),就是对自然物质世界的直观感觉。
在直观认识论方面,庄子和老子是相互一致的。《庄子·大宗师》:“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藏天下于天下”与老子的“以天下观天下”,意义是相同的。庄子所说的“日夜相代于前”与老子的“骤雨”、“飘风”意义是相同的。《秋水》篇中的“知之濠上”与“不窥牖见天道”意义是相同的。

二、古代物理学

道家认为,道是已然的天地万物的统一性,也是已然的天地万物的根据。在此之中,无论是老子还是庄子,都是明显地指出除了抽象的意义之外,还有一个时间的物理的因素。天地万物有一个纯粹物质性的初始状态,叫作“根”。“夫物芸芸,各复其根。”(《老子·十六章》)已然的天地万物不仅在本质上统一于抽象概念的"道",而且在时间上统一于天地未然万物未分的物质概念的“道”。

《老子·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明确地提出在天地万物存在之前,有一个生成天地万物的统一的道。

《老子·二十一章》:“孔得之容,唯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恍中有象,恍惚中有物。”指出这个生成天地万物的道的物质性,及其恍惚、混成的浑沌特点。

《老子·十六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其根。”指出这个物质浑沌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据,不仅在“生”上是天地万物的根源,而且在“化”上是天地万物的复归。

庄子也认为宇宙起源于浑沌混一的物质状态,并且进一步把宇宙物质的原始生成分为“未始有物”、“有物而未始有封”和“有封而未始有是非”(《齐物论》)三个阶段。或者阐述为“太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和“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天地》)三个阶段。有物有封的阶段又可以分析为“ 韦氏得之,以挈天地”(《大宗师》)的天体与地质生成,和“种有幾”(《至乐》)的生物演化二个部分。

老子把万物的复归于道称为“自化”(《老子·三十七章》、《老子·五十七章》)。庄子也说:“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秋水》)庄子又进而把生物的演化区分为二类,一类是以形相生,即同种属的生物的生殖延续,叫作“自生”。一类是以不同形相禅,即不同种属的生物之间的进化蜕化,叫作“物化”。庄子对物质生成的阐述比老子更加详细具体,但二人在注重古代物理学,重视道的实际物质生成过程方面,是基本一致的。

三、道论

《老子·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老子·二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

《庄子·秋水》: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

《庄子·齐物论》: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迄今为止,学术界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把老子的上述思想叫作朴素辩证主义,而把庄子的上述思想叫作相对主义。其实老庄二人是十分一致的,老子和庄子都是十分强调地着力阐述其抽象思辨的部分,由此把道家道论升华到形而上学的抽象本体论高度。

先秦诸子中儒、墨、名、法诸家,都各有辩资,但是在逻辑思维方面最有成就的仍是法家的韩非和道家的老庄。先秦诸子在逻辑思维方面有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是形式逻辑的层次,第二即老庄被称为朴素辩证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相反相成”的逻辑思维层次。第三是老庄用以论证抽象绝对的道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逻辑思维层次。

韩非十分注重名实关系,在逻辑推理方面的论述很多,最著名的比如“自相矛盾”、“郑人买履”、“郢书燕说”等。司马迁所特别称道的《说难》篇,其核心实际上也是在名实关系一点上。

《韩子·难一》(又见《难势》篇):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现代汉语中“矛盾”一语即出于此。形式逻辑中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就是“矛盾律”。形式逻辑为孟子的距杨墨,韩非的批驳儒墨,秦始皇、李斯的禁百家语,司马迁时期的儒道互绌都提供了依据。
马叙伦《庄子义证佚文》辑佚《庄子》有"陷大矛"一语,并以楚人卖矛及盾者作注,事无旁证。

相反相成的逻辑思维层次,就是认为矛盾对立的双方互为成立的条件,同为相对而存在。对此老子和庄子都有很多论述。秦毓鎏《读庄穷年录》读《庄子·秋水》篇是谓反衍、是谓谢施一段说:“谢与施二义相反,然不可相无。不施无所用其谢,不谢无以见其施。言多少之名,相形而见,不可偏废也。”相反相成的双方既不能由其中一方肯定另一方,也不能由其中一方否定另一方,如果有第三方也同样。所以庄子说“莫得其偶”,“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相反相成的逻辑思维层次具有更为充分的思辨因素,从哲学的意义上看,较之形式逻辑的层次更高一层。但因为相反相成的双方既不能进行肯定判断,也不能进行否定判断,双方都是有条件的,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因而也为庄子所批判,所不取。老子也同样。《老子·二十章》:“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唯”与“阿”皆应声,“唯”是正顺,“阿”是邪谄。善与恶,一褒一贬。而老子则认为唯与阿、善与恶没有本质的区别。得则俱得,失则俱失,二者都不具有绝对的意义。相反相成的逻辑思维层次也被老庄否定了。

逻辑思维的第三个层次是具有绝对无条件性的逻辑思维形式。

《老子·四十一章》: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四十五章》: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庄子·齐物论》: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 ,大勇不忮。

“大”是至大,“无”是无对,也就是绝对。字之曰“道”,名之曰“大”。这个至大就是“道”,无对也是“道”。至大的象,涵括了所有的形,所有的象,无所不形,无所不象。有形同于无形,有象同于无象,至大而无对,孤立而自存,故曰“大象无形”。大象无形中的“象”和“形”代换作“有”和“无”,就成为“大有即无”。有即无,无即有,有无合在一起,就是“道”。

故《老子·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是《老子》中最为精奥神秘的一句,其解即在”有“无”的异名同实和“道”的介于可名可道与非常名非常道之间上。庄子也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齐物论》)又说:“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异名同实,其指一也。”(《知北游》)强调道在逻辑概念上的统一和绝对,与老子是十分一致的。老子和庄子由此完成了道家道论在逻辑思辨上的探求和论证。

四、方向相反的哲学目的和社会观

老子和庄子在道论的许多方面都是相同的,但是在结论上,在社会观和政治归结方面,老庄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庄子认为生死齐一,无就是有,有就是无,实则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其意常超出生死有无之上。及其末流,以天下为沈浊不可与庄语,故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因而有与世同波、安时处顺一说,老子认为天道无为,实则无为无不为并重。《道德经》上下两篇,一曰道,一曰德,德者得也,两篇中一半篇幅是在讨论“得”。“夫唯不居,是以不去”(《老子·二章》),用心乃在不去。庄子在社会观方面,只是一种消极的处世哲学,所谓“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恢恢乎其以无厚入有间游刃有余”,“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其精义为艺术论。老子在社会观方面是一种独特的治世哲学,所谓“反者道之动”,“负阴而抱阳,知雄而守雌”,“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四十章、二十八章、四十三章。),其精义合于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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