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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顺斌

中国古代的杂文创作,最早可以上溯到先秦,经过秦汉、魏晋南北朝两个阶段的长足发展,至唐宋时出现繁荣,明清时因文禁而衰落。

中国古代的杂文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创作成就,其优秀传统也为现代杂文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理论资源。但是,关于杂文的理论研究不多,概括起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杂文的概念

我国古代的杂文,有杂文、杂著、杂说等多种相近的名称,内涵与外延也不尽一致。

在我国古代文论中,常常将杂文视为“杂著”,这是一种广义的杂文概念。

例如,最早使用杂文之名的范晔,在《后汉书·文苑传》述及杜笃、苏顺、赵壹的著作情况时,言杜笃“所著赋、论、诔、吊、书、赞、七言、女诫及杂文凡十八篇”①,苏顺“所著赋、论、诔、哀辞、杂文,凡十六篇”②,赵壹“著赋、颂、箴、诔、书、论及杂文十六篇”③。从与杂文对举的大都是应用性文字这—点来看,这里的杂文是指那些非实用并因此无法按当时以功能为标准来加以分类的文章。

南北朝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介绍了在他之前的杂文概念,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详夫汉来杂文,名号多品。或典诰誓问,或览略篇章,或曲操弄引,或吟讽谣咏,总括共名,并归杂文之区。”④意思是把—些杂七杂八不好归类的杂著文章都一古脑儿归人杂文之中。

所以,也有人径直将杂文称之为杂著。刊于明代的《骆宾王集》中收列有“杂著”一类,类下收有《应诘》《自叙状》等文。清代所刊明人影印宋钞石介所著《新雕徂徕石先生全集》也列有“杂著”五卷,凡“说”“原”“辨”“释”都收人其中。

吴讷在《文章辨体序说》中说:“杂著者何?辑诸儒先所著之杂文也……文之有体者,既各随体裒集;其所录弗尽者,则总归之杂著也。”⑤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也说:“按杂著者,词人所著之杂文也。”⑥两人都直截了当地把杂文说成杂著。

这种杂文观念一直影响至今,鲁迅就曾使用过广义的杂文概念:“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部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做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⑦

另外,我国古代还将杂文称之为“杂说”,也就是说理的文章。它源远流长,由最初的诸子讲学语录逐渐孕育发展形成,是古代散文中之大宗。刘勰之前《汉书·艺文志》列有“杂说”一项,并界定说:“议论而兼叙说者,谓之杂说。”⑧

晋代陆机在《文赋》中对这种文体有精辟的论述:“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论精微而朗畅……说炜晔而谲诳。”⑨意思是:“说”是为了劝说人、打动人,所以必须注重辞采。

褚斌杰认为,凡称为“说”的文章,往往带有杂文、杂感的性质,或写一时感触,或记一得之见,题目可大可小,行文较为自由随便⑩。而且,这里的杂说比较接近今天狭义的杂文。“议论兼叙说”正是现代杂文的基本特征。例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说》,借捕蛇者的悲惨命运,来说明“苛政”对人民的摧残和危害。文章所以不称为捕蛇者“传”或捕蛇者“论”,而称“说”,是因为它是在揭示问题,说明道理,而在写法上又具有抒发感触的性质,所以我们认定它是杂文。

二、杂文的功能

刘勰在《文心雕龙·杂文》的开篇便指出:杂文乃“文章之支派,暇豫之末造也”{11}。韦昭的注释是:“暇,闲也;豫,乐也。”也就是说,杂文是作者的闲适寄兴之作。

古代文章,多为某种实用目的而作,在刘勰看来,杂文的创作不是从具体的实用目的出发,属于另一类文章,用他的话来讲,就是“文章之支派”。在儒家传统的文学观念中,那些典、策、奏、议、书、论、章、表、诏之类的文章,具有“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社会功能,它们才是文章之“正派”。相比之下,杂文这样的闲适之作,当然是等而下之的末流,故刘勰称之为“末造”。这里虽含轻视之意,但从文体学角度看,却把杂文从一般应用文中分离出来,指明杂文是作者在较为闲适的心态下创作出来用以自娱或娱人的作品,也就是说,杂文具有一定的审美功能。这一界定,不但使杂文同应用文划清了界限,而且对区分杂文和一般论说文也有重要意义。

其次,刘勰还认为,古代的杂文还具有“自我申辩”“讽喻时政”的功能。他在分析古代最初的几种杂文体裁时,就认为:宋玉含才负俗招致非议,“始造《对问》,以申其志”;东方朔的《客难》“托古慰志,疏而有辨”;“杨雄《解嘲》,杂以谐谑,回环自释”{12}。都是以设问对答的方式,为自己遭到的非议和攻击进行自辩,借题发挥以释愤抒怀,抨击时弊。而枚乘的《七发》等“七”体类文章的立意在讽喻:“戒膏粱之子”,达到“讽一劝百”的目的。

刘勰的这一认识,与鲁迅对现代杂文功能认识一致。鲁迅认为现代小品文的功能是“社会批评”或者“文明批评”,在专制和独裁的社会,他非常鲜明地主张:“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13}

三、杂文的审美机制

杂文是文学诸体裁中理性因素较强的一种,杂文的魅力首先来源于它包孕的真理。深刻的见解,新鲜的哲理,真诚的灵魂拷问,是杂文之魂。也因为杂文深刻的思辨内涵,杂文的阅读,才能够让读者获得思想、思考和趣味。但是,杂文仅有思想是不够的,还须借助艺术化的表达,才能产生魅力。杂文创作中,以艺术的情思对哲理观念的溶解或以艺术的形象传载哲理,便是杂文特有的理趣。理趣是杂文思辨理性的审美化表现,是杂文艺术魅力的源泉,古人对此有所把握。

在刘勰之前,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虽然提及“杂文”,却并末解释,但其中列有“杂说”一名,并给予了界定:“议论而兼叙说者,谓之杂说。”杂说也是古代杂文之别名,近似我们今天狭义的杂文——文艺性的政论。而这“议论兼叙说”,也正是现代杂文审美表达的基本特征。

刘勰在《文心雕龙·杂文》中对这一审美机制作了更为详细、深入的阐述。他所论列的杂文,如宋玉的《对问》、枚乘的《七发》、杨雄的《连珠》等作品,辞采华美,气势充沛,富于情感和文学色彩:“渊岳其心,麟凤其采”{14},“理新文敏”{15},“义明而词净,事圆而音泽,磊磊自转,可称‘珠’耳”{16}。刘勰将“理”与“辞”并举,肯定这些杂文议论独创而又富于文采,表明他已经把握了杂文审美的内在机制:一方面,杂文从本质上是属于议论和说理的文体;另一方面它又是讲究文采的,文学或诗化的。“理新文敏”这一简练的对于古代杂文特质的概括,与瞿秋白用“诗与政论的结合”来说明现代杂文的审美机制——理趣,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创作的主体

最早提及杂文的班固,虽然没有对杂文给予解说,但他在《汉书·艺文志》里,对“杂家”的解释,或许有助于我们对古代杂文创作主体的了解。

《汉书·艺文志》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盪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17}大意是说,杂家当“知国体”“见王治”,其文章内容必须以此为中心,反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矣。这实际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杂文家应该是思想家、社会评论家。杂文内容虽“杂”,但必须有关政事国体。这与现代杂文所强调的杂文家必须具备“经世”的思想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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