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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箸』  异体字:
拼音:zhù 注音:ㄓㄨˋ
部首:竹 部首笔画:6 总笔画:14
康熙字典笔画( 箸:15; )

五笔86:TFTJ  五笔98:TFTJ  仓颉:HJKA 
四角号码:88604  UniCode:U+7BB8 规范汉字编号:5744




◎ 民俗参考
汉字五行:木 是否为常用字:否
姓名学:非姓氏


◎ 字形结构
[ 首尾分解查字 ]:者(zhuzhe)  [ 汉字部件构造 ]:竹耂日
[ 笔顺编号 ]:31431412132511
[ 笔顺读写 ]:撇横捺撇横捺横竖横撇竖折横横


◎ 康熙字典解释
【未集上】【竹字部】 箸; 康熙笔画:15; 页码:页891第03(点击查看原图)
〔古文〕𣥧【廣韻】遲倨切【集韻】【韻會】遲據切【正韻】治據切,𠀤音宁。匙箸,飯具。【禮·曲禮】飯黍毋以箸。【史記註】箸卽筯也。 又與櫡同。【史記·絳侯世家】景帝召條侯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櫡。【註】櫡,《漢書》作箸,食所用也。【嶺表錄】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若細荻,高尺餘,春吐苗,箕心茗骨,靑而且勁。南海人愛其色,以爲酒籌。凡欲採者,須輕步向前拔之,聞行聲,遽縮入沙中不可得。 又【集韻】陟略切【正韻】直略切,𠀤音著。被服也。一曰附也,黏也。【戰國策】智伯曰:兵箸晉陽三年矣。【註】箸,言附其城。 又【廣韻】【集韻】𠀤同著。【列子·仲尼篇】形物其箸。【註】形物,猶事理也。事理自明,非我之功也。 又與宁同,門屛閒也。【周語】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

◎ 音韵参考
[ 广 韵 ]:陟慮切,去9御,zhù,遇開三去魚知
[ 平水韵 ]:去声六御
[ 粤 语 ]:zyu3zyu6
[ 闽南语 ]:chhu1,ti7,tu7


◎ 索引参考
[ 古文字诂林 ]:04册,第42部,竹部,63
[ 故训彙纂 ]:1677|1755.4
[ 说文解字 ]:编号2914,第05卷上,竹部第63字
[ 康熙字典 ]:页891第03(点击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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