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扫描版 更多解释

『杀』  繁体字:异体字:
拼音:shā注音:ㄕㄚ
部首:木 部首笔画:4 总笔画:6
康熙字典笔画( 殺:11; )

五笔86:QSU 五笔98:RSU 仓颉:XKD 
四角号码:40904 UniCode:U+6740 规范汉字编号:0487




◎ 民俗参考
汉字五行:水 是否为常用字:否
姓名学:非姓氏


◎ 字形结构
[ 首尾分解查字]:乂木(chamu)  [ 汉字部件构造]:乂木
[ 笔顺编号]:341234
[ 笔顺读写]:撇捺横竖撇捺


◎ 康熙字典解释
【辰集下】【殳字部】 殺; 康熙笔画:11; 页码:页510第18(点击查看原图)
〔古文〕【唐韻】所八切【集韻】【韻會】【正韻】山戛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又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又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又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又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以寫經書。【註】殺靑者,以火炙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又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又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又【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又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又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同。蹩,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又【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又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又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又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又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 【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 【集韻】或作閷煞。 又【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又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又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考證:〔【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以寫經書。【註】殺靑者,以火炙令汗,取其靑,易書,後不蠹,謂之殺靑。〕 謹照原文後改復。

◎ 音韵参考
[ 平水韵]:去声十卦·入声八黠
[ 国 语]:shā,sà,shài,shè
[ 粤 语]:saat3
[ 闽南语]:sat4


◎ 索引参考
[ 故训彙纂]:1198|1276.1
[ 康熙字典]: 页510第18(点击查看原图)
[ 汉语字典]:卷2页1155第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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