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某公,是辛丑年间的进士,能记住前辈子的事。常对人说,他前生是个读书人,中年就死了。死后见阎王审判案子,大殿前有沸开的油锅,和世上传说的一样。大殿东边,扎着好几个架子,架子上搭着猪、羊、狗、马等牲畜的毛皮。掌管生死簿的官吏念着人名,念到某人罚作马,或者是罚作猪,小鬼就给他脱光了身子,从架上拿下这种皮来给他披上。
当簿吏念到某公时,阎王爷说:“应罚他为羊。”于是小鬼拿一个白羊皮来给他披在身上。簿吏这时说:“这人曾救过一个人的命。”阎王听了,再复查一下记录,说:“免了吧!他作恶虽多,但救人一事可以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