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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文白对照》·李司鉴

聊斋志异文白对照 蒲松龄 著

李司鉴,永年举人也。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其妻李氏。

地方报广平,行永年查审。司鉴在府前,忽于肉架下,夺一屠刀,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

自言:“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在乡党颠倒是非,着我割耳。”遂将左耳割落,抛台下。

又言:“神责我不应骗人银钱,着我剁指。”遂将左指剁去。

又言:“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使我割肾。”遂自阉,昏迷僵仆。

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究拟,已奉俞旨,而司鉴已伏冥诛矣。邸抄。

李司鉴,是河北永年县的举人。他在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李氏。地方上就将此案上报广平府。广平府命令把他拘捕,到永年县查审。李司鉴来到县府门前,忽然从卖肉架下夺过一把屠力,飞快地跑进城隍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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