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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二商

清朝 聊斋志异 蒲松龄 著

莒人商姓者,兄富而弟贫,邻垣而居。康熙间,岁大凶,弟朝夕不自给。一日,日向午,尚未举火、枵腹蹀踱,无以为计。妻令往告兄,商曰:“无益。脱兄怜我贫也,当早有以处此矣。”妻固强之,商便使其子往,少顷,空手而返。商曰:“何如哉!”妻详问阿伯云何,子曰:“伯踌躇目视伯母,伯母告我曰:‘兄弟析居,有饭各食,谁复能相顾也。’”夫妻无言,暂以残盎败榻,少易糠秕而生。

里中三四恶少,窥大商饶足,夜逾坦入。夫妻警寤,鸣盥器而号。邻人共嫉之,无援者。不得已,疾呼二商,商闻嫂鸣,欲趋救,妻止之,大声对嫂曰:“兄弟析居,有祸各受,谁复能相顾也!”俄,盗破扉,执大商及妇,炮烙之,呼声綦惨。二商曰:“彼固无情,焉有坐视兄死而不救者!”率子越垣,大声疾呼。二商父子故武勇,人所畏惧,又恐惊致他援,盗乃去。视兄嫂,两股焦灼,扶榻上,招集婢仆,乃归。

大商虽被创,而金帛无所亡失,谓妻曰:“今所遗留,悉出弟赐,宜分给之。”妻曰:“汝有好兄弟,不受此苦矣!”商乃不言。二商家绝食,谓兄必有一报,久之,寂不闻。妇不能待,使子捉囊往从贷,得斗粟而返。妇怒其少,欲反之,二商止之。逾两月,贫馁愈不可支。二商曰:“今无术可以谋生,不如鬻宅于兄。兄恐我他去,或不受券而恤焉,未可知;纵或不然,得十余金,亦可存活。”妻以为然,遣子操券诣大商。大商告之妇,且曰:“弟即不仁,我手足也。彼去则我孤立,不如反其券而周之。”妻曰:“不然、彼言去,挟我也;果尔,则适堕其谋。世间无兄弟者,便都死却耶?我高葺墙垣,亦足自固。不如受其券,从所适,亦可以广吾宅。”计定,令二商押署券尾,付直而去。二商于是徙居邻村。

乡中不逞之徒,闻二商去,又攻之。复执大商,榜楚并兼,梏毒惨至,所有金资,悉以赎命。盗临去,开廪呼村中贫者,恣所取,顷刻都尽。次日,二商始闻,及奔视,则兄已昏愦不能语,开目见弟,但以手抓床席而已。少顷遂死。二商忿诉邑宰。盗首逃窜,莫可缉获。盗粟者百余人,皆里中贫民,州守亦莫如何。

大商遗幼子,才五岁,家既贫,往往自投叔所,数日不归;送之归,则啼不止。二商妇颇不加青眼。二商曰:“渠父不义,其子何罪?”因市蒸饼数枚,自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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