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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二百0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

新唐書 歐陽修等合 著

列女

  李德武妻裴淑英 楊慶妻王 房玄齡妻盧 獨孤師仁姆王蘭英 楊三安妻李 樊會仁母敬 衛孝女无忌 鄭義宗妻盧 劉寂妻夏侯碎金 于敏直妻張 楚王靈龜妃上官 楊紹宗妻王 賈孝女 李氏妻王阿足 樊彥琛妻魏 李畬母

  汴女李 崔繪妻盧 堅貞節婦李 符鳳妻玉英 高叡妻秦 王琳妻韋 盧惟清妻徐 饒娥 竇伯女仲女 盧甫妻李 鄒待徵妻薄 金節婦 高愍女 楊烈婦 賈直言妻董 李孝女妙法 李湍妻 董昌齡母楊 王孝女和子 段居貞妻謝 楊含妻蕭 韋雍妻蕭 衡方厚妻程 鄭孝女 李廷節妻崔 殷保晦妻封絢 竇烈婦 李拯妻盧 山陽女趙 周迪妻 朱延壽妻王

  女子之行,於親也孝,婦也節,母也義而慈,止矣。中古以前,書所載后、妃、夫人事,天下化之。後彤史職廢,婦訓、姆則不及於家,故賢女可紀者千載間寥寥相望。唐興,風化陶淬且數百年,而聞家令姓窈窕淑女,至臨大難,守禮節,白刃不能移,與哲人烈士爭不朽名,寒如霜雪,亦可貴矣。今采獲尤顯行者著之篇,以緒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之懿云。

  李德武妻裴,字淑英,安邑公矩之女,以孝聞鄉黨。德武在隋,坐事徙嶺南,時嫁方踰歲,矩表離婚。德武謂裴曰:「我方貶,無還理,君必儷它族,于此長決矣。」荅曰:「夫,天也,可背乎?願死無它。」欲割耳誓,保姆持不許。夫姻媦,歲時朔望裴致禮惟謹。居不御薰澤。讀列女傳,見述不更嫁者,謂人曰:「不踐二廷,婦人之常,何異而載之書?」後十年,德武未還,矩決嫁之,斷髮不食,矩知不能奪,聽之。德武更娶尒朱氏,遇赦還,中道聞其完節,乃遣後妻,為夫婦如初。

  楊慶妻王者,世充兄之女。慶以河間王子為郇王,守滎陽,陷於世充,故世充妻之,用為管州刺史。太宗攻洛陽,慶謀與王歸唐,謝曰:「鄭以我奉箕帚者,綴公之心,今負恩背義,自為身謀,可若何?至長安,則公家婢耳,願送我還東都。」慶不聽,王謂左右曰「唐勝則鄭滅,鄭安則吾夫死,若是,生何益?」乃飲藥死。慶入朝,官宜州刺史。

  房玄齡妻盧,失其世。玄齡微時,病且死,諉曰:「吾病革,君年少,不可寡居,善事後人。」盧泣入帷中,剔一目示玄齡,明無它。會玄齡良愈,禮之終身。

  王蘭英者,獨孤師仁之姆。師仁父武都謀歸唐,王世充殺之。師仁始三歲,免死禁錮,蘭英請髡鉗得保養,許之。時喪亂,餓死者藉藉,游丐道路以食師仁,身啖土飲水。後詐為採薪,竊師仁歸京師。高祖嘉其義,詔封蘭英永壽鄉君。

  楊三安妻李,京兆高陵人。舅姑亡,三安又死,子幼,孤窶,晝田夜紡,凡三年,葬舅姑及夫兄弟凡七喪,遠近嗟涕。太宗聞而異之,賜帛三百段,遣州縣存問,免其繇役。

  樊會仁母敬,蒲州河東人,字象子。笄而生會仁。夫死,事舅姑祥順。家以其少,欲嫁之,潛約婚於里人,至期,陽為母病,使歸視。敬至,知見紿,乃外為不知者,私謂會仁曰:「吾孀處不死者,以母老兒幼,今舅將奪吾志,汝云何?」會仁泣,敬曰:「兒毋啼!」乃伺隙遁去,家追及半道,以死自守,乃罷。會仁未冠卒,時敬母又終,旣葬,謂所親曰:「母死子亡,何生為!」不食數日死,聞者憐之。

  衛孝女,絳州夏人,字无忌。父為鄉人衛長則所殺,无忌甫六歲,無兄弟,母改嫁。逮長,志報父仇。會從父大延客,長則在坐,无忌抵以甓,殺之。詣吏稱父冤已報,請就刑。巡察使褚遂良以聞,太宗免其罪,給驛徙雍州,賜田宅。州縣以禮嫁之。

  鄭義宗妻盧者,范陽士族也。涉書史,事舅姑恭順。夜有盜持兵劫其家,人皆匿竄,惟姑不能去,盧冒刃立姑側,為賊捽捶幾死。賊去,人問何為不懼,荅曰:「人所以異鳥獸者,以其有仁義也。今鄰里急難尚相赴,況姑可委棄邪?若百有一危,我不得獨生。」姑曰:「歲寒然後知松柏後凋,吾乃今見婦之心。」

  劉寂妻夏侯,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長雲為鹽城丞,喪明。時劉已生二女矣,求與劉絕,歸侍父疾。又事後母以孝稱。五年父亡,毀不勝喪,被髮徒跣,身負土作冢,廬其左,寒不綿、日一食者三年。詔賜物二十段、粟十石,表異門閭。後其女居母喪,亦如母行,官又賜粟帛,表其門。

  于敏直妻張者,皖城公儉女也。生三歲,每父母病,已能晝夜省侍,顏色如成人。及長,愈恭順仁孝。儉病篤,聞之,號泣幾絕。儉死,一慟遂卒。高宗懿其行,賜物百段,以狀屬史官。

  楚王靈龜妃上官者,下邽士族也。靈龜出繼哀王後,而舅姑在,妃朝夕侍奉,謹甚,凡珍美,非經獻不先嘗。靈龜卒,將葬,前妃無近族,議者欲不舉,妃曰:「逝者有知,魂可無託乎?」乃備禮合葬。聞者嘉歎。喪除,兄弟共諭:「妃少,又無子,可不有行。」泣曰:「丈夫以義,婦人以節,我未能殉溝壑,尚可御粧澤、祭他胙乎?」將自劓刵,衆遂不敢彊。

  楊紹宗妻王,華州華陰人。在褓而母亡,繼母鞠愛。父征遼歿,繼母又卒,王年十五,乃舉二母柩而立父象,招魂以葬,廬墓左。永徽中,詔:「楊氏婦在隋時,父歿遼西,能招魂克葬。至祖父母塋隧,親服板築,哀感行路。」因賜物段并粟,以闕表門。

  賈孝女,濮州鄄城人。年十五,父為族人玄基所殺。孝女弟彊仁尚幼,孝女不肯嫁,躬撫育之。彊仁能自樹立,教伺玄基殺之,取其心告父墓。彊仁詣縣言狀,有司論死。孝女詣闕請代弟死,高宗閔歎,詔并免之,內徙洛陽。

  李氏妻王阿足,深州鹿城人。早孤,無兄弟。歸李氏數歲,夫死無子,以嫠姊高年無供養,乃不忍嫁。晝耕夜織,能辦生事,餘二十年,姊乃亡,葬送如禮。鄉人服其義,爭遣女妻往師其風訓。壽終于家。

  樊彥琛妻魏者,揚州人。彥琛病,魏曰:「公病且篤,不忍公獨死。」彥琛曰:「死生,常道也。幸養諸孤使成立,相從而死,非吾取也。」彥琛卒,值徐敬業難,陷兵中。聞其知音,令鼓箏,魏曰:「夫亡不死,而逼我管絃,禍由我發。」引刀斬其指。軍伍欲彊妻之,固拒不從,乃刃擬頸曰:「從我者不死。」魏厲聲曰:「狗盜,乃欲辱人,速死,吾志也!」乃見害,聞者傷之。

  李畬母者,失其氏。有淵識。畬為監察御史,得稟米,量之三斛而贏,問于史,曰:「御史米,不概也。」又問車庸有幾,曰:「御史不償也。」母怒,敕歸餘米,償其庸,因切責畬。畬乃劾倉官,自言狀,諸御史聞之,有慙色。

  汴女李者,年八歲父亡,殯于堂十年,朝夕臨。及笄,母欲嫁之。斷髮,丐終養。居母喪,哀號過人,自庀葬具,州里送葬千餘人。廬于墓,蓬頭,跣而負土,以完園塋,蒔松數百。武后時,按察使薛季昶表之,詔樹闕門閭。

  崔繪妻盧者,鸞臺侍郎獻之女。獻有美名。繪喪,盧年少,家欲嫁之,盧稱疾不許。女兄適工部侍郎李思沖,早亡。思沖方顯重,表求繼室,詔許,家內外姻皆然可。思沖歸幣三百輿,盧不可,曰「吾豈再辱於人乎?寧沒身為婢。」是夕,出自竇,糞穢衊面,還崔舍,斷髮自誓。思沖以聞,武后不奪也,詔為浮屠尼以終。

  堅貞節婦李者,年十七,嫁為鄭廉妻。未踰年,廉死,常布衣蔬食。夜忽夢男子求為妻,初不許,後數數夢之。李自疑容貌未衰醜所召也,即截髮,麻衣,不薰飾,垢面塵膚,自是不復夢。刺史白大威欽其操,號堅貞節婦,表旌門闕,名所居曰節婦里。

  符鳳妻某氏,字玉英,尤姝美。鳳以罪徙儋州,至南海,為獠賊所殺,脅玉英私之,對曰:「一婦人不足事衆男子,請推一長者。」賊然之。乃請更衣,有頃,盛服立於舟,罵曰:「受賊辱,不如死!」自沈於海。

  高叡妻秦。叡為趙州刺史,為默啜所攻。州陷,叡仰藥不死,至默啜所,示以寶帶異袍,曰:「降我,賜爾官;不降,且死。」叡視秦,秦曰:「君受天子恩,當以死報,賊一品官安足榮?」自是皆瞑目不語。默啜知不可屈,乃殺之。

  王琳妻韋者,士族也。琳為眉州司功參軍,俗僭侈盛飾,韋不知有簪珥。訓二子堅、冰有法,後皆名聞。琳卒時,韋年二十五,家欲彊嫁之,韋固拒,至不聽音樂,處一室,或終日不食。卒年七十五,著女訓行於世。

  盧惟清妻徐,淄州人,世客陳留。惟清仕歷校書郎。徐女兄之夫李宜得以罪斥,惟清坐僚姻,貶播川尉。徐還鄉里,糲食,斥鉛膏,采絺不御。會大赦,徐間關迎惟清,至荊州,聞惟清死,二髯奴將劫徐歸下江,徐知之,數其罪,奴不敢逼,劫其貲去。徐倍道行至播川,足繭流血,得惟清尸,以喪還,閱歲至洛陽。旣葬,以無子,終服還陳留。汴州刺史齊澣高其節,頌而詩之。

  饒娥字瓊真,饒州樂平人。生小家,勤織紝,頗自脩整。父勣,漁于江,遇風濤,舟覆,屍不出。娥年十四,哭水上,不食三日死。俄大震電,水蟲多死,父尸浮出,鄉人異之,歸賵具禮,葬父及娥鄱水之陰。縣令魏仲光碣其墓。建中初,黜陟使鄭淑則表旌其閭,河東柳宗元為立碑云。

  竇伯女、仲女,京兆奉天人。永泰中,遇賊行剽,二女自匿山谷,賊跡而得之,將逼以私。行臨大谷,伯曰:「我豈受汙於賊!」乃自投下,賊大駭。俄而仲亦躍而墜。京兆尹第五琦表其烈行,詔旌門閭,免其家繇役,官為庀葬。

  盧甫妻李,秦州成紀人。父瀾,永泰初為蘄令。梁、宋兵興,瀾諭降劇賊數千人。刺史曹昇襲賊,敗之。賊疑瀾賣己,執瀾及其弟渤,兄弟爭相代死,李見父被執,亦請代父,遂皆遇害。

  又有王泛妻裴者,亦俘賊中,欲汙之,罵曰:「吾,衣冠子,豈愛生受汙邪!」賊臨以兵,罵不止,乃支解焉。

  宣慰使李季卿聞狀,詔贈李孝昌縣君、裴河東縣君,瀾、渤並贈官。

  鄒待徵妻薄者,從待徵官江陰。袁晁亂,薄為賊所掠,將汙之,不從。語家媼使報待徵曰:「我義不辱。」即死於水。賊去,得其尸。義聲動江南,聞人李華作哀節婦賦。

  金節婦者,安南賊帥陶齊亮之母也。常以忠義誨齊亮,頑不受,遂絕之。自田而食,紡而衣,州里矜法焉。大曆初,詔賜兩丁侍養,本道使四時存問終身。

  高愍女名妹妹,父彥昭事李正己。及納拒命,質其妻子,使守濮陽。建中二年,挈城歸河南都統劉玄佐,納屠其家。時女七歲,母李憐其幼,請免死為婢,許之。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賴而生?」母兄將被刑,遍拜四方。女問故,荅曰:「神可祈也。」女曰:「我家以忠義誅,神尚何知而拜之!」問父在所,西嚮哭,再拜就死。德宗駭歎,詔太常謚曰愍。諸儒爭為之誄。

  彥昭從玄佐救寧陵,復汴州,累功授潁州刺史。朝廷錄其忠,居州二十年不徙,卒贈陝州都督。

  楊烈婦者,李侃妻也。建中末,李希烈陷汴,謀襲陳州。侃為項城令,希烈分兵數千略定諸縣,侃以城小賊銳,欲逃去,婦曰:「寇至當守,力不足,則死焉。君而逃,尚誰守?」侃曰:「兵少財乏,若何?」婦曰:「縣不守,則地賊地也,倉廩府庫皆其積也,百姓皆其戰士也,於國家何有?請重賞募死士,尚可濟。」侃乃召吏民入廷中曰:「令誠若主也,然滿歲則去,非如吏民生此土也,墳墓存焉,宜相與死守,忍失身北面奉賊乎?」衆泣,許諾。乃徇曰:「以瓦石擊賊者,賞千錢;以刀矢殺賊者,万錢。」得數百人。侃率以乘城,婦身自爨以享衆。報賊曰:「項城父老義不下賊,得吾城不足為威,宜亟去;徒失利,無益也。」賊大笑。侃中流矢,還家,婦責曰「君不在,人誰肯固?死于外,猶愈於床也。」侃遽登城。會賊將中矢死,遂引去,縣卒完。詔遷侃太平令。

  先是萬歲通天初,契丹寇平州,鄒保英為刺史,城且陷,妻奚率家僮女丁乘城,不下賊,詔封誠節夫人。默啜攻飛狐,縣令古玄應妻高能固守,虜引去,詔封徇忠縣君。史思明之叛,衛州女子侯、滑州女子唐、青州女子王,相與歃血赴行營討賊,滑濮節度使許叔冀表其忠,皆補果毅。雖敢決不忘於國,然不如楊烈婦忼慷知君臣大義云。

  賈直言妻董。直言坐事,貶嶺南,以妻少,乃訣曰:「生死不可期,吾去,可亟嫁,無須也。」董不荅,引繩束髮,封以帛,使直言署,曰:「非君手不解。」直言貶二十年乃還,署帛宛然。及湯沐,髮墮無餘。

  李孝女者,名妙法,瀛州博野人。安祿山亂,被劫徙它州。聞父亡,欲間道奔喪,一子不忍去,割一乳留以行。旣至,父已葬,號踊請開父墓以視,宗族不許。復持刀刺心,乃為開。見棺,舌去塵,髮治拭之。結廬墓左,手植松柏,有異鳥至。後,母病,或不食飲,女終日未嘗視匕箸,及亡,刺血書于母臂而葬,廬墓終身。

  李湍妻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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