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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第三

唐朝 後漢書 李賢注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著

肅宗孝章皇帝諱炟,顯宗第五子也。〔一〕母賈貴人。永平三年,立為皇太子。少寬容,好儒術,顯宗器重之。

〔一〕 謚法曰:「溫克令儀曰章。」伏侯古今注曰:「炟之字曰著,音丁達反。」

  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位,年十九。尊皇后曰皇太后。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一〕

〔一〕 帝王紀曰:「顯節陵方三百步,高八丈。其地故富壽亭也,西北去洛陽三十七里。」

  冬十月丁未,大赦天下。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朕以眇身,託于王侯之上,統理萬機,懼失厥中,兢兢業業,未知所濟。深惟守文之主,必建師傅之官。詩不云乎:『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一〕行太尉事節鄉侯憙三世在位,為國元老;〔二〕司空融〔三〕典職六年,勤勞不怠。其以憙為太傅,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四〕。『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小雅之所傷也。〔五〕『予違汝弼,汝無面從』,〔六〕股肱之正義也。群后百僚勉思厥職,各貢忠誠,以輔不逮。申敕四方,稱朕意焉。」

〔一〕 詩大雅也。鄭玄云:「愆,過也。率,循也。由,用也。言成王之令德,不過誤,不違失,皆循用舊典文章,謂周公之禮法。」

  〔二〕 趙憙,光武時為太尉,明帝時行太尉事,故曰三代在位。元,長也。詩曰:「方叔元老。」

  〔三〕 融,牟融。

  〔四〕 武帝初以張子孺領尚書事。錄尚書事由此始。

  〔五〕 詩雨無正之文也。三事,三公也。鄭玄注云:「幽王在外,三公及諸侯隨而行者,皆無復君臣之禮,不肯晨夜省王。」

  〔六〕 尚書益稷之文也。孔安國注云:「我違道,汝當以義輔正我,無面從我。」

  十一月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

  詔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一〕遣酒泉太守段彭救戊己校尉耿恭。

〔一〕 酒泉,今肅州縣也。前書音義曰:「城下有泉,其味若酒,因名酒泉焉。」

  甲辰晦,日有食之。於是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詔有司各上封事。

  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聖德淳茂,劬勞日昃,身御浣衣,〔一〕食無兼珍。澤臻四表,〔二〕遠人慕化,僬僥、儋耳,款塞自至。〔三〕克伐鬼方,開道西域,〔四〕威靈廣被,無思不服。以烝庶為憂,不以天下為樂。備三雍之教,躬養老之禮。作登歌,正予樂,博貫六蓺,〔五〕不舍晝夜。聰明淵塞,著在圖讖。〔六〕至德所感,通於神明。功烈光於四海,仁風行於千載。而深執謙謙,自稱不德,無起寑廟,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七〕省送終之禮,遂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天下聞之,莫不悽愴。陛下至孝烝烝,奉順聖德。臣愚以為更衣在中門之外,處所殊別,宜尊廟曰顯宗,其四時禘祫,於光武之堂,閒祀悉還更衣,〔八〕共進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廟故事。」〔九〕制曰:「可。」

〔一〕 日昃,日昳。尚書曰:「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

  〔二〕 尚書曰:「光被四表。」

  〔三〕 款,扣。僬僥、儋耳解見明紀。

  〔四〕 鬼方,遠方。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五〕 周禮保氏教之六蓺:一曰禮,二曰樂,三曰射,四曰馭,五曰書,六曰數。前書蓺文志(曰)以禮、樂、春秋、易、詩、書為六蓺。博貫謂究極深幽耳。

  〔六〕 河圖曰:「圖出代,九天開明,受用嗣興,十代以光。」又括地象曰:「十代禮樂,文雅並出。」謂明帝也。

  〔七〕 春秋外傳曰:「日祭,月祀,時享。祖禰則日祭,高曾則月祀,三祧則時享。」今此除日祀之法,從時月之祭。

  〔八〕 續漢書曰:「五年再殷祭,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禘以夏四月,祫以冬十月。禘之為言諦,諦審昭穆尊卑之義。祫者,合也。冬十月五穀成,故骨肉合飲食於祖廟,謂之殷祭。四時正祭外,有五月嘗麥,三伏立秋嘗粢盛酎,十月嘗稻等,謂之閒祀,即各于更衣之殿。更衣者,非正處也。園中有寑,有便殿。寑者,陵上正殿。便殿,寑側之別殿,即更衣也。」

  〔九〕 前書高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是歲,牛疫。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稿,其以見穀賑給貧人。

  建初元年春正月,詔三州郡國:「方春東作,恐人稍受稟,往來煩劇,或妨耕農。〔一〕其各實覈尤貧者,計所貸并與之。〔二〕流人欲歸本者,郡縣其實稟,令足還到,聽過止官亭,無雇舍宿。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姦妄。〔三〕詔書既下,勿得稽留,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四〕

〔一〕 稟,給也。稍(為)〔謂〕少少給之,不頓與。

  〔二〕 并音必政反。

  〔三〕 前書曰,百石已下有斗食佐史之秩,言小吏也。

  〔四〕 無狀謂其罪惡尤大,其狀無可寄言,故云無狀。它皆類此。

  丙寅,詔曰:「比年牛多疾疫,墾田減少,穀價頗貴,人以流亡。方春東作,宜及時務。二千石勉勸農桑,弘致勞來。群公庶尹,各推精誠,專急人事。罪非殊死,須立秋案驗。有司明慎選舉,進柔良,退貪猾,順時令,理冤獄。『五教在寬』,帝典所美;〔一〕『愷悌君子』,大雅所歎。〔二〕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一〕 五教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尚書舜典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二〕 愷,樂;悌,易也。詩大雅泂酌篇曰:「愷悌君子,人之父母。」

  酒泉太守段彭討擊車師,大破之。罷戊己校尉官。

  二月,武陵澧中蠻叛。〔一〕

〔一〕 武陵,郡,今澧州。水經曰「澧水出武陵充縣西歷山之北」也。

  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己巳,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一〕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秏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二〕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閱。〔三〕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跡。〔四〕文質彬彬,朕甚嘉之。〔五〕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一〕 孔安國注尚書曰:「不敢荒怠自安寧。」

  〔二〕 論語,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赦小過,舉賢才。」子游為武城宰,孔子謂之曰:「汝得人焉耳乎?」

  〔三〕 說文曰:「甽,田中之溝。」音工犬反。史記曰:「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閱。」言前代舉人務取賢才,不拘門地。

  〔四〕 敷,陳;奏,進也。令各陳進其言,則知其能否也。尚書曰「敷奏以言,明試以功」,則政之類。

  〔五〕 彬彬,雜半之貌。

  夏五月辛酉,初舉孝廉、郎中寬博有謀,任典城者,以補長、相。〔一〕

〔一〕 任,堪使也。典,主也。長謂縣長,相謂侯相。

  秋七月辛亥,詔以上林池籞田賦與貧人。〔一〕

〔一〕 籞,禁苑也,音語。前書音義曰:「折竹以繩懸連之,使人不得往來,謂之籞。」

  八月庚寅,有星孛于天市。〔一〕

〔一〕 史記曰:「房為天駟,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

  九月,永昌哀牢夷叛。

  冬十月,武陵郡兵討叛蠻,破降之。

  十一月,阜陵王延謀反,貶為阜陵侯。

  二年春三月辛丑,詔曰:「比年陰陽不調,肌饉屢臻。深惟先帝憂人之本,〔一〕詔書曰『不傷財,不害人』,誠欲元元去末歸本。而今貴戚近親,奢縱無度,嫁聚送終,尤為僭侈。有司廢典,莫肯舉察。春秋之義,以貴理賤。今自三公,並宜明糾非法,宣振威風。朕在弱冠,未知稼穡之艱難,區區管窺,豈能照一隅哉!〔二〕其科條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備為之禁,先京師而後諸夏。」〔三〕

〔一〕 本謂稼穡。

  〔二〕 史記扁鵲曰:「以管窺天,以隙視文。」

  〔三〕 公羊傳曰:「春秋內中國而外諸夏,內諸(侯)〔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以內外之辭言?自近者始也。」

  甲辰,罷伊吾盧屯兵。〔一〕

〔一〕 永平十六年置。

  永昌、越巂、益州三郡民、夷討哀牢,破平之。

  夏四月戊子,詔還坐楚、淮陽事徙者四百餘家,令歸本郡。

  癸巳,詔齊相省冰紈、方空縠、吹綸絮。〔一〕

〔一〕 紈,素也。冰言色鮮潔如冰。釋名曰:「縠,紗也。」方空者,紗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紗也。綸,似絮而細。吹者,言吹噓可成,亦紗也。前書齊有三服官,故詔齊相罷之。

  六月,燒當羌叛,金城太守郝崇討之,敗績,羌遂寇漢陽。秋八月,遺行車騎將軍馬防討平之。

  十二月戊寅,有星孛于紫宮。

  三年春正月己酉,宗祀明堂。禮畢,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

  三月癸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己巳,罷常山呼沱石臼河漕。〔一〕

〔一〕 石臼,河名也,在今定州唐縣東北。時鄧訓上言此漕難成,遂罷之。漕,水運也,音才到反。

  行車騎將軍馬防破燒當羌於臨洮。〔一〕

〔一〕 臨洮,縣名,屬隴西郡,即今岷(山之)州。

  閏月,西域假司馬班超擊姑墨,大破之。〔一〕

〔一〕 姑墨,西域國名,去長安八千一百五十里。

  冬十二月丁酉,以馬防為車騎將軍。

  武陵漊中蠻叛。〔一〕

〔一〕 漊,水名,音婁,源出今澧州崇義縣西北山。

  是歲,零陵獻芝草。

  四年春二月庚寅,太尉牟融薨。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慶為皇太子。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己丑,徙鉅鹿王恭為江陵王,汝南王暢為梁王,常山王昞為淮陽王。辛卯,封皇子伉〔一〕為千乘王,全為平春王。〔二〕

〔一〕 音抗。

  〔二〕 平春,縣,屬江夏郡。

  五月丙辰,車騎將軍馬防罷。

  甲戌,司徒鮑昱為太尉,南陽太守桓虞為司徒。〔一〕

〔一〕 虞字仲春,馮翊人。

  六月癸丑,皇太后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太)后。

  冬,牛大疫。

  十一月壬戌,詔曰:「蓋三代導人,教學為本。〔一〕漢承暴秦,褒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曰承師,亦別名家。〔二〕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三〕至建武中,復置顏氏、嚴氏春秋,大、小戴禮博士。〔四〕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蓺也。中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長水校尉鯈〔五〕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又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六〕於戲,其勉之哉!」於是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七〕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八〕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九〕作白虎議奏。〔一0〕

〔一〕 前書曰,三代之道,鄉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

  〔二〕 言雖承一師之業,其後觸類而長,更為章句,則別為一家之學。

  〔三〕 大、小夏侯謂夏侯勝、勝從兄子建也。京氏,京房也。

  〔四〕 嚴氏謂嚴彭祖。顏氏謂顏安樂。大、小戴,戴德、戴聖也。

  〔五〕 樊鯈。

  〔六〕 論語文也。講猶習也。篤,厚也。志,記也。言人能博涉學而後識之,切問於己所未悟之事,近思己所能及之事。好學亦仁之一分,故仁在其中矣。

  〔七〕 博士屬太常,故云下。

  〔八〕 續漢志曰:「五官中郎將,比二千石。」

  〔九〕 前書:「甘露二年,詔諸儒講五經異同,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制臨決焉。」又曰:「施讎,甘露中論五經於石渠閣。」三輔故事曰:「石渠閣在未央殿北,藏秘書之所。」

  〔一0〕今白虎通。

  是歲,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一〕

〔一〕 二縣屬零陵郡。泉陵城在今永州零陵縣北。洮陽故城在今湘源縣西北。

  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詔曰:「朕新離供養,〔一〕愆咎眾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詩不云乎:『亦孔之醜。』〔二〕又久旱傷麥,憂心慘切。公卿已下,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親覽問焉。其以巖穴為先,勿取浮華。」〔三〕

〔一〕 去年馬太后崩。

  〔二〕 詩小雅曰:「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孔,甚也。醜,惡也。

  〔三〕 前書鄒陽曰:「顯巖穴之士。」

  甲申,詔曰:「春秋書『無麥苗』,重之也。〔一〕去秋雨澤不適,今時復旱,如炎如焚。〔二〕兇年無時,而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忉,痛心疾首。〔三〕前代聖君,博思咨諏〔四〕,雖降災咎,輒有開匱反風之應。〔五〕令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獄,錄輕繫;禱五嶽四瀆,及名山能興雲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報。〔六〕務加肅敬焉。」

〔一〕 春秋莊公七年:「秋,大水,無麥苗。」公羊傳曰:「一災不書,待無麥然後書無苗。」何休注曰:「不書穀〔名〕,至麥苗獨書,人食最重也。」

  〔二〕 炎、焚言熱氣甚。韓詩:「旱魃為虐,如炎如焚。」

  〔三〕 忉音刀。詩曰:「憂心忉忉。」又曰:「疢如疾首。」

  〔四〕 咨諏,謀也,音子余反。

  〔五〕 武王有疾,周公作請命之書,藏於金匱。後管、蔡流言,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風,禾木盡偃。成王啟金匱,得書,乃郊天謝過,天乃反風起禾。事見尚書。

  〔六〕 尚書大傳曰:「五嶽皆觸石出雲,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

  三月甲寅,詔曰:「孔子曰:『刑罰不中,則人無所措手足。』今吏多不良,擅行喜怒,或案不以罪,迫脅無辜,致令自殺者,一歲且多於斷獄,甚非為人父母之意也。〔一〕有司其議糾舉之。」

〔一〕 書曰:「元后作人父母。」

  荊、豫諸郡兵討破武陵漊中叛蠻。

  夏五月辛亥,詔曰:「朕思遲直士,側席異聞。〔一〕其先至者,各以發憤吐懣,略聞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建武詔書又曰,堯試臣以職,不直以言語筆札。〔二〕今外官多曠,並可以補任。」

〔一〕 遲猶希望也,音持二反。側席謂不正坐,所以待賢良也。

  〔二〕 書舜典曰:「朕其試哉。」又曰:「歷試諸難。」札,簡也。

  戊辰,太傅趙憙薨。

  冬,始行月令迎氣樂。〔一〕

〔一〕 東觀記曰:「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為可因歲首發太蔟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

  是歲,零陵獻芝草。有八黃龍見於泉陵。〔一〕西域假司馬班超擊疏勒,破之。

〔一〕 伏侯古今注曰:「見零陵泉陵湘水中,相與戲。其二大如馬,有角;六枚大如駒,無角。」

  六年春二月辛卯,琅邪王京薨。

  夏五月辛酉,趙王盱薨。

  六月丙辰,太尉鮑昱薨。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以大司農鄧彪為太尉。

  七年春正月,沛王輔、濟南王康、東平王蒼、中山王焉、東海王政、琅邪王宇來朝。

  夏六月甲寅,廢皇太子慶為清河王,立皇子肇為皇太子。

  己未,徙廣平王羨為西平王。

  秋八月,飲酎高廟,禘祭光武皇帝、孝明皇帝。〔一〕甲辰,詔〔曰〕:「書云『祖考來假』,明哲之祀。〔二〕予末小子,質又菲薄,仰惟先帝烝烝之情,前修禘祭,以盡孝敬。朕得識昭穆之序,寄遠祖之思。今年大禮復舉,加以先帝之坐,〔三〕悲傷感懷。樂以迎來,哀以送往,雖祭亡如在,而空虛不知所裁,庶或饗之。豈亡克慎肅雍之臣,辟公之相,〔四〕皆助朕之依依。〔五〕今賜公錢四十萬,卿半之,及百官執事各有差。」

〔一〕 前書高廟飲酎,奏武德、五行之舞。音義云:「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者,言醇也。」武帝時因八月嘗酎,令諸侯出金助祭,所謂酎金也。丁孚漢儀式曰:「九真、交阯、日南者用犀角二,長九寸,若玳瑁甲一;鬱林用象牙一,長三尺已上,若翠羽各二十,準以當金。」

  〔二〕 假音格。格,至也。尚書夔曰:「於!予擊石拊石,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言明哲祭祀,則能致祖考之神來至。

  〔三〕 言顯宗神坐,今新加之。

  〔四〕 肅,敬;雍,和;相,助也。詩大雅曰:「有來雍雍,至止肅肅,相維辟公,天子穆穆。」言百辟諸侯來助祭,皆有肅雍之德,無懈慢也。

  〔五〕 依依,思慕之意。

  九月甲戌,幸偃師,東涉卷津,〔一〕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穫,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遠離城郭,遣吏逢迎,刺探起居,〔二〕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三〕所過欲令貧弱有利,無違詔書。」遂覽淇園。〔四〕己酉,進幸鄴,勞饗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勞賜常山、趙國吏人,復元氏租賦三歲。辛卯,車駕還宮。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戍;妻子自隨,占著所在;父母同產欲相從者,恣聽之;有不到者,皆以乏軍興論。〔五〕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六〕皆減本罪各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一〕 卷,縣名,屬河南郡也。卷音丘權反。

  〔二〕 刺探謂候伺也。探音湯勘反。

  〔三〕 晏子相齊,食脫粟之飯。孔子曰,顏回一瓢飲。

  〔四〕 前書音義曰:「淇園,衛之苑也。」

  〔五〕 軍興而致闕乏,當死刑也。

  〔六〕 前書曰:「鬼薪、白粲已上,皆三歲刑也。男子為鬼薪,取薪以給宗廟。女子為白粲,使擇米白粲粲然。」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長安。丙辰,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一〕以中牢祠蕭何、霍光。進幸槐里。岐山得銅器,形似酒樽,獻之。又獲白鹿。帝曰:「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二〕『人之無良,相怨一方。』〔三〕斯器亦曷為來哉?」〔四〕又幸長平,御池陽宮,〔五〕東至高陵,造舟於涇而還〔六〕。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十一月,詔勞賜河東守、令、掾以下。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

〔一〕 太上皇,高祖父也,名煓,音它官反,一名執嘉。三輔黃圖曰,高祖初都櫟陽,太上皇崩,葬櫟陽北原陵,號萬年,仍分置萬年縣,在今櫟陽東北,故就祭祀焉。

  〔二〕 已見明帝紀。

  〔三〕 詩小雅也。良,善也。言王者所為無有善者,各相與於一方而怨之。義見韓詩。

  〔四〕 公羊傳曰:「孔子抱麟而泣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

  〔五〕 前書音義曰:「長平阪在池陽南,有長平觀,去長安五十餘里。」

  〔六〕 造,至也。謂次比舟,令相至為橋而度也。爾雅曰:「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八年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三月辛卯,葬東平憲王,賜鑾輅、龍旂。

  夏六月,北匈奴大人率眾款塞降。

  冬十二月甲午,東巡狩,幸陳留、梁國、淮陽、潁陽。戊申,車駕還宮。

  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微言將遂廢絕,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群儒選高才生,受學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以扶微學,廣異義焉。」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來朝。日南徼外蠻夷獻生犀、白雉。〔一〕

〔一〕 劉欣明交州記曰:「犀,其毛如豕,蹏有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角短,額上、頭上角長。」異物志曰:「角中特有光耀,白理如線,自本達末則為通天犀。」

  閏月辛丑,濟陰王長薨。

  二月甲戌,詔曰:「王者八政,以食為本,〔一〕故古者急耕稼之業,致耒耜之勤,〔二〕節用儲蓄,以備凶災,是以歲雖不登而人無飢色。自牛疫已來,穀食連少,良由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為負。〔三〕其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恣聽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雇耕傭,賃種餉,〔四〕貰與田器,勿收租五歲,除筭三年。其後欲還本鄉者,勿禁。」

〔一〕 尚書洪範八政,一曰食,是為政本。

  〔二〕 耒耜,農器也。耒,其柄;耜,其刃。

  〔三〕 負猶憂也。

  〔四〕 〈食尚〉,糧也,古餉字,音式上反。

  夏四月己卯,分東平國,封憲王蒼子尚為任城王。

  六月辛酉,沛王輔薨。

  秋七月丁未,詔曰:「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一〕又令丙,箠長短有數。〔二〕自往者大獄已來,掠考多酷,鉆鑽之屬,〔三〕慘苦無極。念其痛毒,怵然動心。書曰『鞭作官刑』,豈云若此?〔四〕宜及秋冬理獄,明為其禁。」

〔一〕 蒼頡篇曰:「掠,問也。」廣雅曰:「榜,擊也,音彭。」說文曰:「笞,擊也。」立謂立而考訊之。

  〔二〕 令丙為篇之次也。前書音義曰:「令有先後,有令甲,令乙,令丙。」又景帝(京師)定箠令,箠長五尺,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其平去節,故曰長短有數也。

  〔三〕 大獄謂楚王英等事也。鉆音其廉反。說文曰:「鉆,鋷也。」國語曰:「中刑用鑽鑿。」皆謂慘酷其肌膚也。

  〔四〕 孔安國注尚書曰:「以鞭為理官事之刑。」

  八月甲子,太尉鄧彪罷,大司農鄭弘為太尉。

  癸酉,詔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於下。寇賊爭心不息,邊野邑屋不修。〔一〕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將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為元和元年。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妻子自隨,占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各有差。」

〔一〕 「修」或作「充」。

  丁酉,南巡狩,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跱。〔一〕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梁。〔二〕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其賜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一〕 儲,積也。跱,具也。言不預有蓄備。

  〔二〕 柱音竹主反。

  九月乙未,東平王忠薨。

  辛丑,幸章陵,祠舊宅園廟,見宗室故人,賞賜各有差。冬十月己未,進幸江陵,詔廬江太守祠南嶽,又詔長沙、零陵太守祠長沙定王、舂陵節侯、鬱林府君。還,幸宛。十一月己丑,車駕還宮,賜從者各有差。

  十二月壬子,詔曰:「書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一〕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二〕莫得垂纓仕宦王朝。如有賢才而沒齒無用,朕甚憐之,非所謂與之更始也。諸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三〕以明棄咎之路,但不得在宿衛而已。」

〔一〕 祗,敬也。左傳胥臣云:「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今康誥之言,事同而文異。

  〔二〕 即三族也。謂父族、母族及妻族。

  〔三〕 左傳曰:「以重幣錮之。」杜預注曰:「禁錮勿令仕也。」

  二年春正月乙酉,詔曰:「令云『人有產子者復,勿筭三歲』。今諸懷妊者,〔一〕賜胎養穀人三斛,復其夫,勿筭一歲,著以為令。」又詔三公曰:「方春生養,萬物莩甲,〔二〕宜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三〕冀以息事寧人,敬奉天氣。立秋如故。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朕甚饜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四〕日計不足,月計有餘。〔五〕如襄城令劉方〔六〕,吏人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它異,斯亦殆近之矣。閒敕二千石各尚寬明,而今富姦行賂於下,貪吏枉法於上,使有罪不論而無過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一〕 說文曰:「妊,孕也。」

  〔二〕 前書音義曰:「莩,葉裏白皮也。」易曰「百果甲坼」也。

  〔三〕 條,事條也。

  〔四〕 說文云:「悃愊,至誠也。」悃音苦本反。愊音孚逼反。

  〔五〕 莊子曰:「有庚桑子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居〈山畏〉壘之山。〈山畏〉壘之人相與云:『庚桑子之始來,吾洒然異之;今吾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庶幾其聖人乎?』」

  〔六〕 方字伯況,平原人。

  二月甲寅,始用四分歷。〔一〕

〔一〕 續漢書曰:「時待詔張盛、京房、鮑業等以四分歷請與待詔楊岑等共課歲餘,盛等所中多,四分之歷始頗施行。」

  詔曰:「今山川鬼神應典禮者,尚未咸秩。〔一〕其議增修群祀,以祈豐年。」

〔一〕 咸,皆也。秩,序也。言山川之神尚未次序而祭之。書曰:「咸秩無文。」

  丙辰,東巡狩。己未,鳳皇集肥城。〔一〕乙丑,帝耕於定陶。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使使者祠唐堯於成陽靈臺。〔二〕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祠壇上,東北過于宮屋,翱翔升降。進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三〕癸酉,告祠二祖、四宗,〔四〕大會外內群臣。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祀明堂,以章先勳。其二王之後,〔五〕先聖之胤,〔六〕東后蕃衛,〔七〕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四裔,〔九〕沙漠之北,蔥領之西〔一0〕,冒耏之類,〔一一〕跋涉懸度,〔一二〕陵踐阻絕,駿奔郊畤,〔一三〕咸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一四〕盥洗享薦,慚愧祗慄。詩不云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一五〕歷數既從,靈燿著明,〔一六〕亦欲與士大夫同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稿。」戊寅,進幸濟南。〔一七〕三月己丑,進幸魯,祠東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於闕里,及七十二弟子,賜褒成侯及諸孔男女帛。壬辰,進幸東平,祠憲王陵。〔一八〕甲午,遣使者祠定陶太后、恭王陵。〔一九〕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二0〕夏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宮。乙卯,車駕還宮。庚申,假于祖禰,〔二一〕告祠高廟。

〔一〕 肥城,縣名,屬太山郡,故城在今濟州平陰縣東南。

  〔二〕 成陽,縣,屬濟陰郡。郭緣生述征記曰:「成陽縣東南有堯母慶都墓,上有祠廟。堯母陵俗亦名靈臺大母。」

  〔三〕 前書曰:「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複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崑崙,以拜祀上帝。於是上作明堂於汶上,如帶圖焉。」汶水出太山朱虛縣萊蕪山。

  〔四〕 二祖謂高祖、世祖。四宗謂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宣帝為中宗,明帝為顯宗。

  〔五〕 禮記曰:「存二王之後,尊賢不過二代。」公羊傳〔注〕曰:「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正也。」漢之二王,殷、周之後也。

  〔六〕 東觀記曰:「孔子後褒成侯等咸來助祭。」

  〔七〕 東后謂東方國君也。諸侯為天子藩屏,故曰藩衛。

  〔八〕 尚書呂刑文。皆天子同姓諸侯,有父叔兄弟子孫列者,故總而言之。

  〔九〕 要、荒,二服名。要服去王城二千里,荒服去王城二千五百里。要者,言可要束以文教。荒者,言其荒忽無常也。裔,遠也。謂荒服之外也。

  〔一0〕西河舊事曰:「蔥領,山名,在敦煌西。其山高大多蔥,故以為名焉。」

  〔一一〕字書曰:「耏,多須貌,音而。」言須鬢多,蒙冒其面。或曰,西域人多著冒而〔須〕長,故舉以為言也。

  〔一二〕草行曰跋,水行曰涉。左傳子太叔曰:「跋涉山川。」西域傳曰:「懸度者,石山也。溪谷不通,以繩索相引而度,去陽關五千八百五十里。」

  〔一三〕駿,疾也,音俊。尚書「駿奔走(在廟)」。郊畤,祭天處也。前書音義曰:「畤,神靈之居止者。」

  〔一四〕疚,病也。纂,繼也。

  〔一五〕詩小雅。遄,速也。已,止也。祉,福也。鄭玄注云:「福者,福賢者,謂爵祿之也。如此,則亂亦庶幾可疾止也。」

  〔一六〕歷數既從,謂行四分歷也。靈燿著明,謂日月貞明。

  〔一七〕濟南,縣名,故城在今淄州長山縣西北。

  〔一八〕陵在今鄆州須昌縣東。

  〔一九〕太后即元帝傅昭儀也。定陶恭王康,其陵在今曹州濟陰縣北。

  〔二0〕在今澤州晉城縣南,今太行山上,關南有天井泉三所也。

  〔二一〕假,至也,音格。禰,父廟。易曰:「王假有廟。」

  五月戊申,詔曰:「乃者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一〕或一郡再見,及白烏、神雀、甘露屢臻。祖宗舊事,或班恩施。〔二〕其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經曰:「無侮鰥寡,惠此煢獨。』加賜河南女子百戶牛酒,〔三〕令天下大酺五日。賜公卿已下錢帛各有差;及洛陽人當酺者布,戶一匹,城外三戶共一匹。賜博士員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令郡國上明經者,口十萬以上五人,不滿十萬三人。」

〔一〕 孫柔之瑞〔應〕圖曰:「鸞鳥者,赤神之精,鳳皇之佐。雞身赤(毛)〔尾〕,色亦被五彩,鳴中五音。人君進退有度,親疏有序,則至也。」比,頻也。

  〔二〕 武帝時芝草生于甘泉宮,宣帝時嘉穀玄稷降于郡國,神雀仍集,皆大赦天下。

  〔三〕 前書音義:「蘇林曰,男賜爵,女子賜牛酒。姚察云,女子謂賜爵者之妻。」史記封禪書:「百戶牛一頭,酒十石。」臣賢案:此女子百戶,若是戶頭之妻,不得更稱為戶;此謂女戶頭,即今之女戶也。天下稱慶,恩當普洽,所以男戶賜爵,女子賜牛酒。

  改廬江為六安國,江陵復為南郡。〔一〕徙江陵王恭為六安王。

〔一〕建初四年改為江陵國,今又復之。

  秋七月庚子,詔曰:「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一〕律十二月立春,不以報囚。〔二〕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三〕而無鞠獄斷刑之政。朕咨訪儒雅,稽之典籍,以為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

〔一〕 三正謂天、地、人之正。所以有三者,由有三微之月,王者所當奉而成之。禮(記)〔緯〕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復。三微者,三正之始,萬物皆微,物色不同,故王者取法焉。十一月,時陽氣始施於黃泉之下,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為天正,色尚赤。十二月,萬物始牙而色白。白者陰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十三月,萬物莩甲而出,其色皆黑,人得加功展業,故夏為人正,色尚黑。」尚書大傳曰:「夏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必以三微之月為正者,當爾之時,物皆尚微,王者受命,當扶微理弱,奉成之義也。

  〔二〕 報猶論也。立春陽氣至,可以施生,故不論囚。

  〔三〕 月令仲冬:「是月也,日短至,陰陽爭,諸生蕩,君子身欲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也。」

  九月壬辰,詔:「鳳皇、黃龍所見亭部無出二年租賦。〔一〕加賜男子爵,人二級;先見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長十五匹,丞、尉半之。詩云:『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二〕它如賜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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