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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七十 鄭孔荀列傳第六十

唐朝 後漢書 李賢注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著

鄭太字公業,河南開封人,司農眾之曾孫也。〔一〕少有才略。靈帝末,知天下將亂,陰交結豪桀。家富於財,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足,名聞山東。

〔一〕 開封,縣,故城在今汴州南。

  初舉孝廉,三府辟,公車徵,皆不就。及大將軍何進輔政,徵用名士,以公業為尚書侍郎,〔一〕遷侍御史。進將誅閹官,欲召并州牧董卓為助。公業謂進曰:「董卓彊忍寡義,志欲無猒。若借之朝政,授以大事,〔二〕將恣凶慾,必危朝廷。明公以親德之重,據阿衡之權,秉意獨斷,誅除有罪,誠不宜假卓以為資援也。且事留變生,殷鑒不遠。」又為陳時務之所急數事。進不能用,乃棄官去。謂潁川人荀攸曰:「何公未易輔也。」

〔一〕 續漢志曰:「尚書凡六曹,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

  〔二〕 借音子夜反。

  進尋見害,卓果作亂。公業等與侍中伍瓊、卓長史何顒共說卓,以袁紹為勃海太守,以發山東之謀。及義兵起,卓乃會公卿議,大發卒討之,群僚莫敢忤旨。公業恐其眾多益橫,凶彊難制,獨曰:「夫政在德,不在眾也。」卓不悅,曰,「如卿此言,兵為無用邪?」公業懼,乃詭詞更對曰:〔一〕「非謂無用,以為山東不足加大兵耳。如有不信,試為明公略陳其要。今山東合謀,州郡連結,人庶相動,非不強盛。然光武以來,中國無警,百姓優逸,忘戰日久。仲尼有言:『不教人戰,是謂棄之。』其眾雖多,不能為害。一也。明公出自西州,少為國將,閑習軍事,數踐戰埸,名振當世,人懷懾服。二也。袁本初公卿子弟,生處京師。張孟卓東平長者,〔二〕坐不闚堂。〔三〕孔公緒〔四〕清談高論,噓枯吹生。〔五〕並無軍旅之才,埶銳之幹,臨鋒決敵,非公之儔。三也。山東之士,素乏精悍。〔六〕未有孟賁之勇,慶忌之捷,〔七〕聊城之守,〔八〕良、平之謀,可任以偏師,責以成功。四也。就有其人,而尊卑無序,王爵不加,若恃眾怙力,〔九〕將各(基)〔棋〕峙,〔一0〕以觀成敗,不肯同心共膽,與齊進退。五也。關西諸郡,頗習兵事,自頃以來,數與羌戰,婦女猶戴戟操矛,挾弓負矢,〔一一〕況其壯勇之士,以當妄戰之人乎!其勝可必。六也。且天下彊勇,百姓所畏者,有并、涼之人,及匈奴、屠各、湟中義從、西羌八種,〔一二〕而明公擁之,以為爪牙,譬驅虎兕以赴犬羊。七也。又明公將帥,皆中表腹心,周旋日久,恩信淳著,忠誠可任,智謀可恃。以膠固之眾,〔一三〕當解合之埶,猶以烈風掃彼枯葉。八也。夫戰有三亡,以亂攻理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今明公秉國平正,討滅宦豎,忠義克立。以此三德,持彼三亡,奉辭伐罪,誰敢禦之!九也。東州鄭玄學該古今,〔一四〕北海邴原清高直亮,〔一五〕皆儒生所仰,群士楷式。彼諸將若詢其計畫,足知彊弱。且燕、趙、齊、梁非不盛也,終滅於秦;吳、楚七國非不眾也,卒敗滎陽。〔一六〕況今德政赫赫,股肱惟良,彼豈讚成其謀,造亂長寇哉?其不然。十也。若其所陳少有可採,無事徵兵以驚天下,使患役之民相聚為非,棄德恃眾,自虧威重。」卓乃悅,以公業為將軍,使統諸軍討擊關東。或說卓曰:「鄭公業智略過人,而結謀外寇,今資之士馬,就其黨與,竊為明公懼之。」卓乃收還其兵,留拜議郎。

〔一〕 詭猶詐也。

  〔二〕 孟卓名邈。

  〔三〕 言不妄視也。

  〔四〕 名伷。

  〔五〕 枯者噓之使生,生者吹之使枯。言談論有所抑揚也。

  〔六〕 悍,勇也。

  〔七〕 說菀曰:「孟賁水行不避鮫龍,陸行不避虎狼,發怒吐氣,聲響動天。」許慎注淮南子曰:「孟賁,衛人也。」呂氏春秋曰:「孟賁過於河,先其伍,船人怒,以楫虓其頭,不知其孟賁故也。中河,孟賁瞋目視船人,髮植目裂,舟中人盡播入河。」慶忌,吳王僚子也。射之矢,滿把不能中,四馬追之不能及。

  〔八〕 史記,燕將攻下聊城,因保守之。齊將田單攻之,歲餘不下。

  〔九〕 怙亦恃也。

  〔一0〕峙,止也。

  〔一一〕挾,持也。

  〔一二〕義從、八種並見西羌傳。

  〔一三〕膠亦固也。

  〔一四〕玄,北海人,故云東州。

  〔一五〕魏志,原字根矩,北海朱虛人也。與管寧俱以操尚稱。

  〔一六〕前書吳王濞、楚王戊、趙王遂、淄川王賢、濟南王辟光、膠西王卬、膠東王雄渠,景帝(二)〔三〕年反,大將軍條侯周亞夫將兵破之滎陽。

  卓既遷都長安,天下飢亂,士大夫多不得其命。而公業家有餘資,日引賓客高會倡樂,所贍救者甚眾。乃與何顒、荀攸共謀殺卓。事洩,顒等被執,公業脫身自武關走,東歸袁術。術上以為楊州刺史。未至官,道卒,年四十一。

  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七世祖霸,為元帝師,位至侍中。〔一〕父宙,太山都尉。

〔一〕 前書霸字次(孺)〔儒〕,元帝師。解見孔昱傳。

  融幼有異才。〔一〕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二〕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敕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僕有恩舊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三〕則融與君累世通家。」眾坐莫不歎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四〕坐中以告煒。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一〕 融家傳曰:「兄弟七人,融第六,幼有自然之性。年四歲時,每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荅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二〕 膺,潁川襄城人。融家傳曰:「聞漢中李公清節直亮,意慕之,遂造公門。」李固,漢中人,為太尉,與此傳不同也。

  〔三〕 家語曰:「孔子謂南宮敬叔曰:『吾聞老聃博古而達今,通禮樂之源,明道德之歸,即吾之師也。今將往矣。』遂至周,問禮於老聃焉。」

  〔四〕 煒音于匭反。

  年十三,喪父,哀悴過毀,扶而後起,州里歸其孝。性好學,博涉多該覽。

  山陽張儉為中常侍侯覽所怨,覽為刊章下州郡,以名捕儉。〔一〕儉與融兄褒有舊,亡抵於褒,不遇。〔二〕時融年十六,儉少之而不告。融見其有窘色,〔三〕謂曰:「兄雖在外,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舍之。〔四〕後事泄,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遂并收褒、融送獄。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之。〔五〕詔書竟坐褒焉。融由是顯名,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齊聲稱。州郡禮命,皆不就。

〔一〕 刊,削也。謂削去告人姓名。

  〔二〕 抵,歸也。融家傳「褒字文禮」也。

  〔三〕 窘,迫也。

  〔四〕 舍,止也。

  〔五〕 前書音義曰:「讞,請也,音宜傑反。」

  辟司徒楊賜府。時隱覈官僚之貪濁者,將加貶黜,融多舉中官親族。尚書畏迫內寵,召掾屬詰責之。融陳對罪惡,言無阿撓。〔一〕河南尹何進當遷為大將軍,楊賜遣融奉謁賀進,不時通,融即奪謁還府,投劾而去。河南官屬恥之,私遣劍客欲追殺融。客有言於進曰:「孔文舉有重名,〔二〕將軍若造怨此人,則四方之士引領而去矣。不如因而禮之,可以示廣於天下。」進然之,既拜而辟融,舉高第,為侍御史。與中丞趙舍不同,託病歸家。

〔一〕 撓,曲也,音乃孝反。

  〔二〕 融家傳曰:「客言於進曰:『孔文舉於時英雄特傑,譬諸物類,猶眾星之有北辰,百穀之有黍稷,天下莫不屬目也。』」

  後辟司空掾,拜中軍候。在職三日,遷虎賁中郎將。會董卓廢立,融每因對荅,輒有匡正之言。以忤卓旨,轉為議郎。時黃巾寇數州,而北海最為賊衝,卓乃諷三府同舉融為北海相。

  融到郡,收合士民,起兵講武,馳檄飛翰,引謀州郡。賊張饒等群輩二十萬眾從冀州還,融逆擊,為饒所敗,乃收散兵保朱虛縣。稍復鳩集吏民為黃巾所誤者男女四萬餘人,更置城邑,立學校,表顯儒術,薦舉賢良鄭玄、彭璆、邴原等。〔一〕郡人甄子然、臨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命配食縣社。其餘雖一介之善,莫不加禮焉。郡人無後及四方游士有死亡者,皆為棺具而斂葬之。時黃巾復來侵暴,融乃出屯都昌,〔二〕為賊管亥所圍。融逼急,乃遣東萊太史慈求救於平原相劉備。〔三〕備驚曰:「孔北海乃復知天下有劉備邪?」即遣兵三千救之,賊乃散走。

〔一〕 璆音巨秋反,又音求。

  〔二〕 都昌,縣,屬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臨朐縣東北。

  〔三〕 吳志,慈字子義,東萊人也。避事之遼東,北海相孔融聞而奇之,數遣人訊問其母,并致餉遺。時融為管亥所圍,慈從遼東還,母謂之曰:「汝與孔北海未嘗相見,至汝行後,贍恤殷勤,過於故舊。今為賊所圍,汝宜赴之。」慈單步見融,既而求救於劉備,得兵以解圍焉。

  時袁、曹方盛,而融無所協附。左丞祖者,稱有意謀,勸融有所結納。融知紹、操終圖漢室,不欲與同,故怒而殺之。

  融負其高氣,志在靖難,而才疏意廣,迄無成功。〔一〕在郡六年,劉備表領青州刺史。建安元年,為袁譚所攻,自春至夏,戰士所餘裁數百人,流矢雨集,戈矛內接。融隱几讀書,〔二〕談笑自若。城夜陷,乃奔東山,妻子為譚所虜。

〔一〕 迄,竟也。

  〔二〕 隱,憑也。莊子曰:「南郭子綦隱几而坐。」

  及獻帝都許,徵融為將作大匠,遷少府。每朝會訪對,融輒引正定議,公卿大夫皆隸名而已。〔一〕

〔一〕 說文云:「隸,附著。」

  初,太傅馬日磾奉使山東,及至淮南,數有意於袁術。術輕侮之,遂奪取其節,求去又不聽,因欲逼為軍帥。日磾深自恨,遂嘔血而斃。〔一〕及喪還,朝廷議欲加禮。融乃獨議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髦節之使,銜命直指,〔二〕寧輯東夏,〔三〕而曲媚姦臣,為所牽率,章表署用,輒使首名,〔四〕附下罔上,〔五〕姦以事君。〔六〕昔國佐當晉軍而不撓,〔七〕宜僚臨白刃而正色。〔八〕王室大臣,豈得以見脅為辭!又袁術僭逆,非一朝一夕,日磾隨從,周旋歷歲。漢律與罪人交關三日已上,皆應知情。春秋魯叔孫得臣卒,以不發揚襄仲之罪,貶不書日。〔九〕鄭人討幽公之亂,斲子家之棺。〔一0〕聖上哀矜舊臣,未忍追案,不宜加禮。」朝廷從之。

〔一〕 三輔決錄曰:「日磾字翁叔,馬融之族子。少傳融業,以才學進。與楊彪、盧植、蔡邕等典校中書,歷位九卿,遂登台輔。」獻帝春秋曰:「術從日磾借節觀之,因奪不還,條軍中十餘人使促辟之。日磾謂術曰:『卿先代諸公辟士云何?而言促之,謂公府掾可劫得乎?』從術求去,而術不遣,既以失節屈辱憂恚。」

  〔二〕 直指,無屈撓也。前書有繡衣直指。

  〔三〕 輯,和也。

  〔四〕 所上章表及署補用,皆以日磾名為首也。

  〔五〕 前書曰:「附下罔上者刑。」

  〔六〕 左傳叔向曰:「姦以事君者,吾所能禦。」

  〔七〕 公羊傳曰:「鞍之戰,齊師大敗。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及)〔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西其畝,以蕭同叔子為質,則吾舍子。』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使反魯、衛之侵,請諾。使耕者東西其畝,是則土齊也。蕭同叔子者,齊君母也,齊君母猶晉君之母也,曰不可。請戰,一戰而不勝,請再戰,再戰而不勝,請三戰,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蕭同叔子為質!』揖而去之。」

  〔八〕 楚白公勝欲為亂,謂石乞曰:「王卿士皆以五百人當之則可。」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乃從白公而見之。與言,悅;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動。事見左傳。

  〔九〕 公羊傳曰:「叔孫得臣卒。」何休注曰:「不日者,知公子遂欲殺君,而為人臣知賊而不言,明當誅也。」公子遂即襄仲也。

  〔一0〕左傳:「鄭子家卒,鄭人討幽公之亂,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杜預注曰:「斲薄其棺,不使從卿禮。」為其殺君故也。

  時論者多欲復肉刑。融乃建議曰:「古者敦庬,善否不別,〔一〕吏端刑清,〔二〕政無過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遲,風化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人。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三〕非所謂與時消息者也。〔四〕紂斮朝涉之脛,天下謂為無道。〔五〕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六〕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念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莫復歸正。夙沙亂齊,〔七〕伊戾禍宋,〔八〕趙高、英布,為世大患。〔九〕不能止人遂為非也,適足絕人還為善耳。雖忠如鬻拳,〔一0〕信如卞和,〔一一〕智如孫臏,〔一二〕冤如巷伯,〔一三〕才如史遷,〔一四〕達如子政,〔一五〕一離刀鋸,沒世不齒。〔一六〕是太甲之思庸,〔一七〕穆公之霸秦,〔一八〕南睢之骨立,衛武之初筵,〔一九〕陳湯之都賴〔二0〕,魏尚之守邊,〔二一〕無所復施也。漢開改惡之路,凡為此也。故明德之君,遠度深惟,棄短就長,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一〕 左傳楚申叔時曰:「人生敦庬。」杜預注:「庬,厚大也。」

  〔二〕 端,直也。

  〔三〕 殘其支體而棄廢之。

  〔四〕 易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五〕 尚書曰:「紂斮朝涉之脛。」孔安國注曰:「冬日見朝涉水者,謂其脛耐寒,斮而視之。」

  〔六〕 前書賈山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人養千八百君也。」

  〔七〕 左傳曰,靈公廢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衛為少傅。崔杼逆光而立之,是為莊公。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八〕 左傳,楚客聘于晉,過宋,太子痤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遣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徵之,騁而告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縊死。公徐聞其無罪,乃亨伊戾。

  〔九〕 史記,胡亥謂李斯曰:「高,故宮人也。」遂專信任之。後殺李斯,劫殺胡亥,卒亡秦也。前書,英布坐法黥,論輸驪山,亡之江中為群盜。及屬項羽,常為先鋒陷陣。後歸漢,為九江王。謀反,誅之。

  〔一0〕左傳:「初,鬻拳彊諫,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楚人以為大閽。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一一〕韓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於楚山之中,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為謾己,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石也。』又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以血。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寶焉。」琴操曰:「荊王封和為陵陽侯,和辭不就而去。乃作怨歌曰:『進寶得刑,足離分兮。去封立信,守休芸兮。斷者不續,豈不冤兮!』」

  〔一二〕史記,孫臏與龐涓學兵法,涓事魏惠王為將軍,自以能不及臏,陰使召臏,斷其兩足而黥之。臏後入齊,威王問兵法,以為師。魏與趙攻韓,齊使田忌將而往。龐涓聞,去韓而歸。臏謂田忌曰:「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軍半至。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灶,明日為五萬灶,明日為二萬灶。」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棄其步兵,與其輕銳倍日并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旁多險阻,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於此木下」。於是令齊軍曰:「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莫見火舉而俱發。」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攢火燭之,讀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遂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矣。」

  〔一三〕毛萇注詩云:「巷伯,內小臣也。掌王后之命於宮中,故謂之巷伯。」伯被讒將刑,寺人孟子傷而作詩,以刺幽王也。

  〔一四〕李陵為匈奴敗,馬遷明陵當必立功以報漢,遂被下蠶室宮刑,後乃著史記。

  〔一五〕劉向字子政。宣帝時,上言黃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乃下吏,當死。上奇其材,得踰冬減論。班固云:「向博物洽聞,通達古今。」

  〔一六〕國語「中刑用刀鋸」也。

  〔一七〕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孔注曰:「念常道也。」

  〔一八〕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鄭,蹇叔諫,不從。晉襄公敗諸崤,囚孟明等,後歸之。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復使為政,遂霸西戎。事見左傳。

  〔一九〕韓詩曰:「賓之初筵,衛武公飲酒悔過也。言賓客初就筵之時,賓主秩秩然,俱謹敬也。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不知其為惡也。」

  〔二0〕前書,湯字子公。遷西域副校尉,矯制發諸國兵,斬郅支單于於都賴水上。

  〔二一〕文帝時,尚為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趙人馮唐為郎,為言文帝,赦尚復為雲中守也。

  是時荊州牧劉表不供職貢,多行僭偽,遂乃郊祀天地,擬斥乘輿。〔一〕詔書班下其事。融上疏曰:「竊聞領荊州牧劉表桀逆放恣,所為不軌,至乃郊祭天地,擬儀社稷。雖昏僭惡極,罪不容誅,至於國體,宜且諱之。〔二〕何者?萬乘至重,天王至尊,身為聖躬,國為神器,〔三〕陛級縣遠,祿位限絕,〔四〕猶天之不可階,日月之不可踰也。〔五〕每有一豎臣,輒云圖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六〕愚謂雖有重戾,必宜隱忍。賈誼所謂『擲鼠忌器』,蓋謂此也。〔七〕是以齊兵次楚,唯責包茅;〔八〕王師敗績,不書晉人。〔九〕前以露袁術之罪,今復下劉表之事,是使跛牂欲闚高岸,天險可得而登也。〔一0〕案表跋扈,擅誅列侯,遏絕詔命,斷盜貢篚,〔一一〕招呼元惡,以自營衛,專為群逆,主萃淵藪。〔一二〕郜鼎在廟,章孰甚焉!〔一三〕桑落瓦解,其埶可見。〔一四〕臣愚以為宜隱郊祀之事,以崇國防。」

〔一〕 斥,指也。

  〔二〕 體謂國家之大體也。

  〔三〕 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四〕 賈誼曰:「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故陛乃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也。」

  〔五〕 論語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又曰:「仲尼如日月,無得而踰焉。」

  〔六〕 形,見也。

  〔七〕 前書賈誼曰:「里諺云『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諭也。鼠近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乎貴臣之近主乎?」

  〔八〕 左傳,齊桓伐楚,責以「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杜預注曰:「包,裹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為縮酒也。」

  〔九〕 公羊傳:「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于貿戎。孰敗之?蓋晉敗之。曷為不言晉敗之?王者無敵,莫敢當也。」

  〔一0〕史記李斯曰:「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太山之高百仞,而跛牂牧其上。夫樓季而難五丈之限,豈跛牂而易百仞之高哉?峭漸之埶異也。」爾雅曰:「羊牝曰牂。」易曰:「天險不可昇,地險山川丘陵也。」

  〔一一〕鄭玄注儀禮曰:「篚,竹器如筐也。」書曰:「厥篚玄纁璣組。」

  〔一二〕書曰:「今商王受亡道,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孔注曰:「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紂為魁主,窟聚泉府藪澤也。」

  〔一三〕左傳:「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郜鼎在廟,彰孰甚焉!』」郜鼎,郜國所作也。

  〔一四〕詩曰:「桑之落矣,其黃而隕。」

  五年,南陽王馮、東海王祗薨,〔一〕帝傷其早歿,欲為脩四時之祭,以訪於融。融對曰:「聖恩敦睦,感時增思,悼二王之靈,發哀愍之詔,稽度前典,以正禮制。竊觀故事,前梁懷王、臨江愍王、齊哀王、臨淮懷王並薨無後,同產昆弟,即景、武、昭、明四帝是也,〔二〕未聞前朝修立祭祀。若臨時所施,則不列傳紀。臣愚以為諸在沖齔,聖慈哀悼,禮同成人,加以號謚者,宜稱上恩,〔三〕祭祀禮畢,而後絕之。至於一歲之限,不合禮意,又違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處。」〔四〕

〔一〕 並獻帝子。

  〔二〕 梁懷王揖,景帝弟也,立十年薨。臨江閔王榮,武帝兄也,為皇太子,四歲廢為王,坐侵廟壖地自殺。齊懷王閎,武帝子,昭帝異母兄,立八年薨。臣賢案:齊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孫,非昭帝兄弟,當為懷王,作「哀」者誤也。臨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融家傳及本傳皆作「公」,此為「王」者,亦誤也。

  〔三〕 稱音尺證反。

  〔四〕 處猶安也。

  初,曹操攻屠鄴城,袁氏婦子多見侵略,而操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一〕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二〕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對曰:「以今度之,想當然耳。」後操討烏桓,〔三〕又嘲之曰:「大將軍遠征,蕭條海外。昔肅慎不貢楛矢〔四〕,丁零盜蘇武牛羊,可并案也。」〔五〕

〔一〕 袁紹傳,熙,紹之中子也。甄氏,中山無極人,漢太保甄邯後也。父逸,上蔡令。魏略曰:「熙出在幽州,甄氏侍姑,及鄴城破,文帝入紹舍,后怖,伏姑膝上。帝令舉頭就視,見其顏色非凡。太祖聞其意,為迎取之。」

  〔二〕 妲音丁末反,又音旦。紂之妃,有蘇氏女也。紂用其言,毒虐眾庶。武王剋殷,斬妲己頭,縣之於小白旗,以為紂之亡由此女也。出列女傳也。

  〔三〕 建安十二年也。

  〔四〕 國語曰:「昔武王剋商,通于九夷百蠻,於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肅慎國記曰:「肅慎氏,其地在夫餘國北,東濱大海。」魏略曰:「挹婁一名肅慎氏。」說文曰「楛,木也。今遼左有楛木,狀如荊,葉如榆」也。

  〔五〕 山海經曰:「北海之內,有丁零之國。」前書蘇武使匈奴,單于徙北海上,丁零盜武牛羊,武遂窮厄也。

  時年飢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爭之,多侮慢之辭。〔一〕既見操雄詐漸著,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致乖忤。〔二〕又嘗奏宜準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內,不以封建諸侯。〔三〕操疑其所論建漸廣,益憚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潛忌正議,慮鯁大業。山陽郗慮〔四〕承望風旨,以微法奏免融官。因顯明讎怨,操故書激厲融曰:「蓋聞唐虞之朝,有克讓之臣,〔五〕故麟鳳來而頌聲作也。〔六〕後世德薄,猶有殺身為君,〔七〕破家為國。〔八〕及至其敝,睚眥之怨必讎,一餐之惠必報。〔九〕故晁錯念國,遘禍於袁盎;〔一0〕屈平悼楚,受譖於椒、蘭;〔一一〕彭寵傾亂,起自朱浮;〔一二〕鄧禹威損,失於宗、馮。〔一三〕由此言之,喜怒怨愛,禍福所因,可不慎與!〔一四〕昔廉、藺小國之臣,猶能相下;〔一五〕寇、賈倉卒武夫,屈節崇好;光武不問伯升之怨;齊侯不疑射鉤之虜。〔一六〕夫立大操者,豈累細故哉!往聞二君有執法之平,以為小介,〔一七〕當收舊好;而怨毒漸積,志相危害,聞之憮然,中夜而起。〔一八〕昔國家東遷,文舉盛歎鴻豫名實相副,綜達經學,出於鄭玄,又明司馬法,〔一九〕鴻豫亦稱文舉奇逸博聞,誠怪今者與始相違。孤與文舉既非舊好,又於鴻豫亦無恩紀,然願人之相美,不樂人之相傷,是以區區思協歡好。又知二君群小所搆,孤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撫養戰士,殺身為國,破浮華交會之徒,計有餘矣。」

〔一〕 融集與操書云:「酒之為德久矣。古先哲王,類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濟萬國,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燿,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堯不千鍾,無以建太平。孔非百觚,無以堪上聖。樊噲解厄鴻門,非豕肩鍾酒,無以奮其怒。趙之廝養,東迎其王,非引卮酒,無以激其氣。高祖非醉斬白蛇,無以暢其靈。景帝非醉幸唐姬,無以開中興。袁盎非醇醪之力,無以脫其命。定國不酣飲一斛,無以決其法。故酈生以高陽酒徒,著功於漢;屈原不餔醩歠醨,取困於楚。由是觀之,酒何負於政哉?」又書曰:「昨承訓荅,陳二代之禍,及眾人之敗,以酒亡者,實如來誨。雖然,徐偃王行仁義而亡,今令不絕仁義;燕噲以讓失社稷,今令不禁謙退;魯因儒而損,今令不棄文學;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而將酒獨急者,疑但惜穀耳,非以亡王為戒也。」

  〔二〕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三〕 周禮:「方千里曰國畿,其外五百里侯畿。」鄭玄注:「畿,限也。」

  〔四〕 續漢書:「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少受學於鄭玄。」虞浦江表傳曰:「獻帝嘗時見慮及少府孔融。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權安在?』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穆。曹操以書和解之。」慮從光祿勳遷御史大夫。

  〔五〕 尚書曰,舜以伯禹為司空,禹讓稷、契暨皋陶。以益為朕虞,益讓于朱虎、熊羆。以伯夷為秩宗,伯夷讓于夔龍。

  〔六〕 史記曰:「於是禹興九韶之樂,致異物,鳳皇來儀。」

  〔七〕 若齊孟陽代君居床以待賊,西漢紀信乘黃屋誑楚之類也。

  〔八〕 若要離焚妻子以徇吳,李通誅宗族以從漢之類也。

  〔九〕 史記,范睢一餐之德必償,睚眥之怨必報。

  〔一0〕景帝時,錯為御史大夫,以諸侯國大,請削其土。吳楚七國反,以誅錯為名。袁盎素與錯不相善,盎乃進說,請斬錯以謝七國,景帝遂斬錯也。

  〔一一〕屈平楚懷王時為三閭大夫。秦昭王使張儀譎詐懷王,令絕齊交,又誘請會武關,平諫,王不聽其言,卒客死於秦。懷王子子椒、子蘭讒之於襄王,而放逐之。見史記。

  〔一二〕朱浮與寵不相能,數譖之光武,寵遂反。

  〔一三〕鄧禹征赤眉,令宗欽、馮愔守栒邑。二人爭權相攻,遂殺欽,因反擊禹。今流俗本「宗」誤作「宋」也。

  〔一四〕音余。

  〔一五〕趙惠文王與秦昭王會黽池,歸,拜藺相如為上卿,位在廉頗右。頗曰;「吾不忍為之下,必辱之。」相如每朝,常避之。頗聞之,肉袒負荊謝之,相與為刎頸之友。事見史記。

  〔一六〕公子糾與桓公爭立,管仲射桓公中鉤。後桓公即位,以管仲為相也。

  〔一七〕介猶蔕芥也。公法雖平,私情為蔕芥者也。

  〔一八〕憮音舞。憮,失意貌也。

  〔一九〕史記,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法。其法論田及兵之法也。

  融報曰:「猥惠書教,〔一〕告所不逮。融與鴻豫州里比郡〔二〕,知之最早。雖嘗陳其功美,欲以厚於見私,信於為國,不求其覆過掩惡,有罪望不坐也。前者黜退,懽欣受之。昔趙宣子朝登韓厥,夕被其戮,喜而求賀。〔三〕況無彼人之功,而敢枉當官之平哉!忠非三閭,〔四〕智非晁錯,竊位為過,免罪為幸。乃使餘論遠聞,所以慚懼也。朱、彭、寇、賈,為世壯士,愛惡相攻,能為國憂。至於輕弱薄劣,猶昆蟲之相囓,適足還害其身,〔五〕誠無所至也。晉侯嘉其臣所爭者大,而師曠以為不如心競。〔六〕性既遲緩,與人無傷,雖出胯下之負,〔七〕榆次之辱,〔八〕不知貶毀之於己,猶蚊虻之一過也。〔九〕子產謂人心不相似,〔一0〕或矜埶者,欲以取勝為榮,不念宋人待四海之客,大鑪不欲令酒酸也。〔一一〕至於屈穀巨瓠,堅而無竅,當以無用罪之耳。〔一二〕它者奉遵嚴教,不敢失墜。郗為故吏,融所推進。趙衰之拔郤縠,〔一三〕不輕公叔之升臣也。〔一四〕知同其愛,訓誨發中。〔一五〕雖懿伯之忌,猶不得念,〔一六〕況恃舊交,而欲自外於賢吏哉!〔一七〕輒布腹心,脩好如初。苦言至意,終身誦之。」

〔一〕 猥,曲也。

  〔二〕 山陽與魯郡相鄰比。

  〔三〕 宣子,趙盾謚也。國語曰:「宣子言韓厥於靈公,以為司馬。河曲之役,趙宣子使人以其乘車干行,韓厥執而戮之。眾咸曰:『韓厥必不沒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車,其誰安之?』宣子召而禮之,謂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賀我矣。吾舉厥也,中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四〕 即屈原也。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故曰「三閭」。

  〔五〕 夏小正云:「昆,眾也。」孫卿子曰:「昆蟲亦有知。」

  〔六〕 左傳「秦伯之弟鍼如晉脩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導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禦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也。

  〔七〕 韓信貧賤,淮陰少年侮之,令信出跨下。

  〔八〕 史記,荊軻嘗游榆次,與蓋聶論劍,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去。

  〔九〕 蚊音文。虻音{亡虫}。言蚊虻之暫過,未以為害。

  〔一0〕左傳曰,子產謂子皮曰:「人心不同,其如面焉,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

  〔一一〕鑪,累土為之,以居酒瓮,四邊隆起,一面高如鍛鑪,故名鑪。字或作「壚」。韓子曰:「宋人有沽酒者,斗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而酒不售,酒酸(者)。怪其故,問所知閭長者楊倩。(二人)〔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何故不售?』曰:『人畏焉。』令孺子懷錢挈壺往沽,狗迎齕之,酒所以酸而不售。」

  〔一二〕韓子曰:「齊有居士田仲,宋人屈穀往見之,曰:『穀聞先生之義,不恃仰人而食。今穀有樹瓠之法,堅如石,厚而無竅,願獻先生。』田仲曰:『夫子徒謂我也。凡貴於樹瓠者,為可以盛也。今厚而無竅,則不可以盛物,而任堅如石,則不可以割而斟,吾無以此瓠為也。』〔曰:『然,穀〕將棄之。』今仲不恃仰人而食,亦無益人國,亦堅瓠之類。」

  〔一三〕左傳,晉文公謀元帥,趙衰曰:「郤縠可。」乃使郤縠將中軍。

  〔一四〕公叔文子,衛大夫,其家臣名僎,行與文子同,升之於公,與之並為大夫。僎音士眷反,見論語。

  〔一五〕言曹公與己同愛郗慮,故發於中心而訓誨。

  〔一六〕禮記檀弓曰;「滕成公之喪,使子叔敬叔弔,子服惠伯為介。及郊,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將公事。』遂入。」鄭玄注曰:「懿伯,惠伯之叔父也。忌,怨也。」

  〔一七〕賢吏謂慮也。

  歲餘,復拜太中大夫。性寬容少忌,好士,喜誘益後進。及退閑職,〔一〕賓客日盈其門。常歎曰:「坐上客恆滿,尊中酒不空,吾無憂矣。」與蔡邕素善,邕卒後,有虎賁士貌類於邕,〔二〕融每酒酣,引與同坐,曰:「雖無老成人,且有典刑。」〔三〕融聞人之善,若出諸己,言有可採,必演而成之,面告其短,而退稱所長,薦達賢士,多所獎進,知而未言,以為己過,故海內英俊皆信服之。

〔一〕 太中大夫職在言議,故云閑職。

  〔二〕 漢官典職儀曰:「虎賁中郎將,主武賁千五百人。」

  〔三〕 詩大雅曰「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也。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搆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一〕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規不軌,云『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二〕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三〕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四〕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蕩於言,〔五〕云『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缻中,〔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贊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荅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一〕 典略曰:「粹字文蔚,陳留人,少學於蔡邕。建安初,以高第擢拜尚書郎,後為軍謀祭酒,與陳琳、阮瑀等典記室。融誅之後,人睹粹所作,無不嘉其才而忌其筆也。」

  〔二〕 史記曰,魯大夫孟釐子曰:「孔丘,聖人之後,滅於宋。」服虔注曰;「聖人謂商湯也。孔子六代祖孔父嘉為宋華督所殺,其子奔魯也。」

  〔三〕 訕音所諫反。訕謂謗毀也。蒼頡篇曰:「訕,非也。」

  〔四〕 謂不加幘。

  〔五〕 跌蕩,無儀檢也。放,縱也。

  〔六〕 說文曰:「缻,缶也。」字書曰:「缻似缶而高。」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荅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乎?」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初,京兆人脂習元升,與融相善,每戒融剛直。〔一〕及被害,許下莫敢收者,習往撫尸曰:「文舉舍我死,吾何用生為?」操聞大怒,將收習殺之,後得赦出。

〔一〕 魏略曰:「曹操為司空,威德日盛,融故以舊意書疏倨傲,習常責融令改節,融不從之。」

  魏文帝深好融文辭,每歎曰:「楊、班儔也。」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輒賞以金帛。所著詩、頌、碑文、論議、六言、策文、表、檄、教令、書記凡二十五篇。文帝以習有欒布之節,加中散大夫。〔一〕

〔一〕 前書曰:「欒布,梁人也,為梁王彭越大夫,使於齊,未反。漢誅越,梟首雒陽下,布還,奏事越頭下,祠而哭之。」

  論曰:昔諫大夫鄭昌有言:「山有猛獸者,藜藿為之不採。〔一〕」是以孔父正色,不容弒虐之謀;〔二〕平仲立朝,有紓盜齊之望。〔三〕若夫文舉之高志直情,其足以動義概而忤雄心。〔四〕故使移鼎之跡,事隔於人存;〔五〕代終之規,啟機於身後也。〔六〕夫嚴氣正性,覆折而己。豈有員园委屈,可以每其生哉!〔七〕懍懍焉,皜皜焉,其與琨玉秋霜比質可也。〔八〕

〔一〕 宣帝時,司隸校尉蓋寬饒以直言得罪,鄭昌愍傷寬饒忠直憂國,以言事不當意,而為文吏所詆挫,故上書訟之。

  〔二〕 公羊傳曰:「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

  〔三〕 紓音舒,解也,緩也。盜齊謂田常也。莊子曰:「田成子一旦弒齊君而盜其國。」左傳,齊景公坐於路寢。公歎曰:「美哉室!其誰有此乎?」晏子對曰:「如君之言,其陳氏乎?」公曰:「是可若何?」對曰:「唯禮可以已之。」

  〔四〕 忤,逆也。

  〔五〕 移鼎謂遷漢之鼎也。人存謂曹操身在不得篡位也。左傳曰:「桀有昏德,鼎遷於商;商紂暴虐,鼎遷於周。」

  〔六〕 代終謂代漢祚之終也。身後謂曹丕受禪也。

  〔七〕 「园」即「刓」字,音五丸反。前書音義曰:「刓謂刓團無稜角也。」每,貪也。言寧正直以傾覆摧折,不能委曲以貪生也。賈誼云:「品庶每生。」

  〔八〕 懍懍言勁烈如秋霜也。皜皜言堅貞如白玉也。皜音古老反。

  苟彧字文若,〔一〕潁川潁陰人,朗陵令淑之孫也。〔二〕父緄,為濟南相。〔三〕緄畏憚宦官,乃為彧娶中常侍唐衡女。〔四〕彧以少有才名,故得免於譏議。南陽何顒名知人,見彧而異之,曰:「王佐才也。」

〔一〕 袁宏漢紀「彧」作「郁」。

  〔二〕 朗陵,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縣西南。

  〔三〕 緄音古本反。

  〔四〕 典略曰:「衡欲以女妻汝南傅公明,公明不取,轉以妻郁。」

  中平六年,舉孝廉,再遷亢父令。〔一〕董卓之亂,棄官歸鄉里。同邵韓融時將宗親千餘家,避亂密西山中。〔二〕彧謂父老曰:「潁川,四戰之地也。〔三〕天下有變,常為兵衝。密雖小固,不足以扞大難,宜亟避之。」〔四〕鄉人多懷土不能去。會冀州牧同郡韓馥遣騎迎之,彧乃獨將宗族從馥,留者後多為董卓將李傕所殺略焉。

〔一〕 亢父,〔縣〕,屬梁國,故城在今兗州任城縣南。亢音剛,父音甫。

  〔二〕 密縣西山也。

  〔三〕 四面通也。

  〔四〕 亟音紀力反。

  彧比至冀州,而袁紹已奪馥位,紹待彧以上賓之禮。彧明有意數,〔一〕見漢室崩亂,每懷匡佐之義。時曹操在東郡,彧聞操有雄略,而度紹終不能定大業。初平二年,乃去紹從操。操與語大悅,曰:「吾子房也。」〔二〕以為奮武司馬,時年二十九。明年,又為操鎮東司馬。

〔一〕 數,計數也。

  〔二〕 比之張良。

  興平元年,操東擊陶謙,使彧守甄城,〔一〕任以留事。會張邈、陳宮以兗州反操,〔二〕而潛迎呂布。布既至,諸城悉應之。邈乃使人譎彧〔三〕曰:「呂將軍來助曹使君擊陶謙,宜亟供軍實。」彧知邈有變,即勒兵設備,故邈計不行。豫州刺史郭貢率兵數萬來到城下,求見彧。彧將往,東郡太守夏侯惇等止之。〔四〕曰:「何知貢不與呂布同謀,而輕欲見之。今君為一州之鎮,往必危也。」彧曰:「貢與邈等分非素結,今來速者,計必未定,及其猶豫,宜時說之,縱不為用,可使中立。〔五〕若先懷疑嫌,彼將怒而成謀,不如往也。」貢既見彧無懼意,知城不可攻,遂引而去。彧乃使程昱說范、東阿,〔六〕使固其守,卒全三城以待操焉。〔七〕

〔一〕 縣名,屬濟陰郡,今濮州縣也。「甄」今作「鄄」,音絹。

  〔二〕 典略「宮字公臺,東郡人。剛直烈壯,少與海內知名之士皆相連結」也。

  〔三〕 譎,詐也。

  〔四〕 魏志曰:「惇字元讓,沛國人。」

  〔五〕 不令其有去就也。

  〔六〕 魏志:「昱字仲德,東郡東阿人。」范,縣,屬東郡,今濮陽縣也。東阿,縣,屬東郡,今濟州縣也。

  〔七〕 三城謂甄、范、東阿也。

  二年,陶謙死,操欲遂取徐州,還定呂布。彧諫曰:「昔高祖保關中,〔一〕光武據河內,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進可以勝敵,退足以堅守,故雖有困敗,而終濟大業。將軍本以兗州首事,故能平定山東,〔二〕此實天下之要地,而將軍之關河也。若不先定之,根本將何寄乎?宜急分討陳宮,使虜不得西顧,乘其閒而收熟麥,約食蓄穀,以資一舉,則呂布不足破也。今舍之而東,未見其便。多留兵則力不勝敵,少留兵則後不足固。布乘虛寇暴,震動人心,縱數城或全,其餘非復己有,則將軍尚安歸乎?且前討徐州,威罰實行,其子弟念父兄之恥,必人自為守。就能破之,尚不可保。彼若懼而相結,共為表裏,堅壁清野,以待將軍,將軍攻之不拔,掠之無獲,不出一旬,則十萬之眾未戰而自困矣。夫事固有棄彼取此,以權一時之埶,願將軍慮焉。」操於是大收孰麥,復與布戰。布敗走,因分定諸縣,兗州遂平。

〔一〕 高祖距項羽,常留蕭何守關中。

  〔二〕 曹操初從東郡守鮑信等迎領兗州牧,遂進兵破黃巾等,故能平定山東也。

  建安元年,獻帝自河東還洛陽,操議欲奉迎車駕,徙都於許。眾多以山東未定,韓暹、楊奉負功恣睢,〔一〕未可卒制。彧乃勸操曰:「昔晉文公納周襄王,而諸侯景從;〔二〕漢高祖為義帝縞素,而天下歸心。〔三〕自天子蒙塵,〔四〕將軍首唱義兵,徒以山東擾亂,未遑遠赴,雖禦難於外,乃心無不在王室。〔五〕今鑾駕旋軫〔六〕,東京榛蕪,義士有存本之思,兆人懷感舊之哀。誠因此時奉主上以從人望,大順也;秉至公以服天下,大略也;扶弘義以致英俊,大德也。四方雖有逆節,其何能為?韓暹、楊奉,安足恤哉!若不時定,使豪桀生心,後雖為慮,亦無及矣。」操從之。

〔一〕 恣睢,肆怒貌。睢音火季反,又火佳反。史記:「盜跖日殺不辜,暴戾恣睢。」

  〔二〕 左傳,卜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晉侯以左師逆王,王入于王城,取太叔於溫,殺之於隰城,遂定霸業,天下服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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