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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二十六 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第十六

唐朝 後漢書 李賢注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著

伏湛子隆

  伏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也。九世祖勝,字子賤,所謂濟南伏生者也。湛高祖父孺,武帝時,客授東武,因家焉。父理,為當世名儒,以詩授成帝,為高密太傅,別自名學。〔一〕

〔一〕 為高密王寬傅也。寬,武帝玄孫廣陵王胥後也。前書儒林傳曰,伏理字君游,受詩於匡衡,由是齊詩有匡伏之學。故言「別自名學」也。

  湛性孝友,少傳父業,教授數百人。成帝時,以父任為博士弟子。五遷,至王莽時為繡衣執法,〔一〕使督大姦,遷後隊屬正。〔二〕

〔一〕 武帝置繡衣御史,王莽改御史曰執法,故曰「繡衣執法」也。

  〔二〕 王莽改河內為後隊。

  更始立,以為平原太守。時倉卒兵起,天下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不廢。謂妻子曰:「夫一穀不登,國君徹膳;〔一〕今民皆飢,奈何獨飽?」乃共食麤糲,〔二〕悉分奉祿以賑鄉里,來客者百餘家。時門下督素有氣力,謀欲為湛起兵,湛惡其惑眾,即收斬之,徇首城郭,以示百姓,於是吏人信向,郡內以安。平原一境,湛所全也。

〔一〕 禮記曰:「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

  〔二〕 糲,麤米也。九章筭術曰:「粟五十,糲率三十。一斛粟得六斗米為糲也。」

  光武即位,知湛名儒舊臣,欲令幹任內職,〔一〕徵拜尚書,使典定舊制。時大司徒鄧禹西征關中,帝以湛才任宰相,拜為司直,行大司徒事。車駕每出征伐,常留鎮守,總攝群司。建武三年,遂代鄧禹為大司徒,封陽都侯。〔二〕

〔一〕 幹,主也。

  〔二〕 陽都,縣名,屬城陽國,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東。

  時彭寵反於漁陽,帝欲自征之,湛上疏諫曰:「臣聞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國,〔一〕必先詢之同姓,然後謀於群臣,加占蓍龜,以定行事,〔二〕故謀則成,卜則吉,戰則勝。其詩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弟兄,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庸。』〔三〕崇國城守,先退後伐,〔四〕所以重人命,俟時而動,故參分天下而有其二。陛下承大亂之極,受命而帝,興明祖宗,出入四年,而滅檀鄉,制五校,降銅馬,破赤眉,誅鄧奉之屬,不為無功。今京師空匱,資用不足,未能服近而先事邊外;且漁陽之地,逼接北狄,黠虜困迫,必求其助。又今所過縣邑,尤為困乏。種麥之家,多在城郭,聞官兵將至,當已收之矣。大軍遠涉二千餘里,士馬罷勞,轉糧艱阻。今兗、豫、青、冀,中國之都,而寇賊從橫,未及從化。漁陽以東,本備邊塞,地接外虜,貢稅微薄。安平之時,尚資內郡,況今荒耗,豈足先圖?而陛下捨近務遠,棄易求難,四方疑怪,百姓恐懼,誠臣之所惑也。復願遠覽文王重兵博謀,近思征伐前後之宜,顧問有司,使極愚誠,采其所長,擇之聖慮,以中土為憂念。」帝覽其奏,竟不親征。

〔一〕 五國謂西伯受命伐犬夷,伐密須,伐耆,伐邗,伐崇。見史記。

  〔二〕 書曰:「謀及卿士,謀及卜筮。」又曰:「文王唯卜用,克綏受茲命。」詩大雅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

  〔三〕 詩大雅也。仇,匹也。鉤援,梯所引上城也。臨,臨車也。衝,衝車也。庸,城也。崇侯倡紂為無道,故伐焉。

  〔四〕 左氏傳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政而復伐之,因壘而降。」

  時賊徐異卿等〔一〕萬餘人據富平,連攻之不下,〔二〕唯云「願降司徒伏公」。帝知湛為青、徐所信向,遣到平原,異卿等即日歸降,護送洛陽。

〔一〕 異卿即獲索賊帥徐少也。

  〔二〕 富平,縣名,屬平原郡,故城今棣州厭次縣也。

  湛雖在倉卒,造次必於文德,以為禮樂政化之首,顛沛猶不可違。〔一〕是歲奏行鄉飲酒禮,遂施行也。

〔一〕 顛沛猶僵仆也。

  其冬,車駕征張步,留湛居守。時蒸祭高廟,〔一〕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戶,遣就國。〔二〕後南陽太守杜詩上疏薦湛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三〕。臣詩竊見故大司徒陽都侯伏湛,自行束脩,訖無毀玷,〔四〕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前在河內朝歌及居平原,〔五〕吏人畏愛,則而象之。遭時反覆,不離兵凶,秉節持重,有不可奪之志。陛下深知其能,顯以宰相之重,眾賢百姓,仰望德義。微過斥退,久不復用,有識所惜,儒士痛心,臣竊傷之。湛容貌堂堂,國之光暉;〔六〕智略謀慮,朝之淵藪。髫髮厲志,白首不衰。〔七〕實足以先後王室,名足以光示遠人。〔八〕古者選擢諸侯以為公卿,是故四方回首,仰望京師。〔九〕柱石之臣,宜居輔弼,〔一0〕出入禁門,補缺拾遺。臣詩愚戇,不足以知宰相之才,竊懷區區,敢不自竭。臣前為侍御史,上封事,言湛公廉愛下,好惡分明,累世儒學,素持名信,經明行修,通達國政,尤宜近侍,納言左右,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一一〕可以湛代。頗為執事所非。但臣詩蒙恩深渥,所言誠有益於國,雖死無恨,故復越職觸冒以聞。」

〔一〕 冬祭曰蒸也。

  〔二〕 不其,縣名,屬琅邪郡。其音基。

  〔三〕 大雅詩曰:「濟濟多士。」尚書曰:「股肱良哉。」

  〔四〕 訖,竟也。玷,缺也。自行束脩謂年十五以上。

  〔五〕 朝歌,河內縣名也,故城在今衛州衛縣西。王莽改河內為後隊,謂湛為〔後〕隊屬正也。

  〔六〕 堂堂,盛威儀也。

  〔七〕 埤蒼曰:「髫,髦也。」髫髮謂童子垂髮。

  〔八〕 先後,相導也。詩大雅曰:「予(則)〔曰〕有先後。」先音先見反。後音胡豆反。

  〔九〕 左傳曰:「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東觀記曰:「詩上書:『武公、莊公所以砥礪蕃屏,勸進忠信,令四方諸侯咸樂回首,仰望京師。』」

  〔一0〕柱石,承棟梁也。前書田延年曰:「將軍為國柱石。」尚書大傳曰:「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承,左曰輔,右曰弼。天子有問無以對,責之疑;可志而不志,責之承;可正而不正,責之輔;可揚而不揚,責之弼。」

  〔一一〕蓋舊制九州共選五人以任尚書,令則一郡乃有二人,故欲以湛代一人之處。

  十三年夏,徵,敕尚書擇拜吏日,未及就位,因讌見中暑,病卒。賜祕器,帝親弔祠,遣使者送喪脩冢。

  二子:隆,翕。

  翕嗣爵,卒,子光嗣。光卒,子晨嗣。〔一〕晨謙敬博愛,好學尤篤,以女孫為順帝貴人,奉朝請,位特進。卒,子無忌嗣,亦傳家學,博物多識,順帝時,為侍中屯騎校尉。永和元年,詔無忌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蓺術。〔二〕元嘉中,桓帝復詔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又自采集古今,刪著事要,號曰伏侯注。〔三〕無忌卒,子質嗣,官至大司農。質卒,子完嗣,尚桓帝女陽安長公主。女為孝獻皇后。曹操殺后,誅伏氏,國除。

〔一〕 東觀記曰:「晨尚高平公主。」

  〔二〕 中書,內中之書也。蓺文志曰「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其成數也。蓺謂書、數、射、御,術謂醫、方、卜、筮。

  〔三〕 其書上自黃帝,下盡漢質帝,為八卷,見行於今。

  初,自伏生已後,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故東州號為「伏不鬥」云。

  隆字伯文,少以節操立名,〔一〕仕郡督郵。建武二年,詣懷宮,光武甚親接之。

〔一〕 東觀記「隆」作「盛」,字伯明。

  時張步兄弟各擁彊兵,據有齊地,拜隆為太中大夫,持節使青徐二州,招降郡國。隆移檄告曰:「乃者,猾臣王莽,殺帝盜位。宗室興兵,除亂誅莽,故群下推立聖公,以主宗廟。而任用賊臣,殺戮賢良,三王作亂,盜賊從橫,忤逆天心,〔一〕卒為赤眉所害。皇天祐漢,聖哲應期,陛下神武奮發,以少制眾。故尋、邑以百萬之軍,潰散於昆陽,王郎以全趙之師,土崩於邯鄲,〔二〕大肜、高胡望旗消靡,鐵脛、五校莫不摧破。梁王劉永,幸以宗室屬籍,爵為侯王,不知厭足,自求禍棄,遂封爵牧守,造為詐逆。今虎牙大將軍屯營十萬,已拔睢陽,劉永奔迸,家已族矣。此諸君所聞也。不先自圖,後悔何及?」青、徐群盜得此惶怖,獲索賊右師郎等六校即時皆降。〔三〕張步遣使隨隆,〔四〕詣闕上書,獻鰒魚。〔五〕

〔一〕 三王見聖公傳。

  〔二〕 全趙謂舉趙之地。

  〔三〕 「右」或為「古」。

  〔四〕 東觀記步遣其掾孫昱隨之。

  〔五〕 郭璞注三蒼云:「鰒似蛤,偏著石。」廣志曰:「鰒無鱗有殼,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九。」本草云:「石決明,一名鰒魚。」音步角反。

  其冬,拜隆光祿大夫,復使於步,并與新除青州牧守及都尉俱東,詔隆輒拜令長以下。隆招懷綏緝,多來降附。帝嘉其功,比之酈生。〔一〕即拜步為東萊太守,而劉永亦復遣使立步為齊王。步貪受王爵,冘豫未決。〔二〕隆曉譬曰:「高祖與天下約,非劉氏不王,今可得為十萬戶侯耳。」步欲留隆與共守二州,隆不聽,〔三〕求得反命,步遂執隆而受永封。隆遣閒使上書曰:「臣隆奉使無狀,〔四〕受執凶逆,雖在困厄,授命不顧。又吏人知步反畔,心不附之,願以時進兵,無以臣隆為念。臣隆得生到闕廷,受誅有司,此其大願;若令沒身寇手,以父母昆弟長累陛下。〔五〕陛下與皇后、太子永享萬國,與天無極。」帝得隆奏,召父湛流涕以示之曰:「隆可謂有蘇武之節。〔六〕恨不且許而遽求還也!」其後步遂殺之,時人莫不憐哀焉。

〔一〕 酈生,酈食其也。說齊王廣,下齊七十餘城。食其音異基。

  〔二〕 冘音以今反。

  〔三〕 二州,青州、徐州也。

  〔四〕 言罪大也。

  〔五〕 累,託也,音力偽反。

  〔六〕 武帝時,蘇武使匈奴,會衛律所將降者,陰相與謀,劫單于母閼氏歸漢,事發,單于使衛律考其事,召武受辭。武不屈節,引佩刀自刺。單于欲降武,武不降,杖節牧羊海上,臥起操持節,節髦盡落。在匈奴中十九年,乃得歸漢。見前書也。

  五年,張步平,車駕幸北海,詔隆中弟咸收隆喪,賜給棺斂,太中大夫護送喪事,詔告琅邪作冢,以子瑗為郎中。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淵,以宦者有才辯,任職元帝時,佐石顯等領中書,號曰大常侍。成帝時,任霸為太子舍人。〔一〕霸矜嚴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產業。篤志好學,師事九江太守房元,治穀梁春秋,為元都講。〔二〕王莽初,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三〕縣界曠遠,濱帶江湖,而亡命者多為寇盜。霸到,即案誅豪猾,分捕山賊,縣中清靜。再遷為執法刺姦,〔四〕糾案埶位者,無所疑憚。後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五〕及王莽之敗,霸保固自守,卒全一郡。

〔一〕 漢官儀曰:「太子舍人,選良家子孫,秩二百石。」

  〔二〕 東觀記曰「從鐘寧君受律」也。

  〔三〕 王莽置五威司命將軍,又改縣令長曰宰。隨,縣名,屬南陽郡,今隨州縣也。

  〔四〕 王莽傳曰:「置執法左右刺姦,選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

  〔五〕 王莽改臨淮郡為淮平。

  更始元年,遣使徵霸,〔一〕百姓老弱相攜號哭,遮使者車,或當道而臥。皆曰:「願乞侯君復留期年。」民至乃戒乳婦勿得舉子,侯君當去,必不能全。使者慮霸就徵,臨淮必亂,不敢授璽書,具以狀聞。會更始敗,道路不通。

〔一〕 東觀記曰:「遣謁者侯盛、荊州刺史費遂,齎璽書徵霸。」

  建武四年,光武徵霸與車駕會壽春,拜尚書令。時無故典,朝廷又少舊臣,霸明習故事,收錄遺文,條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於時者,皆施行之。每春下寬大之詔,奉四時之令,皆霸所建也。〔一〕明年,代伏湛為大司徒,封關內侯。在位明察守正,奉公不回。

〔一〕 月令春布德行慶,施惠下人,故曰寬大。奉四時謂依月令也。

  十三年,霸薨,帝深傷惜之,親自臨弔。下詔曰:「惟霸積善清絜。視事九年。漢家舊制,丞相拜日,封為列侯。〔一〕朕以軍師暴露,功臣未封,緣忠臣之義,不欲相踰,未及爵命,奄然而終。嗚呼哀哉!」於是追封謚霸則鄉哀侯,食邑二千六百戶。子昱嗣。臨淮吏人共為立祠,四時祭焉。以沛郡太守韓歆代霸為大司徒。

〔一〕 漢自高祖以列侯為丞相,武帝以元勳佐命皆盡,拜公孫弘為丞相,封平津侯,因以為故事。

  歆字翁君,南陽人,以從攻伐有功,封扶陽侯。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嘗因朝會,聞帝讀隗囂、公孫述相與書,歆曰:「亡國之君皆有才,桀紂亦有才。」帝大怒,以為激發。歆又證歲將飢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坐免歸田里。帝猶不釋,復遣使宣詔責之。司隸校尉鮑永固請不能得,歆及子嬰竟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一〕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二〕

〔一〕 厭音一葉反。

  〔二〕 成禮,具禮也。言不以非命而降其葬禮。

  後千乘歐陽歙、清河戴涉相代為大司徒,坐事下獄死,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其後河(南)〔內〕蔡茂,京兆玉況,〔一〕魏郡馮勤,皆得薨位。況字文伯,性聰敏,為陳留太守,以德行化人,遷司徒,四年薨。

〔一〕 玉音肅。

  昱後徙封於陵侯,〔一〕永平中兼太僕。昱卒,子建嗣。建卒,子昌嗣。

〔一〕 於陵,縣名,屬濟南郡,故城在今淄州長山縣南。

  宋弘字仲子,京兆長安人也。父尚,成帝時至少府;哀帝立,以不附董賢,違忤抵罪。弘少而溫順,哀平閒作侍中,王莽時為共工。〔一〕赤眉入長安,遣使徵弘,逼迫不得已,行至渭橋,自投於水,家人救得出,因佯死獲免。

〔一〕 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光武即位,徵拜太中大夫。建武二年,代王梁為大司空,封栒邑侯。〔一〕所得租奉分贍九族,家無資產,以清行致稱。徙封宣平侯。

〔一〕 栒音恂。

  帝嘗問弘通博之士,弘乃薦沛國桓譚才學洽聞,幾能及楊雄、劉向父子。〔一〕於是召譚拜議郎、給事中。帝每讌,輒令鼓琴,好其繁聲。弘聞之不悅,悔於薦舉,伺譚內出,正朝服坐府上,遣吏召之。譚至,不與席而讓之曰:「吾所以薦子者,欲令輔國家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以亂雅頌,非忠正者也。〔二〕能自改邪?將令相舉以法乎?」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後大會群臣,帝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常度。帝怪而問之。弘乃離席免冠謝曰:「臣所以薦桓譚者,望能以忠正導主,而令朝廷耽悅鄭聲,臣之罪也。」帝改容謝,使反服,其後遂不復令譚給事中。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餘人,或相及為公卿者。〔三〕

〔一〕 幾音祈。洽,浹洽也。幾,近也。前書班固曰,谷永經書,汎為疏達,不能浹洽如劉向父子及楊雄也。故弘引焉。

  〔二〕 論語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

  〔三〕 及猶繼也。

  弘當讌見,御坐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徹之。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

  時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共論朝臣,微觀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後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後,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弘在位五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歸第。〔一〕數年卒,無子,國除。

〔一〕 言無罪狀可據。

  弘弟嵩,以剛彊孝烈著名,官至河南尹。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坐阿黨竇憲,策免歸本郡,自殺。由二子:漢,登。登在儒林傳。

  漢字仲和,以經行著名,舉茂才,四遷西河太守。永建元年,為東平相、度遼將軍,〔一〕立名節,以威恩著稱。遷太僕,上病自乞,拜太中大夫,卒。策曰:「太中大夫宋漢,清修雪白,正直無邪。前在方外,仍統軍實,〔二〕懷柔異類,莫匪嘉績,戎車載戢,邊人用寧。予錄乃勳,引登九列。因病退讓,守約彌堅,將授三事,未剋而終。朝廷慜悼,怛其愴然。詩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三〕其令將相大夫會葬,加賜錢十萬,及其在殯,以全素絲羔羊之絜焉。」〔四〕

〔一〕 為東平王蒼曾孫端相也。

  〔二〕 仍,頻也。統,領也。軍實謂軍之所資也,左傳曰「隳軍實」。

  〔三〕 大雅江漢之詩也。吉甫美宣王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毛萇注云:「肇,謀也。敏,疾也。戎,大也。功,事也。祉謂福慶。」

  〔四〕 詩國風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蛇。」退食,減膳也。言卿大夫巳下,皆衣羔羊之裘,縫以素絲,自減膳食,從於公事,行步委蛇自得。

  子則,字元矩,為鄢陵令,亦有名跡。拔同郡韋著、扶風法真,稱為知人。則子年十歲,與蒼頭共弩射,蒼頭弦斷矢激,誤中之,即死。奴叩頭就誅,則察而恕之。潁川荀爽深以為美,時人亦服焉。

  論曰:中興以後,居台相總權衡多矣,其能以任職取名者,豈非先遠業後小數哉?〔一〕故惠公造次,急於鄉射之禮;君房入朝,先奏寬大之令。夫器博者無近用,道長者其功遠,蓋志士仁人所為根心者也。〔二〕君子以之得,固貴矣;以之失,亦得矣。〔三〕宋弘止繁聲,戒淫色,其有關雎之風乎!〔四〕

〔一〕 遠業謂德禮,小數謂名法也。

  〔二〕 根猶本也。

  〔三〕 以之得,謂行道義而得,固可貴矣。以之失,謂行道義而失,亦為得也。

  〔四〕 詩序曰:「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也。」

  蔡茂字子禮,河內懷人也。哀平閒以儒學顯,徵試博士,對策陳災異,以高等擢拜議郎,遷侍中。遇王莽居攝,以病自免,不仕莽朝。

  會天下擾亂,茂素與竇融善,因避難歸之。融欲以為張掖太守,固辭不就;每所餉給,計口取足而已。後與融俱徵,復拜議郎,再遷廣漢太守,有政績稱。時陰氏賓客在郡界多犯吏禁,茂輒糾案,無所回避。會洛陽令董宣舉糾湖陽公主,帝始怒收宣,既而赦之。茂喜宣剛正,欲令朝廷禁制貴戚,乃上書曰:「臣聞興化致教,必由進善;康國寧人,莫大理惡。陛下聖德係興,再隆大命,即位以來,四海晏然。誠宜夙興夜寐,雖休勿休。然頃者貴戚椒房之家,數因恩埶,干犯吏禁,殺人不死,傷人不論。臣恐繩墨棄而不用,〔一〕斧斤廢而不舉。〔二〕近湖陽公主奴殺人西市,而與主共輿,出入宮省,逋罪積日,冤魂不報。洛陽令董宣,直道不顧,干主討姦。陛下不先澄審,召欲加箠。當宣受怒之初,京師側耳;及其蒙宥,天下拭目。今者,外戚憍逸,賓客放濫,宜敕有司案理姦罪,使執平之吏永申其用,以厭遠近不緝之情。」光武納之。〔三〕

〔一〕 繩墨諭章程也。

  〔二〕 斧斤謂刑戮也。賈誼曰「釋斤斧之用」也。

  〔三〕 緝,協也。

  建武二十年,代戴涉為司徒,在職清儉匪懈。二十三年薨于位,時年七十二。賜東園梓棺,賻贈甚厚。〔一〕

〔一〕 東園,署名,主作棺也。

  茂初在廣漢,夢坐大殿,極上有三穗禾,茂跳取之,得其中穗,輒復失之。〔一〕以問主簿郭賀,賀離席慶曰:「大殿者,宮府之形象也。極而有禾,人臣之上祿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於字禾失為秩,雖曰失之,乃所以得祿秩也。袞職有闕,君其補之。」〔二〕旬月而茂徵焉,乃辟賀為掾。

〔一〕 屋之大者,古通呼為殿也。極,殿梁也。前書音義曰:「三輔閒謂屋梁為極。」

  〔二〕 三公服袞,畫為龍。龍首袞袞然,故言袞龍。詩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

  賀字喬卿,雒(陽)人。祖父堅伯,父游君,並修清節,不仕王莽。賀能明法,累官,建武中為尚書令,在職六年,曉習故事,多所匡益。拜荊州刺史,引見賞賜,恩寵隆異。及到官,有殊政。百姓便之,歌曰:「厥德仁明郭喬卿,忠正朝廷上下平。」顯宗巡狩到南陽,特見嗟歎,賜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一〕敕行部去襜帷,使百姓見其容服,以章有德。每所經過,吏人指以相示,莫不榮之。永平四年,徵拜河南尹,以清靜稱。在官三年卒,詔書慜惜,賜車一乘,錢四十萬。

〔一〕 三公服袞冕。黼若斧形,黻若兩「己」相背。冕以木為之,衣以帛,玄上纁下,廣八寸,長尺六寸。旒謂冕前後所垂玉也,天子十二旒,上公九旒。

  馮勤字偉伯,魏郡繁陽人也。曾祖父揚,宣帝為弘農太守。有八子,皆為二千石,趙魏閒榮之,號曰「萬石君」焉。兄弟形皆偉壯,唯勤祖父偃,長不滿七尺,常自恥短陋,恐子孫之似也,〔一〕乃為子伉娶長妻。伉生勤,長八尺三寸。八歲善計。〔二〕

〔一〕 東觀記偃為黎陽令。

  〔二〕 計,筭術也。

  初為太守銚期功曹,有高能稱。期常從光武征伐,政事一以委勤。勤同縣馮巡等舉兵應光武,謀未成而為豪右焦廉等所反,〔一〕勤乃率將老母兄弟及宗親歸期,期悉以為腹心,薦於光武。初未被用,後乃除為郎中,給事尚書。〔二〕以圖議軍糧,在事精勤,遂見親識。每引進,帝輒顧謂左右曰:「佳乎吏也!」由是使典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埶豐薄,不相踰越,莫不厭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帝益以為能,尚書眾事,皆令總錄之。

〔一〕 反音幡。

  〔二〕 東觀記魏郡太守范橫上疏薦勤,然始除之。

  司徒侯霸薦前梁令閻楊。楊素有譏議,帝常嫌之,既見霸奏,疑其有姦,大怒,賜霸璽書曰:「崇山、幽都何可偶,〔一〕黃鉞一下無處所。〔二〕欲以身試法邪?將殺身以成仁邪?」使勤奉策至司徒府。勤還,陳霸本意,申釋事理,帝意稍解,拜勤尚書僕射。職事十五年,以勤勞賜爵關內侯。遷尚書令,拜大司農,三歲遷司徒。

〔一〕 崇山,南裔也。幽都,北裔也。偶,對也。言將殺之,不可得流徙也。尚書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

  〔二〕 鉞,斧也,以黃金飾之,所以戮人。

  先是三公多見罪退,帝賢勤,欲令以善自終,乃因讌見從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於君,下陵轢同列,竟以中傷至今,〔一〕死生吉凶未可知,豈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誅,雖復追加賞賜賻祭,不足以償不訾之身。〔二〕忠臣孝子,覽照前世,以為鏡誡。能盡忠於國,事君無二,則爵賞光乎當世,功名列於不朽,可不勉哉!」勤愈恭約盡忠,號稱任職。

〔一〕 朱浮為大司空,坐賣弄國恩免,又為陵轢同列,帝銜之,惜其功,不忍加罪。

  〔二〕 訾,量也。言無量可比之,貴重之極也。訾與資同。

  勤母年八十,每會見,詔敕勿拜,令御者扶上殿,顧謂諸王主曰:「使勤貴寵者,此母也。」其見親重如此。

  中元元年,薨,〔一〕帝悼惜之,使者弔祠,賜東園祕器,賵贈有加。

〔一〕 東觀記曰:「中元元年,車駕西幸長安,祠園陵還,勤燕見前殿盡日,歸府,因病喘逆,上使太醫療視,賞賜錢帛,遂薨。」

  勤七子。長子宗嗣,至張掖屬國都尉。中子順,尚平陽長公主,終於大鴻臚。〔一〕建初八年,以順中子奮襲主爵為平陽侯,薨,無子。永元七年,詔書復封奮兄羽林右監勁為平陽侯,奉公主之祀。奮弟由,黃門侍郎,尚平安公主。〔二〕勁薨,子卯嗣。卯延光中為侍中,薨,子留嗣。

〔一〕 平陽主,明帝女。

  〔二〕 章帝女也。臣賢案:東觀記亦云安平,皇后紀云由尚平邑公主,紀傳不同,未知孰是。

  趙憙字伯陽,南陽宛人也。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憙年十五,常思報之。乃挾兵結客,後遂往復仇。而仇家皆疾病,無相距者。憙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仇皆臥自搏。〔一〕後病愈,悉自縛詣憙,憙不與相見,後竟殺之。

〔一〕 自搏猶叩頭也。

  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云「聞宛之趙氏有孤孫憙,信義著名,願得降之」。更始乃徵憙。憙年未二十,既引見,更始笑曰:「繭栗犢,豈能負重致遠乎?」〔一〕即除為郎中,行偏將軍事,使詣舞陰,而李氏遂降。憙因進入潁川,擊諸不下者,歷汝南界,還宛。更始大悅,謂憙曰:「卿名家駒,努力勉之。」〔二〕會王莽遣王尋、王邑將兵出關,更始乃拜憙為五威偏將軍,使助諸將拒尋、邑於昆陽。光武破尋、邑,憙被創,有戰勞,還拜中郎將,封勇功侯。

〔一〕 犢角如繭栗,言小也。禮緯曰:「天地之牲角繭栗。」

  〔二〕 武帝謂劉德為千里之駒,故以憙比之。

  更始敗,憙為赤眉兵所圍,迫急,乃踰屋亡走,與所友善韓仲伯等數十人,攜小弱,越山阻,徑出武關。仲伯以婦色美,慮有彊暴者,而己受其害,欲棄之於道。憙責怒不聽,因以泥塗仲伯婦面,載以鹿車,身自推之。〔一〕每道逢賊,或欲逼略,憙輒言其病狀,以此得免。既入丹水,〔二〕遇更始親屬,皆祼跣塗炭,飢困不能前〔三〕。憙見之悲感,所裝縑帛資糧,悉以與之,將護歸鄉里。

〔一〕 風俗通曰:「俗說鹿車窄小,裁容一鹿。」

  〔二〕 丹水,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鄧州內鄉縣西南,臨丹水。

  〔三〕 塗炭者,若陷泥墜火,喻窮困之極也。

  時鄧奉反於南陽,憙素與奉善,數遺書切責之,而讒者因言憙與奉合謀,帝以為疑。及奉敗,帝得憙書,乃驚曰:「趙憙真長者也。」即徵憙,引見,賜鞌馬,待詔公車。時江南未賓,道路不通,以憙守簡陽侯相。憙不肯受兵,〔一〕單車馳之簡陽。吏民不欲內憙,憙乃告譬,呼城中大人,示以國家威信,其帥即開門面縛自歸,由是諸營壁悉降。荊州牧奏憙才任理劇,詔以為平林侯相。攻擊群賊,安集已降者,縣邑平定。

〔一〕 東觀記曰:「敕憙從騎都尉儲融受兵二百人,通利道路。憙白上,不願受融兵,單車馳往,度其形況。上許之。」

  後拜懷令。大姓李子春先為琅邪相,豪猾并兼,為人所患,憙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詰其姦,收考子春,二孫自殺。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聽。時趙王良疾病將終,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王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懷令趙憙欲殺之,願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王無復言。既薨,帝追感趙王,乃貰出子春。

  其年,遷憙平原太守。時平原多盜賊,憙與諸郡討捕,斬其渠帥,餘黨當坐者數千人。憙上言「惡惡止其身,〔一〕可一切徙京師近郡」。帝從之,乃悉移置潁川、陳留。於是擢舉義行,誅鋤姦惡。後青州大蝗,侵入平原界輒死,歲屢有年,百姓歌之。

〔一〕 公羊傳曰:「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

  二十六年,帝延集內戚讌會,歡甚,諸夫人各各前言「趙憙篤義多恩,往遭赤眉出長安,皆為憙所濟活」。帝甚嘉之。後徵憙入為太僕,引見謂曰:「卿非但為英雄所保也,婦人亦懷卿之恩。」厚加賞賜。

  二十七年,拜太尉,賜爵關內侯。時南單于稱臣,烏桓、鮮卑並來入朝,帝令憙典邊事,思為久長規。〔一〕憙上復緣邊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二〕

〔一〕 規,謀也。

  〔二〕 復音伏。謂建武六年徙雲中、五原人於常山、居庸閒,至二十六年復令還雲中、五原。東觀記曰:「草創苟合,未有還人,蓋憙至此,請徙之令盡也。」

  三十年,憙上言宜封禪,正三雍之禮。中元元年,從封泰山。及帝崩,憙受遺詔,典喪禮。是時藩王皆在京師,自王莽篡亂,舊典不存,皇太子與東海王等雜止同席,憲章無序。憙乃正色,橫劍殿階,扶下諸王,以明尊卑。時藩國官屬出入宮省,與百僚無別,憙乃表奏謁者將護,分止它縣,諸王並令就邸,唯朝晡入臨。整禮儀,嚴門衛,內外肅然。

  永平元年,封節鄉侯。三年春,坐考中山相薛脩事不實免。〔一〕其冬,代竇融為衛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居府如真。後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禮,顯宗不許,遣使者為釋服,賞賜恩寵甚渥。憙內典宿衛,外幹宰職,正身立朝,未嘗懈惰。及帝崩,復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脩舉。肅宗即位,進為太傅,錄尚書事。擢諸子為郎吏者七人。長子代,給事黃門。

〔一〕 脩,光武子中山王焉相也。

  建初五年,憙疾病,帝親幸視。及薨,車駕往臨弔。時年八十四。謚曰正侯。

  子代嗣,官至越騎校尉。永元中,副行征西將軍劉尚征羌,坐事下獄,疾病物故。和帝憐之,賜祕器錢布。贈越騎校尉、節鄉侯印綬。子直嗣,官至步兵校尉。直卒,子淑嗣,無子,國除。

  牟融字子優,北海安丘人也。少博學,以大夏侯尚書教授,〔一〕門徒數百人,名稱州里。以司徒茂才為豐令,〔二〕視事三年,縣無獄訟,為州郡最。

〔一〕 大夏侯名勝,宣帝時人也。

  〔二〕 司徒舉為茂才也。豐,今徐州縣也。

  司徒范遷薦融忠正公方,經行純備,宜在本朝,并上其理狀〔一〕。永平五年,入代鮑昱為司隸校尉,多所舉正,百僚敬憚之。八年,代包咸為大鴻臚。十一年,代鮭陽鴻為大司農。〔二〕

〔一〕 漢官儀曰:「范遷字子廬,沛人也。」

  〔二〕 鮭陽,姓也,音胡佳反。

  是時顯宗方勤萬機,公卿數朝會,每輒延謀政事,判折獄訟。融經明才高,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明年,代伏恭為司空,〔一〕舉動方重,甚得大臣節。肅宗即位,以融先朝名臣,代趙憙為太尉,與憙參錄尚書事。

〔一〕 恭字叔齊,伏湛同產兄子也。見東觀記。

  建初四年薨,車駕親臨其喪。時融長子麟歸鄉里,帝以其餘子幼弱,敕太尉掾史教其威儀進止,贈賵恩寵篤密焉。又賜冢塋地於顯節陵下,除麟為郎。

  韋彪字孟達,扶風平陵人也。高祖賢,宣帝時為丞相。祖賞,哀帝時為大司馬。

  彪孝行純至,父母卒,哀毀三年,不出廬寑。服竟,羸瘠骨立異形,醫療數年乃起。好學洽聞,雅稱儒宗。建武末,舉孝廉,除郎中,以病免,復歸教授。安貧樂道,恬於進趣,三輔諸儒莫不慕仰之。

  顯宗聞彪名,永平六年,召拜謁者,賜以車馬衣服,三遷魏郡太守。肅宗即位,以病免。徵為左中郎將、長樂衛尉,數陳政術,每歸寬厚。比上疏乞骸骨,拜為奉車都尉,秩中二千石,賞賜恩寵,侔於親戚。

  建初七年,車駕西巡狩,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彪因建言:「今西巡舊都,宜追錄高祖、中宗功臣〔一〕,褒顯先勳,紀其子孫。」帝納之。行至長安,乃制詔京兆尹、右扶風求蕭何、霍光後。時光無苗裔,唯封何末孫熊為酇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復及焉。乃厚賜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冢。還,拜大鴻臚。

〔一〕 中宗,宣帝。

  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寖疏,咎在州郡。有詔下公卿朝臣議。彪上議曰:「伏惟明詔,憂勞百姓,垂恩選舉,務得其人。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一〕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於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二〕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鍊之吏,持心近薄。〔三〕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四〕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五〕然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帝深納之。

〔一〕 孝經緯之文也。

  〔二〕 論語孔子之言也。公綽,魯大夫。趙、魏皆晉卿之邑也。家臣稱老。公綽性寡欲,趙、魏老優閒無事;滕、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為也。

  〔三〕 蒼頡篇曰:「鍛,椎也。」鍛鍊猶成孰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鍛鍊,使之成孰也。前漢路溫舒上疏曰「鍛鍊而周內之」。

  〔四〕 論語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之)〔也〕。」彪引之者,言古之用賢皆磨礪選練,然後用之。

  〔五〕 史記曰:「明其等曰閥,積功曰閱。」

  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後,多以苛刻為能,〔一〕又置官選職,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諫曰:「臣聞政化之本,必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之所致也。農人急於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財,此其巨患也。夫欲急人所務,當先除其所患。天下樞要,在於尚書,〔二〕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閒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簡嘗歷州宰素有名者,唯進退舒遲,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宜鑒嗇夫捷急之對,〔三〕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四〕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姦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通才謇正,有補益於朝者。今或從徵試輩為大夫。〔五〕又御史外遷,動據州郡。並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妄遷徙。惟留聖心。」書奏,帝納之。

〔一〕 二帝,光武、明帝也。

  〔二〕 百官志曰「尚書,主知公卿二千石吏人上書、外國夷狄事」,故曰樞要。

  〔三〕 嗇夫,官名也。文帝出上林,登虎圈,因問上林尉禽獸簿,不能對。虎圈嗇夫從傍代對,響應無窮。文帝拜嗇夫為上林令,張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急哉?」文帝曰「善」,遂不拜嗇夫為上林令。

  〔四〕 木,質也。訥,遲鈍也。前書曰「周勃木彊少文」,又曰「安劉氏者必勃」。

  〔五〕 輩,類也。

  元和二年春,東巡狩,以彪行司徒事從行。還,以病乞身,帝遣小黃門、太醫問病,賜以食物。彪遂稱困篤。章和二年夏,使謁者策詔曰:「彪以將相之裔,勤身飭行,出自州里,在位歷載。中被篤疾,連上求退。君年在耆艾,〔一〕不可復以加增,恐職事煩碎,重有損焉。其上大鴻臚印綬。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受賜錢二十萬。」〔二〕永元元年,卒,詔尚書:「故大鴻臚韋彪,在位無愆,方欲錄用,奄忽而卒。其賜錢二十萬,布百匹,穀三千斛。」

〔一〕 禮記曰:「七十曰耆,五十曰艾。」

  〔二〕 續漢志曰「中臧府,令一人,秩六百石,掌中幣帛金錢貨物」也。

  彪清儉好施,祿賜分與宗族,家無餘財。著書十二篇,號曰韋卿子。

  族子義。義字季節。高祖父玄成,元帝時為丞相。初,彪獨徙扶風,故義猶為京兆杜陵人焉。

  兄順,字叔文,平輿令。有高名。〔一〕次兄豹,字季明。數辟公府,輒以事去。司徒劉愷復辟之,謂曰:「卿以輕好去就,爵位不躋。〔二〕今歲垂盡,當選御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三〕豹曰:「犬馬齒衰,旅力已劣,〔四〕仰慕崇恩,故未能自割。且眩瞀滯疾,不堪久待,〔五〕選薦之私,非所敢當。」遂跣而起。愷追之,徑去不顧。安帝西巡,徵拜議郎。

〔一〕 平輿,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

  〔二〕 躋,升也。

  〔三〕 宿留,待也。宿音秀。留音力救反。

  〔四〕 旅,眾也。尚書曰:「番番良士,旅力既愆。」

  〔五〕 眩,風疾也。瞀,亂也。謂視不明之貌也。眩音縣。瞀音亡溝反。

  義少與二兄齊名,初仕州郡。太傅桓焉辟舉理劇,為廣都長〔一〕,甘陵、陳二縣令,〔二〕政甚有績,官曹無事,牢獄空虛。數上書順帝,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徵集名儒,大定其制。又譏切左右,貶刺竇氏。言既無感,而久抑不遷,以兄順喪去官。比辟公府,不就。廣都為生立廟。及卒,三縣吏民為義舉哀,若喪考妣。

〔一〕 廣都,縣名,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成都縣東南。

  〔二〕 甘陵故城在今貝州清河縣西北。陳屬梁國,今陳州。

  豹子著,字休明。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大將軍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徵,至霸陵,稱病歸,乃入雲陽山,采藥不反。有司舉奏加罪,帝特原之。復詔京兆尹重以禮敦勸,著遂不就徵。〔一〕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竇氏既誅,海內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二〕白帝就家拜著東海相。〔三〕詔書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四〕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論輸左校。〔五〕又後妻憍恣亂政,以之失名,竟歸,為姦人所害,隱者恥之。

〔一〕 敦猶逼也。

  〔二〕 假借時賢寵榮以求美名,用解怨謗。

  〔三〕 東海王懿相也。即東海王彊四代孫。

  〔四〕 巾,幅巾也。既服冠冕,故解幅巾。

  〔五〕 左校,署名,屬將作也。

  贊曰:湛、霸奮庸,維寧兩邦。〔一〕淮人孺慕,徐寇要降〔二〕。弘實體遠,仁不忘本。〔三〕憙政多跡,彪明理損。牟公簡帝,身終上袞。

〔一〕 尚書曰:「有能奮庸熙帝之載。」孔安國注曰;「奮,起也。庸,功也。」兩邦謂湛為平原太守,霸為淮平大尹。

  〔二〕 徐寇謂徐異卿也。願要降司徒伏公。

  〔三〕 謂不忘糟糠妻也。

  校勘記

  八九三頁 五行 伏理字君游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君游」前書作「斿君」。

  八九五頁一0行 時賊徐異卿等萬餘人據富平 按:李慈銘謂案光武紀,帝之征張步及湛之免官,皆在建武五年,此傳失書「五年」二字。又據紀言吳漢等擊富平、獲索賊于平原,大破降之。不言湛者,蓋時賊已請降,特令湛往受之耳,然其事亦在五年二月。則此傳「時賊徐異卿等」句「時」字當易「五年」二字,敘事方覈。

  八九五頁一二行 獲索賊帥徐少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獲索」應作「富平」。

  八九六頁 八行 髫髮厲志 按:王先謙謂「髫髮」東觀記作「齠齔」。

  八九六頁一二行 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 按:刊誤謂「令」合作「今」。尚書令不可有五人,若言令一郡二人,又無義,改作「今」,乃與注合。

  八九七頁 四行 謂湛為〔後〕隊屬正也 據集解本補。

  八九七頁 七行 予(則)〔曰〕有先後 據汲本、殿本改,與詩合。

  八九七頁一二行 令則一郡乃有二人 按:殿本「令」作「今」。「二人」原訛「一人」,逕改正。

  八九七頁一三行 未及就位 按:「未」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八九八頁 九行 故東州號為伏不鬥云 按:「云」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九00頁一五行 以子瑗為郎中 按:殿本、集解本「瑗」作「援」。

  九0三頁 三行 河(南)〔內〕蔡茂 據殿本改。 按:校補謂茂河內懷人,具本傳,作「河南」乃形近而訛。

  九0三頁 四行 京兆玉況 殿本「玉」作「玊」,注同。 按:玉字本有肅音,後人不曉,另造一「玊」字,以別於金玉之「玉」,亦猶「角里」之「角」,別造一「〈{丿周},去口〉」字矣。

  九0四頁 九行 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餘人 按:校補謂「三」疑「等」之誤,蓋三十餘人似太多,且文法固宜有一「等」字也。又按:汲本「推進」作「雅進」。

  九0四頁一三行 御坐新屏風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新施屏風」,疑脫「施」字。

  九0五頁 二行 貧賤之知不可忘 按:汲本「知」作「交」。張森楷校勘記謂監本、惠校本及治要作「知」,東觀記作「交」。

  九0五頁 六行 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章和」當作「元和」。按:宋由於章帝元和三年為太尉,和帝永元四年策免,錢說是,今據改。

  九0五頁一一行 朝廷慜悼 按:殿本「慜」作「愍」。

  九0六頁 四行 委〔蛇〕委(蛇)蛇 據汲本、殿本改。

  九0七頁 六行 舉糾湖陽公主 按:「公」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九0八頁 四行 建武二十年代戴涉為司徒 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建武二十七年始稱司徒,去大字,此「司徒」上當有一「大」字。

  九0八頁一二行 故言袞龍 按:汲本、殿本「袞龍」作「龍袞」。

  九0八頁一三行 賀字喬卿雒(陽)人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郭賀廣漢雒人,此衍「陽」字。今據刪。又按:校補謂東觀記亦云賀雒陽人,則誤不自范始。

  九0八頁一三行 累官建武中為尚書令 按:校補謂「累官」下當有脫文。

  九0九頁 二行 詔書慜惜 按:殿本「慜」作「愍」。

  九一0頁 六行 前梁令閻楊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霸傳「楊」作「陽」。

  九一二頁 一行 趙憙 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喜」,喜與熹古字通。王先謙謂續漢書作「熹」。

  九一二頁一二行 禮緯曰天地之牲角繭栗 汲本、殿本「禮緯」作「禮記」。按:禮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繭栗」。

  九一四頁一二行 徙雲中五原人於常山居庸閒 按:校補謂「閒」當作「關」,謂常山關、居庸關也。常山關在代郡,居庸關在上谷,中隔長城,亙千餘里,不能謂徙於其閒明矣。

  九一四頁一五行 雜止同席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書「雜止」作「雜坐」。

  九一五頁 四行 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紀當在七年。

  九一五頁 六行 長子代 集解引惠棟說,謂漢官儀及和帝紀皆作「世」。按:此作「代」,避唐諱改。

  九一六頁 四行 代鮭陽鴻為大司農 按:姚範謂本書儒林傳云中山觟陽鴻,字孟孫。注「觟音胡瓦反,其字從角,或作鮭從魚者,音胡佳反」。據此,則字當從儒林傳作「觟」也。

  九一六頁 六行 范遷字子廬 按:明帝紀注引漢官儀作「子閭」。

  九一六頁 八行 判折獄訟 按:「折」原訛「析」,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一七頁一0行 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和帝紀永元三年,詔以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求近親紹封,則參後之紹封非平陽,乃容城也。 按:校補謂錢說是,此或竟出淺人妄改。

  九一八頁 二行 持心近厚 按:袁宏紀「持」作「治」。下「持心近薄」同。九一八頁一0頁 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之)〔也〕 據汲本、殿本改。按:今論語作「也」。「斯」下有「民也」二字。

  九一八頁一三行 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後 殿本「吏」作「更」,王先謙謂作「更」是。張森楷校勘記謂群書治要作「吏治之後」。今按:「吏治」作「吏化」,乃避唐高宗諱改之。下文云「多以苛刻為能」,即指吏治而言,「吏」作「更」,乃形近而誤,王先謙之說非也。

  九二0頁 二行 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 按:「遣」下原衍「子」字,逕據汲本、殿本刪。

  九二0頁 四行 七十曰耆 殿本「七」作「六」。按:說文「耆,老也」。段注:「曲禮六十曰耆,許不言者,許以為七十以上之通稱也。」殿本殆據曲禮改。

  九二0頁一一行 不堪久待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三補決錄「待」當作「侍」。

  九二一頁一一行 以陳蕃竇氏既誅 按:汲本「氏」作「武」,校補謂作「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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